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汉:《唐代科场舞弊案》】——唐宣宗大中元年(公元847年),礼部侍郎魏扶主考,共录取三十三名进士;尚有封彦卿等三人,虽“实有词艺,为时所称”,“皆以父兄见居重位”,他不敢“得令中选”。直到报告皇帝,由户部侍郎韦琮复试,证明他们确实合格,最后才承认他们为进士及第。唐宣宗十分关心“贡举”,有时他甚至“微行人间”,以听取群众对考试的议论,“以观选士之得失”。大中九年三月试宏词举人,因为泄露了题目,侍郎裴谂和刑部郎中唐枝被贬官,郎中周敬复罚两月俸料,监察御史冯颛罚一月俸料,其登科十人全部落第。明经黄续之三人因为伪造堂印、堂帖,打算通过舞弊让虞蒸等三人及第,事成后许得钱一千六百贯文;虽然这笔钱为数不多,而且并未到手,也仍然被判处了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