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四明镇新塘村新型农村社区二期项目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四明镇新塘村,调查范围为东至东湖塘河,南至农田,西至农田,北至射四线。总面积为115307.14平方米(合172.96亩)。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 120.10693799°、北纬:33.84757547°(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该地块历史上为农田和居民区,对地块内表层土壤进行快速检测未发现异常。地块周边500m区域内主要为农田、居民区及自然景观,地块北侧存在盐城市飞海纺织有限公司,该企业的生产营运经分析对调查地块不构成影响,在历史上未发生过污染物泄露和排放情况,也不存在生产型企业也无化工、焦化、电镀等重污染性企业。拟规划为农村宅基地,代码:0703,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受射阳县射阳县四明镇人民政府委托,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及管理文件要求,开展本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调查历史卫星图片或图表、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各个环节的调查结果可相互支撑、相互印证。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历史上未进行过任何生产经营活动,无工业固废储存、地下储罐、地下输送管道,地块内未曾发生过化学品泄漏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综合以上资料,调查地块内不存在潜在污染源。,地块可按一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调查活动结束。
该地块历史上为农田和居民区,对地块内表层土壤进行快速检测未发现异常。地块周边500m区域内主要为农田、居民区及自然景观,地块北侧存在盐城市飞海纺织有限公司,该企业的生产营运经分析对调查地块不构成影响,在历史上未发生过污染物泄露和排放情况,也不存在生产型企业也无化工、焦化、电镀等重污染性企业。拟规划为农村宅基地,代码:0703,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受射阳县射阳县四明镇人民政府委托,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及管理文件要求,开展本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调查历史卫星图片或图表、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各个环节的调查结果可相互支撑、相互印证。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历史上未进行过任何生产经营活动,无工业固废储存、地下储罐、地下输送管道,地块内未曾发生过化学品泄漏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综合以上资料,调查地块内不存在潜在污染源。,地块可按一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调查活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