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没找到?我今天下午刚刚得到消息,我们这里可以建二层楼房。
应联系人明确要求不电话回复,现书面答复如下:一、根据《莱州市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管理工作暂行意见》(莱政办字〔2021〕12 号)规定,新建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村庄宅基地面积标准为:每户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六平方米;新建及整体改造的村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一百三十三平方米。农村村民使用宅基地建设住宅,宅基地内所有建筑的基底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 80%,建筑层数控制在二层及以下,层高一般不超过 3.5 米。 本村村民有翻建自家房屋的权利,需经村集体会议通过且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二、“一户多宅”属于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成因复杂,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规定国家尚在制定过程中,目前烟台地区并无明文收费政策。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审批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村村民满足申请条件,可向所在村集体提出建房申请,经相关手续后报送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批,具体宅基地翻新审批程序可向朱桥镇人民政府咨询,农业农村部门无审批职责。
法规如下:http://www.laizhou.gov.cn/art/2021/6/23/art_100687_14921.html
应联系人明确要求不电话回复,现书面答复如下:一、根据《莱州市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管理工作暂行意见》(莱政办字〔2021〕12 号)规定,新建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村庄宅基地面积标准为:每户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六平方米;新建及整体改造的村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一百三十三平方米。农村村民使用宅基地建设住宅,宅基地内所有建筑的基底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 80%,建筑层数控制在二层及以下,层高一般不超过 3.5 米。 本村村民有翻建自家房屋的权利,需经村集体会议通过且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二、“一户多宅”属于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成因复杂,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规定国家尚在制定过程中,目前烟台地区并无明文收费政策。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审批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村村民满足申请条件,可向所在村集体提出建房申请,经相关手续后报送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批,具体宅基地翻新审批程序可向朱桥镇人民政府咨询,农业农村部门无审批职责。
法规如下:http://www.laizhou.gov.cn/art/2021/6/23/art_100687_149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