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温州市将本月定为土地开发攻坚提效月,工作重点为政府投资项目和20亩以上大宗投资项目,并要求各县(市、区)、功能区参照执行。这是记者昨天从温州市提速办了解到的。 土地开发提速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县两级已于近期成立土地开发提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本报通报市级土地供而未用项目、市区近期拟处置的闲置土地清单,于昨天对闲置土地清理进行现场督查。近日,副省长、市委书记陈德荣对专项行动作出批示:对土地开发提速行动小组提出清理计划进度要求,不能任由各地自由行事,达不到进度要求,必须有强制性的措施。 为此,我市将提效月目标确定为:通过一个月破难攻坚,实现土地清理工作新突破,确保1999年至2009年已清理的转而未供土地供地率达40%,2010年转而未供土地清理率达40%,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土地清理率达50%。各地要对照上述任务制订清理计划,倒排时间,列出项目清单,在本月5日前上报市提速办。 本月10日前,市提速办将对涉及市级项目的转而未供地块进行实地踏勘,对确认完成政策处理的项目,向其业主单位发出书面通知,限期办理供地手续。通知发出一个月后,项目业主仍未申请办理供地手续的,将登报通报。如仍未见效,将联合考绩、监察等部门进行督办。 提效月后,如果未完成攻坚目标,市提速办责令项目属地集中进行审批和督办,由各地一把手参与协调。对于未动工建设的供而未用项目和未提出处置方案的闲置土地,提请市委市政府对其业主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7月上旬,我市将梳理专项行动中的反面典型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