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书一直没有明确的指出遗嘱到底是谁偷的,怎么偷的,如何放进棺材的。整个案子由遗嘱丢失而起,最后却与遗嘱越来越没有关系了,感觉太突兀了。2.佩珀是怎么有诺克斯旧宅地下室钥匙的?配钥匙也得先得到钥匙才能有模子配啊,他在本案之前与哈尔基斯家以及诺克斯又没有什么来往,这个说辞太勉强了。3.佩珀藏尸埋尸,路径纯熟手法娴熟,也是槽点,他不是教堂周边常住居民,对犄角旮旯这么熟悉,不正常;在遗嘱丢失案件未发生前,他就踩好点准备在诺克斯家藏尸,这应该是密谋很久的事,难道在格里姆肖出狱前他就猜到他能在诺克斯家附近干掉格里姆肖?还玄幻的配好了钥匙。。。我个人认为,此书被誉为推理小说中的圣经,真的有些言过了,整体逻辑不如柯南道尔的有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