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无财产可执行时,经合议庭合议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唐山路南法院执行局法官张庆成、田洪涛不送礼不办案,查封被执行人可执行的商用房产后故意拖延三年不拍卖,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多次申请处置财产,张庆成、田洪涛置之不理。为提高结案率欺骗法院领导,2024年2月29日张庆成、田洪涛编造被执行人无可执行财产的虚假事实枉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枉法裁定2024年5月22日被路北法院裁定撤销后,2024年7月20日,张庆成违反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需合议庭合议的法律规定,自己一人再次编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的虚假事实再次枉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张庆成、田洪涛从不与本案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见面,只派书记员王学会冒充法官出面执行,哄骗当事人拖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