本贴不讨论具体的内容,只针对“下定义”这一方法本身。
就道的概念而言,一种推论式的论证或澄清至多只能做到把这个概念呈现在观念面前,提供一种相关的历史知识;问题在于,对于道的定义,唯有通过它的必然的产生过程才能得到证明。
假若某种科学是以一个定义作为绝对开端,那么这个定义无非意味着,当人们提到科学的对象和目的时,首先设想一个得到认可的、众所周知的东西,然后给它提出一个明确而正确的表述。
至于为什么人们恰恰设想的是这样一个东西,则是基于一个历史保证,据此人们能够诉诸这个或那个得到承认的东西,或更确切地说,仅仅带着一种请求的语气告诉大家,不妨把这个或那个东西当作是已经得到承认的。
然而事情根本没完,总是有人要么在这里,要么在那里提出一个事例,然后告诉我们,这个或那个表述有更多的、另外的意思,因此它的定义应当吸收一个更确切的或更普遍的规定,而科学也应依此作出调整。——除此之外,什么东西应当在什么程度上被纳入进来或被排除出去,这是由推论决定的,然而推论本身同样面临着最为繁复的、最为歧义的断言,到头来,只有随意性能够对此做出一个坚定的决定。
简言之,只要人们是从科学的定义出发来研究科学,我们就不要指望这种做法能够揭示出科学的对象及科学自身的必然性。
就道的概念而言,一种推论式的论证或澄清至多只能做到把这个概念呈现在观念面前,提供一种相关的历史知识;问题在于,对于道的定义,唯有通过它的必然的产生过程才能得到证明。
假若某种科学是以一个定义作为绝对开端,那么这个定义无非意味着,当人们提到科学的对象和目的时,首先设想一个得到认可的、众所周知的东西,然后给它提出一个明确而正确的表述。
至于为什么人们恰恰设想的是这样一个东西,则是基于一个历史保证,据此人们能够诉诸这个或那个得到承认的东西,或更确切地说,仅仅带着一种请求的语气告诉大家,不妨把这个或那个东西当作是已经得到承认的。
然而事情根本没完,总是有人要么在这里,要么在那里提出一个事例,然后告诉我们,这个或那个表述有更多的、另外的意思,因此它的定义应当吸收一个更确切的或更普遍的规定,而科学也应依此作出调整。——除此之外,什么东西应当在什么程度上被纳入进来或被排除出去,这是由推论决定的,然而推论本身同样面临着最为繁复的、最为歧义的断言,到头来,只有随意性能够对此做出一个坚定的决定。
简言之,只要人们是从科学的定义出发来研究科学,我们就不要指望这种做法能够揭示出科学的对象及科学自身的必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