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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腹痛打针回家后死亡,鉴定机构不受理,为何医院被判赔偿2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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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腹痛打针回家后死亡,鉴定机构不受理,为何医院被判赔偿2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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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患者刘先生(60岁)下午6时左右因上腹部疼痛到村卫生室诊疗,王医生根据刘先生的陈述,诊断其病症为胃炎,并开具了胃复安针剂、肝胃气痛片、多潘立酮药物,护士给患者注射了胃复安针剂。其回家后按照医嘱服用了所开具的药物,后卧床休息。
当天晚上8时左右,刘先生出现呼吸急促并休克,家人随即拨打了120并通知王医生到场,120急救人员到达后,经检查后宣布刘先生死亡。次日,卫生室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推断患者死亡原因为心肌梗死。第3日患者遗体被火化,王医生代表卫生室给付5000元烧纸钱。
患者亲属认为,王医生明知患者有多年高血压病史,经常在卫生室购买降压药品,且患者在此有健康档案(包括电子档案),王医生未采集病史,未对血压进行测量,其所开药品加剧患者病情发展,造成患者死亡的严重后果。起诉要求王医生及卫生室赔偿各项损失共计70余万元。
法院审理
一审法院认为,卫生室存在对患者诊疗过程中仅提供了处方笺,未书写病历,违反《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未对患者进行任何检查,仅是简单询问,违反基本医疗操作规定;为患者注射了胃复安针剂后就让其回家,未进行任何观察,违反临床技术规范及操作规范的规定等过错。同时患方应对未行尸检这一事实所造成的无法鉴定后果承担一定责任,结合本案事实及现有证据认定卫生室对患者的死亡后果承担30%的责任,判决其赔偿患方各项损失共计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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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辽宁1楼2024-09-07 10:51回复
    你好,刚刚被删了


    IP属地:甘肃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4-09-17 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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