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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汉代夫妻关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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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瑞泽:河南科技大学,河南洛阳,471003)


1楼2011-03-13 20:44回复
    摘   要:汉代夫妻关系是社会上重要的关系之一。夫妻之间的传统思维是夫妻尊卑有序,妻子要服从丈夫。夫妻和睦既有夫妻共度危难、相互理解,也有夫妻相互帮助。而因关系紧张,丈夫抛弃妻子,夫妻相互厮杀的现象则显示了夫妻间的不和谐,复杂的夫妻关系是汉代社会生活的反映。
    关键词:汉代;夫妻关系;抛弃
    


    2楼2011-03-13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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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汉代是中国封建社会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社会秩序开始逐步走向规范化。夫妻关系作为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在汉代呈现出复杂的现象,既有夫妻恩爱、夫唱妇随的典型事例,也有夫妻反目成仇,甚至相互杀戮的事实。多样的夫妻关系折射出了汉代社会生活的丰富多彩。 


      3楼2011-03-13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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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夫妻关系的理念
             在汉代人的视野中,对夫妻关系的看法与先秦以来儒家的观点没有大的区别,即强调夫妻之间尊卑有序。司马迁在《史记》卷四十九《外戚世家》的序言中说:“夫妇之际,人道之大伦也。礼之用,唯婚姻为兢兢。夫乐调而四时和,阴阳之变,万物之统也。可不慎与?” 他将夫妻关系提到人伦道德维护的高度去看待,同时指出:“妃匹之爱,君不能得之于臣,父不能得之于子,况卑下乎。”即夫妻亲情是亘古不变的,即使位居“君”、“父”之尊,也不能夺其所爱。因而他在言及撰著《史记》目的时说:“若夫列君臣父子之礼,序夫妇长幼之别,虽百家弗能易也。”[1](《史记》卷一百三十《太史公自序》)故而张守节《史记正义•论史例》称司马迁作《史记》“并采六家杂说以成一史,备论君臣、父子、夫妻、长幼之序。”公孙弘在上汉武帝的奏章中也说“天下之通道五”,有“君臣,父子,兄弟,夫妇,长幼之序”,[1](《史记》卷一百一十二《平津侯主父列传》)可见夫妻关系作为社会上五种重要关系之一,其有序化的格局对社会的安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4楼2011-03-13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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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代的统治者在所下的诏书中,多次表达了借助夫妻关系维护封建统治的思想,因为夫妻关系的稳定不仅对于家庭而且对于社会的发展都至关重要。孝文帝元年十二月,针对沿用秦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的连坐法,在与诸官员商讨后,“除收帑诸相坐律令”,使夫妻间不再因一方犯法而株连另一方。[1](《史记》卷十《孝文本纪》)汉宣帝在地节四年夏五月,诏曰:“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患祸,犹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2](《汉书》卷八《宣帝纪》)对于夫妻之间因为相互包庇罪行而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汉宣帝为了维护封建统治予以更多的关注。即在照顾妻子隐匿丈夫而不治罪的同时,对于丈夫隐匿妻子犯罪也要经过报告才能处理。建始三年谷永在上汉成帝书中表明了“夫妻之际,王事纲纪,安危之机,圣王所致慎也”的观点。[2](《汉书》卷八十五《谷永传》)建平二年,汉哀帝因为其母亲丁太后死,为了将其父母葬在同一个陵园中,在所下的诏书中有“朕闻夫妇一体”之说,说明在他的心目中有夫妇同心相附的观念。[2](《汉书》卷十一《哀帝纪》)汉平帝元始四年也有“盖夫妇正则父子亲,人伦定矣”的诏书,[2](《汉书》卷十二《平帝纪》)反映了平帝对夫妇关系重要性的认识,即夫妻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 


          5楼2011-03-13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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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建士大夫关于夫妻关系的理论化概括,对当时人们的价值理念的形成起了重要作用。贾谊《新书》卷六《礼》云:“君仁臣忠,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妇听,礼之至也。君仁则不厉,臣忠则不贰,父慈则教,子孝则协,兄爱则友,弟敬则顺。夫和则义,妻柔则正,姑慈则从,妇听则婉,礼之质也。”贾谊将夫妻的行为准则与其他家庭成员中的关系并列看待,说明他充分认识到夫妻间和睦相处的重要性。从董仲舒开始,伴随着儒学独尊地位的确立,妻子的地位更为低下。董仲舒说:“循三纲五纪,通八端之理,忠信而博爱,敦厚而好礼,乃可谓善,此圣人之善也。”《白虎通》:“三纲者,何谓也?谓君臣、父子、夫妇也。六纪者,谓诸父、兄弟、族人、诸舅、师长、朋友也。故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董仲舒进一步强调“丈夫虽贱皆为阳,妇人虽贵皆为阴”,[3](《春秋繁露》卷十《阳尊阴卑第四十三》)这就将夫妻之间的位置永远地固定下来,他还说:“凡物必有合;合必有上,必有下”,夫妻之间,“妻者,夫之合”,“物莫无合,而合各相阴阳。阳兼于阴,阴兼于阳,夫兼于妻,妻兼于夫”,“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夫为阳,妻为阴”。[3](《春秋繁露》卷十二《基义第五十三》)“男女之法,法阴与阳”,“天地之阴阳当男女,人之男女当阴阳,阴阳亦可以谓男女,男女亦可以谓阴阳。”[3](《春秋繁露》卷十六《循天之道第七十七》)为了规范夫妇关系,他认为官员应当“君之官,循宫室之制,谨夫妇之别”。[3](《春秋繁露》卷十三《五行顺逆第六十》)董仲舒的思想因为汉武帝时期“独尊儒术”的推行,更加深入人心。到了东汉章帝时期的白虎观会议更将女性在夫妻关系中的地位彻底定了下来。 


            7楼2011-03-13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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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宣帝时,王吉指出:“夫妇,人伦大纲,夭寿之萌也。……汉家列侯尚公主,诸侯则国人承翁主,使男事女,夫诎于妇,逆阴阳之位,故多女乱。”[2](《汉书》卷七十二《王吉传》)王吉对当时与公主、翁主结婚的男性地位较低的状况深为不满,并认为这是社会上多内乱的原因。汉末,荀爽也认为“臣闻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有礼义。礼义备,则人知所厝矣。夫妇人伦之始,王化之端,……今汉承秦法,设尚主之仪,以妻制夫,以卑临尊,违乾坤之道,失阳唱之义。”[4](《后汉书》卷六十二《荀淑传附子爽传》)可见封建士大夫对于特殊群体婚姻中男女倒位的不满。


              8楼2011-03-13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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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观两汉时期封建士大夫关于夫妻关系的一些论述,我们可以看出封建统治阶级将夫妻关系作为人与人之间的一个重要关系,给予了很大的重视,将夫妻关系的维护上升到了巩固封建统治的高度去认识。虽然说夫妻关系在人们的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统治阶级也规定了一系列的夫妻共同遵守的规范,但是,这些规范只能是统治集团的美好理想,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既有夫妻间的琴瑟奏鸣,也有夫妻间的横眉冷对,甚而杀死对方。转


                10楼2011-03-13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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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琴瑟和鸣的夫妻关系
                       汉代夫妻关系的协调发展是夫妻关系中的主流,因为夫妻间的相亲相爱对于家庭的稳定,社会风俗的醇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所以在汉代的史籍中关于夫妻间和睦的关系记述较多。夫妻关系和睦的表现有多种多样的形式,既有夫妻共度危难的情形,也有夫妻彼此理解的现象,更有夫妻间的互相帮助。
                  


                  11楼2011-03-13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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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间的相互愉悦、彼此疼爱显现出了更多的人间真情。东方朔在汉武帝三伏日赐肉的仪式上,因“大官丞日晏不来”,他拔剑割肉而去,当汉武帝问他为其原因时,东方朔说:“拔剑割肉,壹何壮也。割之不多,又何廉也。归遗细君(师古曰:“细君,朔妻之名。一说,细,小也,朔自比于诸侯,谓其妻曰小君。”),又何仁也。”对于东方朔的自誉。汉武帝无可奈何,“复赐酒一石,肉百斤,归遗细君。”[2](《汉书》卷六十五《东方朔传》)东方朔幽默的话语使汉武帝又赐给他百余斤肉送给妻子,也反映了其夫妻感情之深。张敞任京兆尹时,其妻为他画眉,“长安中传张京兆眉怃”,有关官员奏敞为官不节。汉宣帝问其原由,张敞回答:“臣闻闺房之内,夫妇之私,有过于画眉者。”张敞将夫妻之间的亲密无间和盘托出,但因其言辞不符合时人的观念,“上爱其能,弗备责也。然终不得大位。”[2](《汉书》卷七十六《张敞传》)


                    13楼2011-03-13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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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维护夫妻间的稳定关系,长辈也往往对子女进行教育。张负在将自己的孙女嫁于陈平前,担心孙女因为陈平家贫而慢待其家人,就告诫孙女:“毋以贫故,事人不谨。事兄伯如事父,事嫂如母。”[1](《史记》卷五十六《陈丞相世家》)张负教导其孙女在嫁与陈平以后,侍奉丈夫时要谨慎,侍奉兄嫂如父母,其目的还是为了保持家庭关系的稳定,因为其孙女在嫁给陈平前“五嫁而夫辄死,人莫敢娶。” 


                      14楼2011-03-13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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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间的和睦还表现在妻子与丈夫同心同德,有共同的志向。夫妻之间因志趣相投而而喜结良缘并成为嘉对的是流传至今的梁鸿与妻子孟光的故事。孟光因羡慕同县梁鸿之贤而自愿嫁之。夫妻交往严格遵守礼节。居住吴地时,梁鸿“为人赁舂。每归,妻为具食,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齐眉。”夫唱妇随成为封建时代人们所效法的楷模。[4](《后汉书》卷八十三《逸民传•梁鸿传》)《襄阳记》记载庞德公“夫妻相敬如宾”,夫妻耕作田间,在刘表前去拜访时,“因释耕于垅上,而妻子耘于前。”[4](《后汉书》卷八十三《逸民传•庞公传》)这种夫妻同耕的状况显示了夫妻间的平等相待。而妻子在结婚后,对丈夫的惟命是从,也是封建时代夫妻志同道合的表现形式。《后汉书》卷八十四《列女传•鲍宣妻传》云: 


                        15楼2011-03-13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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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勃海鲍宣妻者,桓氏之女也,字少君。宣尝就少君父学,父奇其清苦,故以女妻之,装送资贿甚盛。宣不悦,谓妻曰:“少君生富骄,习美饰,而吾实贫贱,不敢当礼。”妻曰:“大人以先生修德守约,故使贱妾侍执巾栉。既奉承君子,唯命是从。”宣笑曰:“能如是,是吾志也。”妻乃悉归侍御服饰,更著短布裳,与宣共挽鹿车归乡里。拜姑礼毕,提瓮出汲。修行妇道,乡邦称之。
                          为了满足丈夫的心理,桓少君放弃了父亲的陪嫁妆,与丈夫同归故里。
                          


                          16楼2011-03-13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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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有的妻子对于丈夫远离尘世的理想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太原王霸“少立高节,光武时,连征不仕。”“妻亦美志行。”正因为二人志趣相投,所以其妻在其好友的儿子前来拜访时,看出了王霸有反悔心理,遂说服丈夫,最后二人“共终身隐遁。”[4](《后汉书》卷八十四《列女传•王霸妻传》)


                            17楼2011-03-13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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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名臣严格遵守封建的伦理道德,对于自己的妻子忠心耿耿,不因地位的变化而抛弃原配妻子,也受到社会舆论的赞扬,《后汉书》卷二十六《宋弘传》云:
                                   时帝姊湖阳公主新寡,帝与共论朝臣,微观其意。主曰:“宋公威容德器,群臣莫及。”帝曰:“方且图之。”后弘被引见,帝令主坐屏风后,因谓弘曰:“谚言贵易交,富易妻,人情乎?”弘曰:“臣闻贫贱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帝顾谓主曰:“事不谐矣。”
                              宋弘并没有因为公主而抛弃自己的妻子,他的话充分表明了他与妻子情感之深,以及他富贵不能移的品质。再如,刘秀在宜阳收降赤眉军后,在指责赤眉军将领滥杀无辜的同时,又说他们“然犹有三善:攻破城邑,周遍天下,本故妻妇无所改易,是一善也。”于是“乃令各与妻子居洛阳,赐宅人一区,田二顷。”[4](《后汉书》卷十一《刘盆子传》)赤眉军将领在富贵后没有抛弃原配妻子,受到刘秀的肯定。
                              


                              18楼2011-03-13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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