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不记得那个确切的日期,只记得有这样一个温暖的男子,从此成为了我永远都想拼命守护、拼命喜欢的人。
是三年半?嗯,三年半,1277个日夜,30648个小时。
原来,不知不觉,已经陪了你这么久。
【你】
认识你,仅仅是因为一两部戏剧,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你。可能对于年少的我们来说,“爱”就是这么简单,你温柔的笑容、你奶奶的鼻音,就构成了我彼时最美好的梦境。现在,我再一部一部地去重温当年的感动,又是另一番滋味。戏里你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脸上的每一个表情和做的没一个动作,都好像成为了我收藏的无价之宝,无比的宝贝。或许那时候的你是青涩的,但,对于我来说,你却是特别的。
【我感觉我懂你的特别】
那段年少时候为了梦想和现实挣扎的日子,你,还记得吗?嗯,你一定还记得,因为那是你这辈子都值得好好回味的、最充实的回忆。你普通的少年们一样,都是在这个偌大的都市里寻梦,心里怀着那一份热血,在各个岗位上奔波,翻滚着自己的梦想,能做的比自己想象的都超出了许多倍…这时候,你仿佛更加地了解自己心里最想要的到底是什么,渐渐地,你也找到了最真实的自己,心中对“梦想”的定义也更加切实了一些。
所以,我是打心眼的佩服你,觉得真的很多人都不能承担的事,不能承受的心情,你都能自己消化,然后被磨砺得更强大。这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你都能做到。
现在的我,非常“享受”于我喜欢你这件事。因为喜欢,所以把你当做我奋斗的终极目标,把你一点一滴的努力放大无数倍来鞭策自己,把你说的每一句热血向上的话都当做座右铭。因为喜欢你,所以想让自己跟你一样努力,跟你一样勇敢,总有一种力量带着我前进,为了不让自己失望,为了让未来的自己喜欢现在的自己。就这样……仅此而已。
其实,你与我们之间的“距离”,我觉得已经不只是“艺人与粉丝”,而是“家人与家人”。彼此之间的那份默契,已经不能用言语来形容,应援时那些感人的场景,仿佛在内心也上演了无数次……爱你,也早就成为了一种习惯……
【真正的偶像,是要让支持他的人,永远觉得他“值得喜欢”。】
这是你自己在《原点》里说的话。我想,你大概已经做到了。因为喜欢你的这几年来,我从你身上获得的总是正面能量,也谢谢你总是给我们带来欢乐。你永远都“值得我们喜欢”。我想,这大概是我们已经认定的事,因为你本身就是如此的优秀、永远在不断地进步中。
今年的你,是迈入而立之年之后的第一年。“而立之年”,你的事业也是越来越旺,就正如我两年前所说的“是金子总会发光”。如今,你身上的气质也沉淀下来,散发出来的味道也越发的浓郁,越来越迷人,就如一瓶好酒,经过岁月的磨练,也更加地的醇香撩人。我感觉,岁月只是从你身上流过,就像是水,带来了一些东西,也带走了一些东西。你的眼神比过去鉴定,你的气息比过去干净,你的气场比过去强大,你的性格也比过去稳重……可你还是你啊,那个,最初的,汪东城。
你的名字。汪。东。城。三个非常普通而又非常特别的字,充斥着我几乎所有的青春回忆。
未来还有那么久,我们陪你一起过。
生日快乐。此刻,想把全世界最美好的祝福都送给你跟东妈。
【你的摇滚梦,我们陪你完成。♥♥♥】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