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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辩论好比是一种不流血的战争的话,那末,诡辩则是这种战争中最
具杀伤力的神秘武器。
      诡辩是一门特殊的语言艺术,它属于辩论的学科,但又超脱于辩论学中对理
性乃至真理的界定。
      在人欲横流的高信息时代,形形色色的交际与应酬占据了人们理念相当大的
参数,于是,就派生出一系列不流血的战争名词,如商战、情战、舌战云云。所
谓“舌战”,亦即非程式化的语言大搏杀,它的主要特点是随意性大,不受特定
的语言环境所制约。舌战的主体是辩论,而辩论中又以临场的即兴发挥最受人们
所津津乐道,我们将这种即兴发挥所产生的语言称为诡辩。诡辩具有很强的很特
殊的语言杀伤力和逻辑性,它用不着为炮制长篇大论而大费心思,也不用开篇和
收尾,只需简短的三言两语,就可以将书一般厚的演说稿驳得稀哩哗啦;也可以
将振振有词的雄辩高手驳得目瞪口呆。
      诡辩艺术的内涵在于灵巧性和实用性。它包括人的思辨、智谋、语言、心理、
幽默等方面的综合能力,使其恰到好处地为某一观点服务。诡辩的最大功用在于
锋芒毕露地揭示对方论点的矛盾和漏洞,以遮掩自己观点立场的理由不足。任何
形式的诡辩,诡辩者都应该具备反应敏捷、思路畅达、推理缜密、风趣幽默等条
件。诡辩应施于要害之处,最好在对方自鸣得意时来个猝不及防的打击,以搅乱
对方的思辨程序系统,使其对突然骤变的形势无力招架而落败;但我们并不提倡
诡辩手段的拈手便来,见隙便用,那样会因诡辩的滥用而使辩论显得苍白无力,
令人乏味。
      下面,我们从艺术的角度,来分析一下诡辩术的主体框架。



1楼2011-05-22 21:23回复
    收题性思维好比发散性思维的校正液。由于发散性思维的随意性所致,有些
    辩手在使用时会出现弄巧成拙,给己方观点造成被动的局面,针对有可能出现的
    这些情况,需相应地制定收题性思维的思辨体系,以在继续维持已方观点的基点
    上达到诡辩的成功。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使用的收题性思维可谓经验老道。
    马氏在一次答让者问时说漏了嘴:“MEI国有些议员是狗子养的!”第二天,
    此话被刊登在一家报纸上,引来了华盛顿纷纷谴责,勒令马氏立即登报道
    歉,否则,将要受到追究,几天后,马氏的歉文赫然醒目地被登在了《时报》上:
    


    3楼2011-05-22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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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鄙人在酒席上发言,说国会中有些人是狗BIAO子养的。
            事后有人向我兴师问罪,我考虑再三,觉得此话不妥当,而且也不符合事实,
      故特此登报声明,把我的原话修一下:国会中有些不是狗BIAO子养的。
            华盛顿读罢此文,个个气得七窍生烟,恨不得一口吃掉他,但却苦干
      无从找茬。马氏利用巧变个别文字的手法校正自己发散性思维的“失误”,不但
      为自己找到了解脱办法,而且还进一步的攻击了对方,从而达到了收题性思维预
      期的目的。真是一举而两得,惟妙且惟肖。
      


      4楼2011-05-22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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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急中生智也叫急智,是诡辩者必须具备的思维形式。辩论不同于写作,写作
        可以随处找灵感,或静下心来慢慢构思,况且写错了还可以改;而辩论是被一定
        的时间和空间所限定的一种竞技,它的妙处就在于参辩者在一瞬间对一系列的论
        点作出高速度的分析和判断,并作出相应的语言反应。辩场上的形势往往是变幻
        莫测的,此一时的优势方说不准就在彼一时栽了跟头。所以,我们强调急中生智,
        就是要求参辩者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启动思维作出反应,以掌握主动权。如果一
        方在这一方面处于劣势,那么,他就很可能被动挨打。伊索寓言中,讲述了一只
        野熊在猎人枪口底下急中生智的故事。下面便是野熊和猎人的一段诡辩。
        


        5楼2011-05-22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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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熊:何必急于马上开枪呢?
                猎人:我想要一件温暖的熊皮大衣来抵挡严寒。
                野熊:行啊,但我也没别的要求,只要能吃饱肚子,死了也无所谓,咱俩是
          否可以坐下来谈谈具体条件呢?
                借人:你反正吃饱了我也照样能穿上你的皮大衣,要谈就谈吧!
                经过一番喋喋不休的争吵,最后达成了“共识,过了一会儿野熊独自走开了,
          它满足了要求——填饱了肚子;而猎人也如愿以偿,穿上了他想要温暖的熊皮大
          衣。可想而知,这个结果是野熊急中生智而思辨,谈判协定一经签署,野熊就吃
          掉了猎人。而猎人死到临头时,由于缺乏急中生智的思辨能力,自然就成了野熊
          的一顿美餐。我们在为愚蠢的猎人痛惜之余,联想到一些参辩者在临场因反应迟
          钝而被人穷击猛攻的事例,也就不足为奇了。


          6楼2011-05-22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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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辨内容就是指在使用诡辩术时要做到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二者的统
                  一。
                  逻辑思维是诡辩的主干,是维护自己观点的灵魂。逻辑思维主要由形式
                  逻辑思维和辩证逻辑思维两部分组成。作为辩手,如果不以逻辑思维作先决
            条件,仅凭一堆堆的华丽词藻装饰辩词,那末,无论遇到什么样的辩论场合,他
            都会陷入漫无边际的大海中苦苦挣扎,假如对方是个善用逻辑思维的诡辩高手,
            强弱对比一经鲜明,他的处境则会是何等的尴尬!
                  诡辩高手之所以能致力于不败,其主要原因就是他运用逻辑思维的思辨定律,
            事先设计了最佳的攻防与反攻防套路,尤其是在整体性的辩论队伍中,参辩者为
            了维护同一个观点,个别辩手对于和自己实际思想完全相悻的观点,也能做到
            “实反其然而故维其然”或“实维其然而故反其然”。应该值得注意的是:人类
            历史发展到今天,既能被全社会认定为真理的东西已无需再展开什么思辨,然而,
            那些长期困惑着人们思维,而至今亦无法定论的中性辩题,则让当值如今持观点
            不尽相同的辩手们为孰理孰亏而一筹莫展。诸如近年各种规模的大专辩论会上辩
            手们所探讨的“人性本善”、“不破不立”、“愚公应该搬家”、“治愚比治贫
            更重要”等,尽管如上的辩题在分别的辩论场上部分出了胜与负,但无论是哪方,
            都很清醒地意识到,这些中性辩题的胜方,并不意味着他们凭借了真理的权威;
            而负方也并不能证明其观点是无理取闹(参阅复旦大学版《狮城舌战》、华龄版
            《舌卷京城》、华龄版《唇枪舌剑》)。我们只能从复旦大学和南京大学辩手们
            在辩论现场酣畅淋漓的表述中,足见他们逻辑思维的能力与发挥水平,也以此可
            以想象出他们在参辩前对逻辑思维的设计与构思下了多大的功夫。


            7楼2011-05-22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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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形象思维同样是诡辩中不可或缺的要素,它是逻辑思维具体化演绎的思辨体
              系。形象思维注重的是感性材料的组织和加工,在辩论场上,纯理论的思辨形式
              有可能让人感到高深莫测而失去辩论的意义,此时,形象思维的工作就是对自己
              提出的观点理论进行填充、装饰和修葺,好比说,人有了骨架、躯干,还必须有
              血和肉去充实才行,否则,这人就不是完人啦。形象思维的另一个特点是有利于
              己方话题的转换。北京大学朱锋教授在《辩论的起源、艺术和技巧》中就提到:
              “如果能在场上把已方已有的立论揉碎了,掰开了,以自己形象的思维围绕着立
              场的要点左盘右旋,上下左右地多方位、多角度地论述到,便能适应临场思辨的
              实战需要了。”传说当年阿凡提向财主借锅,在还锅时多还了一口小锅,财主问
              及何故,阿凡提说“小锅系大锅所生”,财主大喜,次日,阿凡提再向财主借锅,
              贪心的财主等着阿凡提给自己“再添贵锅”,不料,此回,阿凡提却以“大锅已
              死”为由拒绝还锅。锅与生命没有本质上的联系,能“生”又能“死”,这是荒
              唐的逻辑思维,聪明的阿凡提则利用了财主贪心的弱点,将其形象化,并获得了
              诡辩的成功。可见,形象思维用于临场发挥诡辩力度的成功率有多大的份量!但
              是,训练形象思维的思辨技能,并非一朝一夕所能大功告成的事,它来自于实际
              生活的锤炼与体验,形象思维资质差,不仅使辩论的语言缺乏感召力,而且其它
              体系的思辨形式也无法正常地发挥起来。
                    智谋诡辩是一种超技巧的辩论活动,这种超技巧的运用,必然同人的智谋及
              潜能的发挥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前面说过,辩论是一种竞技。既是竞技,必有
              胜负之分,要征服对手,赢得辩场上的胜利,若不开动脑筋设置方法,那绝对是
              行不通的。中国人习惯用“斗智斗勇”来概括参与竞技或实战的方法,斗智是智
              慧的较量和谋略的碰撞,而斗勇则是和对方比气势、比意志、比信心。这说明斗
              智和斗勇在任何一种竞技项目中都显示出其相对性和不可分割性。比如参加一场
              辩论会,派去的辩手是“清一色”的“好斗之徒”,不具足智多谋的思辨能力,那么,再给他们增添十股的勇气任他们“拳打脚踢”,最终也要被驳得落花流水、无功而返,除非对手也是一堆酒囊饭袋。


              8楼2011-05-22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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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所推崇的诡辩智谋,其实这和军事上所讲究的兵法有着很多的共同点。
                《孙子兵法》的精华之道在于兵不厌诈、出其不意;诡辩智谋其良效也不外乎如
                此。
                      诡辩智谋主要体现在根据对方的实力的估算而周密地设置对策和根据现场风
                云变幻莫测的各种可能性制定思辨体系。诡辩智谋主要表现手法有随机应变术、
                自控控他术、就地取证术、戏谑巧辩术、正话反说术、悬念制敌术、攻其要害术、
                借题发挥术、声东击西术、请君入瓮术、大智若愚术、金蝉脱壳术、字词拆合术
                和断章取义术等诸多方面。如果参辩的双方都能为某一个辩题充分地发挥其诡辩
                智谋,其场面必定是赏心悦目、妙趣横生,致于谁能取得胜利,就要看临场应变
                能力的比较了。
                      俗话说,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在错综复杂的社会实践中,人
                与人之间的语言接触几乎涵盖了各个方面,而语言接触当中人人都回避不了的那
                就是口争。口争的始因大凡是出于无真理界定的利益相悖,由于双方都不愿意向
                对方作出让步或妥协,你持你的道,我执我的理,一件鸡毛蒜皮的事,也要唇枪
                舌剑地辩得天昏地暗,然而,生活中出现的口角之争大多是没有终结的,与其说
                有的人能在各类的思辨场合唱出最后的独角,不如说是平常经验的积累给他奠下
                了智慧的基石。有了经验积累,就可运筹于帷幄之中;就可分不同的场合淋漓尽
                致地发挥出诡辩的才能。由此看来,要掌握并运用诡辩智谋这种武器,以决胜于
                千里之外,平时不下功夫进行自我训练是行不通的。所谓“刀剑锋从磨砺出,梅
                花香自苦寒来”说的也不外乎是这个道理。
                


                9楼2011-05-22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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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希腊大哲学家苏格拉底就是一位善于运用智谋的诡辩高手。在一次与欧西
                  德探家讨关于“正”与“不正”的定义时,俩人发生了如下的对话:
                        苏:虚伪是“正”还是“不正”?
                        欧:不正。
                        苏:偷盗呢?
                        欧:不正。
                        苏:侮辱他人呢?
                        欧:不正。
                        苏:克敌而辱敌,是“正”还是“不正”?
                        欧:正。
                        苏:诱敌而窃敌物,是“正”还是“不正”?
                        欧:正。
                        苏:你方才说侮辱他人和偷盗都是“不正”现在为何又言“正”?
                        欧:刚才是对敌人,而现在是对友。
                        苏:某军官为给士兵打气,欺骗说“援兵即到”,结果士兵打了胜仗,援军
                  还没到,这军官的欺骗行为“正”还是“不正”?
                        欧:正。
                        苏:你的朋友欲提刀自寻短见之际,你将他的刀偷去了,这是“正”还是
                  “不正”?
                        欧:正。
                        苏:你刚才说不正只可对敌,不可对友,而现在怎么又对友了呢?
                        欧:?
                  


                  10楼2011-05-22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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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以上对话中,充分地体现了苏格拉底机智的诡辩技能,他是凭自己早已运
                    筹帷幄的理性知识,大智若愚地向对手提出发问,令对手在他设置的陷井中屡屡
                    出现自相矛盾,语无伦次,从而取胜。
                          语言诡辩从根本上讲是一种特殊的语言形态。它最独到的艺术表现力就在寓
                    突发性、争对性、讽刺性于巧妙的转换话题的手法中,并以此引发思辨者的逆向
                    思维。诡辩之所以能从辩论的体系中单列出来进行专题研究,这是同诡辩所要求
                    的语言形式、语言结构和语言效果分不开的。


                    11楼2011-05-22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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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说,诡辩就是玩文字游戏。这句话看怎么理解,一种是语言文字有失水
                      准的人在辩坛被斗败了后发出的喃喃唠叨;另一种是语言文字已达一定水准并善
                      于以其智谋发挥思辨能力的人的成功经验谈。我们认为,世界上能够配得上“游
                      戏”项目的领域比比皆是,拈手便来,更何况象征着人类文明与进步的文字领域
                      呢?再说,辩论所要求的语言表达就是要有相当的严密性和攻击力,如果一个被
                      誉为辩坛高手的人不具备玩文字游戏的能力,恐怕连“徒有虚名”这四个字都不
                      能冠给他啦。还有人说,诡辩是“强词夺理,混淆视听”、是“诬陷造谣”、是
                      “花言巧语之辈”云云(柯可《雄辩的技巧与方法》),发表这种言论的人要么
                      是谩骂专家;要么诡辩的语言极其的贫乏;或者因曾经以雄辩致胜而自居,结果
                      在诡辩者面前栽了大跟头而耿耿于怀。我们暂且不论诡辩手法是如何如何的高尚,
                      也不论其成功率如何如何地值以效仿,但就诡辩是作为为自己的思辨体系制造一
                      种特定的氛围这种提法,是无庸置疑的。这种氛围的最大功用就是给人的理念架
                      构安上一个弹力器,既有利于调控又有利于发挥,就像球场上教练员布置的“防
                      守反击”战术一样,在为己方筑起坚固的语言防守城墙的同时,伺机向对方发起
                      水银泻地般的进攻。所以,诡辩语言要做到简短而精悍,崦具杀伤力。当然,我
                      们对那种混淆视听、诬谄造谣的手法也实不敢恭维,因为那已远远地超乎了诡辩
                      的范畴,应该叫其为无事生非的诽谤,或叫弱智者赖以生存的一种悲鸣方式。而
                      诡辩则是有理念的、是靠人的特定逻辑思维酝酿出来的思辨战术的实际运用,若
                      是将“混淆视听”、“巫谄造谣”之词硬生生地套给诡辩者,那末不正是说此话
                      的人用了如上的手法行事?借此,我们不防来看一下原苏联首任外交部长莫洛托
                      夫是如何驾驭其绝妙的诡辩语言赢得辩场胜利的——莫洛托夫是一位贵族家庭出
                      身的外交家,在一次联大会议上,英国工党有个外交官向他发难:“你是贵族出
                      身,我是祖辈矿工,咱们俩究竟谁能代表工人阶级呢?”面对英工党人的挑衅,
                      莫洛托夫以一个出色的外交官的姿态,不慌不忙地还以颜色:“对的,不过我们
                      俩都当了叛徒。”对方无言以对。莫洛托夫诡辩手法之精妙,我们姑且也说他是
                      玩文字游戏,那只能说明他玩此游戏的技艺太高超,高超得让人无懈可击罢了。
                      


                      12楼2011-05-22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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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诡辩的语言结构大多出自丰富的想象力和逻辑推理,根据临场双方交手的形
                        势优劣,灵巧地组织相应的逆向语言态势,在干挠对方思辨体系有效发挥的同时,
                        亦使己方的观点悄然地潜入他人之心,以达到“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的效果。
                        诡辩的表达形式由于是逆向型的,所以,通常多以反问、设问、自嘲、自诩等句
                        型,通过生动的比喻或排比,形象的拟人或拟物等修辞


                        13楼2011-05-22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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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复旦大学辩论队就“人性本善”辩题在和对手展开舌战中,突然追问对手
                          ①“善花如何结出恶果”,令对手猝不及防,窘态百出;又如南京大学辩论队在
                          “社会秩序的维系主要靠法律”的辩题讨论中,就抓住了很准的一句“话靶”,
                          请看如下辩词:
                                反方二辩:那么对方辩友认为恶法就不是法喽?(香港中文大学)
                                正方一辩:恶法当然不是法,对方同学说伪善也是善、毒药也是药吗?
                                ②(南京大学)
                                南京大学辩手的如上辩词与春秋战国时期的诡辩家公孙龙的“白马非马”论
                          似乎如出一辙,只不过增添了时代气息的内涵。有趣的是话题是对方口误自己提
                          出来的,结果被南大辩手反而逼得进退维谷,无从招架。古人云:一人之辩,重
                          于九鼎之宝,三寸之舌,强于百万雄师。可见,诡辩作为无硝烟战场的一种尖端
                          武器,它的言辞及其发挥水平,有何等的重要啊!
                          


                          14楼2011-05-22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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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在前提到过,诡辩并不是为了捍卫真理,而是为了捍卫某一观点,所以,
                            它应注重的是形式逻辑。诡辩词穷不见得理屈,诡辩词丰也不见得理尊,关键是
                            在于它所表述的语意在符合形式逻辑的前提下能不能一步到位,能不能一语中的,
                            毛同志就曾经指出:“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这句话不妨可以作为辩手们制定语言攻势的“座右铭”。但在这里我们不得不提醒辩手们注意的是,诡辩
                            的语言架构和句法通常取之于逆向性思维,它所反映的方式与强度比起规范性答
                            辩也不径相同。规范性答辩在语言表述上有严格的规范,且不能回避辩题再寻
                            “他山之石”,而诡辩则是比较随意的,正由于这种随意,便很容易使辩手在使
                            用时误入歧途。有的辩手自以为辩才高人一筹,为了哗众取宠,便滥用诡辩手法,
                            结果不但无的放矢,而且还形成对对方的人身攻击,被人反抓住辫子,当软柿子
                            一样任意的捏。再有一点,就是当自己的诡辩战术在使用中受到对方强有力的干
                            挠或反驳,应机智地巧换话题,调转词锋,通过语言过渡的手法以使自己脱身,
                            切忌死缠乱辩,软磨硬泡,因为那样的侥幸取胜心理要在辩坛上得以实现,其保
                            险系数几乎是等于零。
                            


                            15楼2011-05-22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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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幽默幽默是诡辩致胜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幽默可以让人在冷静中产生自信,
                              又从自信中再创智慧。诡辩中的幽默多以俏皮话、双关语、歇后语、戏谑语等形
                              式出现。德国19世纪著名作家奥多尔。冯塔纳当年在伯林当编辑时,有一次收到
                              一个人寄来不注标点的诗,附言中还写道:“我对标点向来
                                    不在乎,如用时请你自己填上吧。“冯塔纳立即将稿退回,并也加附言道:”
                              我向来对诗不在乎,下次请您寄点标点符号来,诗由我自己写好了!“冯塔纳就
                              是用戏谑语以其人之道反治其人之身,同时也达到了应有的幽默效果。
                                    幽默是一种才华,一种力量,一种艺术,一种特殊的文化。幽默的语言是高
                              效率的、最省时的说话形式。它的真谛是在对方或听众在生动、风趣的听觉感觉
                              中,得到某一种观点的潜移默化。相声或小品之所以博得观众的频频掌声,其主
                              要原因就是演员以幽默的方式来说明某一事理;如果在辩论场上,一方辩手也能
                              合理运用幽默的手法,形象且直观地论证自己的观点,那末,他所博得听众的热
                              烈掌声的“弦外音”,便是对手不可言状的失落,这种失落还会导致心理压力和
                              急躁情绪,使其自乱阵脚,失误连连。
                                    成功的幽默诡辩具有“四两拔千斤”之力,它可以将马拉松式的长篇宏论辩
                              得暗然失色,也可以变不利的被动防守为有利的主动进攻。幽默诡辩寓于生活中,
                              寓于人与人的社交关系中。它以一种特殊的,但又最为人们所接受的语言形式不
                              断地为社会服务、为人类服务。所以,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对幽默诡辩再妄加不恰
                              当的诽言或指责呢?
                              


                              17楼2011-05-22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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