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次全运会预选赛陕西女足对阵江西女足的现场,陕西女足旧将万文婷坐在看台上观战。万文婷曾经是中国U15女足国家队的一员,曾随队夺得过南京青奥会女足项目的金牌。但由于伤病原因,她早早退役,目前在学校里教孩子们踢球。其实,万文婷曾经也有出国踢球的梦想。但提起全运会,万文婷的态度是:“即使是国外的留洋球员,各省市需要她们回来打全运会,她们回来也是非常应该的。我觉得,代表自己的省市去征战全运会,就像中国人代表自己的国家征战奥运会一样,它是一种荣耀。”哪怕是已经退役的球员,在自己的省市有需要的时候,也会再次披挂上阵。本次全运会资格赛里,陕西女足的6号孙海淇就是其中之一。她是甘肃人,但是陕西培养出来的球员。此前她已经结束了球员生涯,在西安的青训俱乐部:易联俱乐部担任教练。但正值全运年,陕西需要她这样经验丰富的队员带一带年轻球员,于是她再次出现在了赛场上,在中后卫位置发挥稳健。看台上,她在易联俱乐部带的几名小球员也来到现场,不停地为她助威:“孙导加油!孙导加油!”孙海淇(6号)和队友们赛后谢场球员们对全运会的正面看法,除了万文婷所说的“荣耀”之外,还来自于全运会给球员带来的实打实的利益。某省足球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透露:“单从女足的角度说:如果赢得全运会的金牌,一支队伍总共能拿到数千万元奖金,一名主力队员就能够分到四五十万元。而且,每支队伍基本都有一些进入编制的名额,队员们在退役之后有两个选择:一是留在当地的体育训练中心做教练,直接转岗,无缝衔接;另外一个是拿上一大笔退役安置费(也能达到几十万元),从此告别编制,在社会上找工作。一些职业寿命长的运动员,可能代表本省市打了三、四届全运会,属于工龄较长的人员,退役时拿到的钱自然会更多。也有那些十八九岁、二十岁踢完全运会就退役的,拿了退役安置费之后,再进入大学读书,对她们而言也是不错的选择。”另外,如果某些女足球员代表本省市获得了非常好的成绩,在退役之后不光能够获得可观的经济利益,甚至能获得较高的社会地位,例如三八红旗手、省政协委员等身份,这是在职业联赛中很难拿到的荣誉。换句话说,大多数情况下:在全运会上获得成绩,比在女超联赛里获得成绩要更吸引人。而在北京女足,队员分为正式运动员、协议运动员。正式运动员拥有北京户口,人数较少;协议运动员是从外地来到北京,或者是小时候在北京生活,但没有北京户口的球员。不过,如果她们能够拿到全运会的冠军,北京户口问题就有可能会得到解决。“交流”:全运会的特殊“转会”规则全运会足球和职业足球相比,有着完全不一样的生态。在全运会的参赛资格方面,各省市有着一套完全不同于职业足球的“转会”规则。只不过,在全运会的世界里,这不叫“转会”,而叫“交流”。这样的“交流”主要分为三种:第一种,我们姑且将其叫做“友好交流”:例如2013年全运会,陕西把自己队内唯一的女足国脚刘华娜交流给了辽宁,换来了辽宁的毕晓琳等四个队员。因为陕西女足当时实力一般,在全运会上夺牌的几率很小。而辽宁女足有一定的实力,需要在个别位置上补强来获得更好的成绩。陕西用自己的一个国脚换来对方四个球员,对双方来说都是各取所需。双方只需要签好协议,在足协正常报备,就可以完成全运会参赛资格的交换。第二种,我们可以将其称之为“人才争夺”。有的时候,一名球员在全运会当中到底要代表哪个省市,是存在争议的。比如:曾经的陕西人和俱乐部,他们的1995、1997年龄段梯队里有许多重庆籍的球员,包括甘超、邓涵文、曹永竞、谭力玮等等。2012年,人和俱乐部搬离了陕西,但把梯队留了下来,代表陕西打过几届全运会。既然人和俱乐部已经不在陕西了,重庆方面自然也会希望这些孩子能够为重庆踢全运会,这就会造成人才的“争夺”。全运会代表资格的争夺就像赛场上的争夺这种情况很常见,上面所举的只是其中的一个例子。遇到这种情况,各地方的体育管理部门会相互沟通协商,通过一些“资源互换”的方法来达成自身的目的。有的时候,这种资源的互换甚至会超出足球的范畴:例如某省在跳水方面实力更雄厚,就会把一些跳水运动员交流到别的省市去,换来对方省市某些足球运动员的参赛权。第三种,我们可以称之为“鱼死网破”。说得再通俗一些,就是“我用不上,但我也不让别人用”。例如某省在球员的培养方面在全国都位居前列,无论男女足都拥有非常丰厚的人才储备,自己用根本用不完。但他们自己挑剩下的球员,有时即使攥在手里不用,也不会交流给别的省市用。这种现象的发生主要有三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该省份下辖的各地级市也有自己独立的足球管理部门,他们与省足球管理部门在配合上并不融洽,不愿意把自己培养的球员交到省上;第二个原因,是各个省份之间的足球管理部门没有保持良好的关系,就会出现“烂在手里也不给你”的现象。而第三个原因是最现实的:如果自己不用的球员借给了别人,这个球员反倒在别的省市打出了成绩,自己将来不好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