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坚甲志•卷第二(共14则)
(07)陆氏负约
衢州(今浙江衢州市)人郑某,年幼的时候为人豁达,擅写文章,娶了会稽(今浙江绍兴)一名陆姓的女子,陆姓女子长得姿态美好,夫妻间关系十分密切。郑某曾经在床上对妻子陆氏说:“我们二人在一起如此快乐,如果我不幸死去,你不要再嫁;如果你先死去,我也不再娶。”陆氏回答说:“我们要活到一百岁,共同变老,你为什么要说不吉利的话呢?”
十年后,郑某与陆氏生了两个孩子,一男一女。郑某得了重病,在父母面前重复自己说过的话(指一方死去,另一方不再婚),但是陆氏只是低头哭泣,郑某就死了。
郑某死后,没有几个月,就有人来做媒,陆氏与郑家相周旋,公婆责备她(原文舅姑,在古代指的就是公婆),她也不听。刚刚服孝期满,就带着全部财产,嫁给苏州(今江苏苏州市)的一个姓曾的工曹(古代官职)。
结婚第七天,曾某奉上级文书的命令,去检查其他郡县的工作,在路上住宿的时候,夜间,陆氏在屋内的小厅和屏风间散步,有送信的人(原文急足,是古代对信差的称呼)在庭下求见,称有郑某的书信。陆氏命令女婢将信去来,信封上写有“示陆氏(相当于今天的“陆氏亲启”的意思)”三字,笔迹好像前夫郑某亲手写的,这时送信的人已经不见了。陆氏打开信阅读,上面写着“年轻时结为夫妻,已有十年,从今后,你就是为我祭祀的人。从早到晚有着许多欢乐的时光,家中的的钱财,也都是我们一起积攒下来的,我突然与你长辞,就好像一场大梦。现在爱恋的是什么人,以致于要嫁给他,放弃了我的家园,将财产带到他人家,不体恤我们的孩子,不考虑我的父亲,讲义,你不配为人妻子,讲慈,你不配做人母亲。我已经把你的事情,讲述给上天,把你所作所为的情况,告诉给地府。”陆氏又是叹息,又是愤恨,不顺心意,三天后而死。
这封书信被郑某的堂弟得到,曾经让胡翛然(不知何人,可能是洪迈的朋友吧)看过。
又是一个痴鬼的故事,这篇故事被冯梦龙编入《情史》一书,不过琥珀也有另一个看法,郑某此信是生前所写,交于朋友或他的堂弟,在陆氏改嫁后,交到陆氏手中,故信中没有提到曾某,不然以鬼之能,曾某的姓名应该能够得之。不过从研究妖怪的角度说,则希望是痴鬼的报复。(注,琥珀并未将这则事典列入妖怪事典中,一封书信不足以说明是鬼所为。)
附下《夷坚志》古文的地址(不是完全的,只包括夷坚甲志、夷坚乙志、夷坚丙志和夷坚丁志,但是排版就好)
http://www.uus8.com/China/%B7%C7%CB%C4%BF%E2%C0%E0%B9%C5%BC%AE/%B4%AB%C6%E6%C0%E0/%D2%C4%BC%E1%D6%BE/index.html#04 希望支持琥珀的朋友,为这篇帖子,加赞,加回复,加琥珀的关注(不强求),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