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只是想解决明朝的“这个”问题那很简单,三权分立解决的是防止某一方面某个体胡作非为的问题,但这个东西解决不了一派独大垄断三权的前提,因此其权力根本核心是“两院制”,实际上14、15世纪后东西方都为了搞权衡弄出来了两套班子,比如欧洲各国特别喜欢的参议院与众议院、上议院与下议院,又或者是明清朝的宦官与外臣、八旗与外臣,占吃干股的和搞外包雇佣的各管各的摊,因为其理论上所属利益阶层不同因此这样才能真正形成制衡。而明朝这边的问题是所谓的宦官一样能吃“外包雇佣”,而且宦官的权利极不稳定,因此很难对外臣进行真正的制衡。
当然以上所有都从根本上解决不了问题。因为检举制度压根就不是明朝的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