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方面
1.公民带自行车坐地铁不违法,但违背地铁规定,**无权没收自行车但有权阻止进站。地铁性质不同于一般的公司,和车站、码头类似,**有权执法。
2.对于强行进站的乘客,**可以暂时扣留自行车。乘客要么留下自行车去坐地铁,要么带着自行车离开车站。
3.那女乘客无理打人,有妨碍**执行公务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性质。
道德方面
1.女律师不顾公共场合的规章制度,是一种缺乏规矩意识,我行我素的表现。
2.女律师一开始就大喊“我是律师”有失思考,个性自负,倚律师身份自尊。
总而言之,女律师对自行车拥有所有权是无可厚非的,**无权没收。首先,地铁公司和女律师之间简单地可看作买卖双方的合同关系。地铁公司明文规定不准带自行车坐地铁,那么律师的地铁票是不包含载运女律师自行车义务的,女律师强行带车就是强制交易,违法!其次,地铁站是公共场所,女律师没有尊守公共秩序,违德!一句话,女律师违法违德!
==========================================================================
首先,网络上并未出现女律师打人的视频吧?你是怎么确定女律师打人的?请解释!说实话,对于这个问题我觉得很愤怒,即便最终证明女律师确实打人了,但是对于很多人在不能确定某件事情的时候便言之确凿的站在道德制高点进行批判……
其次,当视频中女律师说返还自行车然后就走时,**竟然不同意,非要把女律师带走……想对视频中的**说,如果你认为女律师袭警了,或者是扰乱社会治安了,直接强制把她带走……如果你认为女律师并未违反相关行政或者刑事法律及法规,那么把车还给人家让人家走……忍不住想爆粗口了,竟然……无话可说
楼主,如果你自认为是有逻辑的理性人,请在下结论之前三思
当然,楼主可以觉得女律师“违法违德”
但这个结论还是当女律师先打人的证据得到证实之后在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