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士大夫关于夫妻关系的理论化概括,对当时人们的价值理念的形成起了重要作用。贾谊《新书》卷六《礼》云:“君仁臣忠,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妇听,礼之至也。君仁则不厉,臣忠则不贰,父慈则教,子孝则协,兄爱则友,弟敬则顺。夫和则义,妻柔则正,姑慈则从,妇听则婉,礼之质也。”贾谊将夫妻的行为准则与其他家庭成员中的关系并列看待,说明他充分认识到夫妻间和睦相处的重要性。从董仲舒开始,伴随着儒学独尊地位的确立,妻子的地位更为低下。董仲舒说:“循三纲五纪,通八端之理,忠信而博爱,敦厚而好礼,乃可谓善,此圣人之善也。”《白虎通》:“三纲者,何谓也?谓君臣、父子、夫妇也。六纪者,谓诸父、兄弟、族人、诸舅、师长、朋友也。故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董仲舒进一步强调“丈夫虽贱皆为阳,妇人虽贵皆为阴”,[3](《春秋繁露》卷十《阳尊阴卑第四十三》)这就将夫妻之间的位置永远地固定下来,他还说:“凡物必有合;合必有上,必有下”,夫妻之间,“妻者,夫之合”,“物莫无合,而合各相阴阳。阳兼于阴,阴兼于阳,夫兼于妻,妻兼于夫”,“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夫为阳,妻为阴”。[3](《春秋繁露》卷十二《基义第五十三》)“男女之法,法阴与阳”,“天地之阴阳当男女,人之男女当阴阳,阴阳亦可以谓男女,男女亦可以谓阴阳。”[3](《春秋繁露》卷十六《循天之道第七十七》)为了规范夫妇关系,他认为官员应当“君之官,循宫室之制,谨夫妇之别”。[3](《春秋繁露》卷十三《五行顺逆第六十》)董仲舒的思想因为汉武帝时期“独尊儒术”的推行,更加深入人心。到了东汉章帝时期的白虎观会议更将女性在夫妻关系中的地位彻底定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