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云老和尚还对佛教的“性戒”和“遮戒”的关系作了深入的探讨,以说明僧人持戒与佛陀制戒的正确关系。佛法戒律本是从印度等地传来的,但中国与印度的国情有相同之处,也有相异之点,所以,要懂得因时制宜,种种妙用。他说:
关于戒律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要向诸位说明的。戒本中有自手掘地,及自手绩纺等戒。我们现在耕田织布,是不是犯戒呢?我们要知道,佛所制戒,有性戒和遮戒两种。首篇波罗夷罪是性戒,此是根本戒,犯者不通忏悔,其余大都是遮戒,犯者可以忏悔。又有轻重开遮等别,研寻律藏便知。性戒者,体是违理,无论佛制与不制,若作均犯罪,如杀盗等是。遮戒者,佛未制前造作无罪,自制以后,若作方成犯,如掘地纺织等。佛所以制遮戒,有各种原因,都是因地制宜,因事制宜,或因时制宜的。如掘地纺织等戒,是因避世讥嫌而制。因当日印度社会,以乞食乞衣,一心修道为出家人本分事,若自己营谋衣食,便招世讥嫌,佛因之制此等戒。但社会制度和风俗习惯各处不同,必须因地因事因时以制宜,决不能墨守绳法。故《五分律》中佛说:“虽我所制,于余方不为清净者,则不应用;虽非我所制,于余方必应行者,不得不行。”故当日百丈祖师,以中国与印度环境不同,已有“一日不作,一日不食”之美举。佛如降生此时此地,决不会制掘地纺织等戒的。所以我们耕田纺织,并不是犯戒的事情,望诸位于修持中,切不可废劳动;于劳动中,也不可忘修持,两者是可以兼行并进的。由此可见,我们对于受持遮戒,贵在遵循如来制该戒之本意,不在于死守条文。若得佛意,虽与条文相违,亦名持戒;若不得佛意,虽遵守条文,亦成犯戒。但亦切不能以此藉口,而将如来所制戒律,一概抹杀。各宜深入律藏,神而会之。
按照虚云老和尚的解释,佛教的戒律有“性戒”和“遮戒”两种,其中的性戒是佛教的根本戒,属于原则性的方面,是不容许违背的;而遮戒则是佛教戒律的灵活性方面,可以因时制宜或因地制宜,其根据就是《五分律》中的“虽我所制,于余方不为清净者,则不应用;虽非我所制,于余方必应行者,不得不行”。虚云老和尚指出,百丈怀海的“一日不作,一日不食”表面上违背印度佛教的戒律传统,但是,中国佛教强调僧人的自食其力,是中国佛教根据中国的国情需要而改造印度佛教戒律的结果,仍然“贵在遵守如来制该戒之本意,不在于死守条文”。因此,在百余年的参学习禅过程中,虚云老和尚既注重于禅修理论与实践的探讨,又长期坚持率僧众弘扬百丈祖师所倡导的“农禅并重”家风。在主持福建鼓山涌泉寺、广东韶关南华寺、乳源云门寺及江西云居山真如禅寺等祖庭名刹时,虚云老和尚亲率僧众严守禅堂规矩,坐长香,每人每日至少有四至八支的养息香,每年在适当的时候举行禅七。与此同时,他率僧众出坡劳作,实践“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祖训。在恢复云门祖庭时,虚云老和尚从对当时社会环境的观察分析出发,教导僧众“今后佛教要不被淘汰,僧伽经济必须在劳动生产之条件下,自给自足,以谋解决,始克有济”。他在云门主持开办“大觉农场”,制订《农场组织简章》,要求常住僧众除担任总管、副管理以及六十岁以上身体衰弱确实不能任劳者外,一律都要参加农事劳作。后来,看到因避日寇铁蹄而流落至广东韶关的四众弟子甚多,为谋生计,虚云老和尚又因地制宜地主持在市内大鉴寺开办纺织厂,带领大家从事劳作,自食其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