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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东西,叫正义,正义需要高强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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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六年。
       那年,我十三岁,一个不吉利的年纪。
       那年,张雨生还没死,王杰正红,方季惟还是军中最佳情人。
       他们的歌整天挂在我的房间里。
       那年,我遇见了他。
       那年,功夫。



1楼2011-06-02 14:37回复


    IP属地:内蒙古来自手机贴吧2楼2011-06-02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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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啦,我只是测验有多少人熟悉这个。。。。


      3楼2011-06-02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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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楼当自己抢到了三楼,但不知二这个数字最适合你


        来自手机贴吧4楼2011-06-02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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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你妹 楼下我爱你


          IP属地:内蒙古来自手机贴吧5楼2011-06-02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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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恨你


            来自手机贴吧6楼2011-06-02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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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粉 不回


              IP属地:湖北7楼2011-06-02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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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楼你妹 兰州我爱你


                IP属地:内蒙古来自手机贴吧8楼2011-06-02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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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熟人前排混生脸~


                  来自手机贴吧9楼2011-06-02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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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纪轻轻就涉猎不少啊!很好,很好。那这本呢?”老人从书柜上抄起一本布满灰尘的《蜀山剑侠传》,期待着我的答案。
                           啊,这套我的确是没看过,因为《蜀山剑侠传》实在是太长了!长到我完全不清楚它有几本?七十本?八十本?还珠楼主婆婆妈妈的长篇写法,我一向敬谢不敏。
                           “嗯,这套我没看过,我看完《鹿鼎记》以后一定会看。”我诚恳地说。
                           不料这老人眼睛闪耀着异光,扬声笑道:“很好、很好!小小年纪就知道去芜存菁,分优辨劣!这蜀山狗屎传满篇胡言乱语!什么剑仙、血魔!什么山精、什么湖怪!看了大失元神,不看也罢啊!”语毕,竟将手中的《蜀山剑侠传》从中撕裂,双手一扬,断裂的纸片在书店内化作翩翩纸蝶。
                           我当时心中的惊诧,现在也忘不了。
                           一生中遇到的第一个真实的疯子,这种记忆谁也无法抹灭。
                           不过我可以肯定的是,这老人应该不是老板派来提点我的帮手,因为我看见气急败坏的老板踱步过来,手里还挥舞着扫把。
                           “出去、出去!要不然就赔我的书钱来!”老板压抑着怒火,低声喝令着老人,几个书店的客人好奇地朝这里张望。
                           那老板是个明理的人,一眼就看出那老人绝无可能付钱,要强送他进警局,却也可怜这精神失常的老叟。
                           那老人深深一鞠躬,语气颇为后悔:“真是失礼,我一时太过兴奋,却把您的书给撕坏了,我瞧这样吧,我身上钱带得不够,赶明儿我带齐书钱,一定双手奉还。”
                           那老人一口外省腔调,至于是山东还是陕西、山西的,我就不知道了。
                           “快出去,别妨碍我做生意!出去、出去!”老板的脸色一沉。
                           老人歉疚地摸着头,蹲在地上捡拾散落一地的书页,我很自然地跟着蹲了下来,帮老人将碎纸搜集起来。
                           “不必、不必!你快点出去就是帮着我了!”老板不耐地说,催促着浑身酸臭的老人离去。
                           老人只好愧疚地站了起来,深深一揖后,便快步离开书店,留下双耳发烫的我继续捡拾满地碎纸。
                           老板拿着扫把将碎纸扫进畚箕后,我悻悻地看了十几分钟的小说,便胡乱买了两枝荧光笔,脸一阵青一阵白逃离了书店。
                           其实从头到尾我都没错,出状况的也不是我,但我的个性很怕尴尬,发生这样令人窘迫的事会把我的细胞快速毒死的。
                           我走在回家的路上,脑中还挥不去刚才的怪事。
                           那个可怜的老人其实还蛮有礼貌的,只是奇怪了点,看不出来有什么伤害人的企图。
                           他这么热心介绍小说给我看,真是奇哉怪也。
                           算了。
                           这只是人生里一个问号加一个惊叹号,连构成一个句子都办不到。
                           我走在离家只剩三百公尺的小巷里,路灯接触不良地闪烁,我的影子忽深忽浅,不过我早已习惯了这条夜路,什么鬼鬼怪怪的我从没放在心上。
                           但,此时我的心跳突然加快……不由自主地加快。
                           一种很压迫的感觉滚上胸口,就像全身被一个巨人的手掌给紧握在掌心似的。
                           我勉强深深吸了一口气,加快脚步往前走;莫名其妙地,一向讨厌回家的我,此刻却想疾冲回家。
                    


                    11楼2011-06-02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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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条小巷怪怪的。
                             说不出的令人反胃。
                             而一切,才刚刚开始。
                             一路上,我都被异常沉重的气氛压迫着,直到我推开家里的钢门,方才那一路紧迫盯人的压力在我进门的瞬间骤然消失,我松了一口气,好像刚刚从深海里冒出头的舒畅,感到一种方才完全是错觉的恍惚感。
                             “我回来了。”我低着头,将鞋子乱脱一通,只想从玄关冲回房间。
                             但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一个想从诺曼底抢滩的军人免不了要挨上几颗子弹,这是基本的觉悟。
                             “渊仔!快过来喝茶!从大陆带过来的高档货啊!”一个秃头肥佬大声咆哮着。
                             这个秃头肥佬老是自称从大陆带来一堆高档货,每个小东西都给他吹捧得像全世界仅此一件的奇珍异宝,但我看他都是在诓我老爸的。他一脸奸臣样,我却必须叫他王伯伯。
                             爸爸那些酒肉损友大力招呼我过去沙发上坐坐,看他们品玩千古难觅的茶壶和百年难得一见的好茶饼,还努力地教我怎样辨别好货跟烂货,我看他们还是先教我爸爸怎么样选朋友比较实际点。
                             呼喝声中,我心里虽然是一堆粪便,但是脸上还是装出“各位叔叔伯伯教得真好”的样子,这不是因为我学他们装老奸,而是我的个性问题。我不愿意让任何人难堪罢了。
                             我在烟臭熏天的客厅中待了一个半小时,才勉力逃回久违的卧房,我实在是累了。
                             前几天听我爸说,他过几个月就要到大陆去设厂,因为纺织在台湾快变成一种学名叫「夕阳工业」的没前途产业了。我真希望他能赶快去大陆,开几个厂都没关系,赔点钱也无所谓,总之不要再跟这些乱七八糟的叔伯连手毁灭我的生活。
                             我洗完澡后,随便看点书,就上床睡觉了。就跟平常一样。
                             这几天睡前我都在想,是不是该补习了?不过这不是课业压力的问题,而是一旦补习的话,我就可以理所当然更晚回家了。
                             还是算了。我咕哝着。
                             继续去书店看小说吧,我想。大不了把排山倒海的《蜀山剑侠传》看完,那一定很有成就感。
                             当时,我以为我的一九八六年会在空虚的空虚中度过,什么都没有留下,也不会带走什么。空白的一张纸。
                             但是!
                             快要睡着前,我突然想起一件很怪异的事。
                             我翻出被窝,拿起一本大约一百多页的小说,用力从中间一撕。
                             跟我想的一样,我根本没办法撕下去。
                             如果从小说的中间,也就是黏着胶水的部分猛撕的话,要把一本厚书拆成“前后两本”是很可能的。
                             但是,要抓住书面的两端,像撕一张纸一样将整本书撕成“破碎不齐的两大块纸”的话,这简直无法办到!就算只有一百多页的小说,也绝难如此说撕就撕!
                             我撕到双腕都发疼了,也奈何不了一百多页的薄书。
                             今晚在书店里遇到的老人,他的腕力真有一套!将一本将近三百页的小说,在大笑间从中稀松平常地扯烂,真是老当益壮得恐怖!
                             “怪人。”我喃喃自语后,终于慢慢睡着。
                             对于不可思议的事,感叹一下就可以了,若要花时间深究就太愚蠢了。
                             好奇心这种特质,在我身上也是稀薄的存在。
                      


                      12楼2011-06-02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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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播?


                        IP属地:广东来自手机贴吧13楼2011-06-02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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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把刀


                          IP属地:山东来自手机贴吧14楼2011-06-02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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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来没有多少人稀罕九把刀啊?


                            15楼2011-06-02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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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太像。插一下不会死。


                              IP属地:四川来自手机贴吧16楼2011-06-02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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