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广西壮族治区桂林市临桂县庙岭镇兰塘村委会翻山底村的村民李冬华,2009年7月积极配合临桂县征地工作,当时与征地负责人XXX协商,鱼塘青苗补偿费为4250元/亩,总共13.5亩,另支付1.6万元建塘费。由征地部门先行支付1250元/亩,余3000元/亩待填土鱼塘时支付2010年10月9日征地组有关人员通知我,鱼塘要填土了,青苗补偿只按原先支付的1250元/亩支付,3000元/亩不在支付,我和他们协商要求按当时定的价钱支付,遭到拒绝的情况下,迫不得已我只好割断抽水机电缆线,2010年10月4日临桂县**局一位副局长把我叫到办公室,随后强行拘留我15天,出来后鱼塘已经被抽干,两万斤鱼大部分都被偷掉或干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