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今天闲,又在第一页看到这么一个贴。
http://tieba.baidu.com/p/1931215833?pn=1主贴内容有多弱智就不说了,典型对法律内容过度理解和胡乱套用,以点概面的低级黑。最重要的是选错了对象,(就是把美国的不好黑个底朝天,也改变不了差距极大的事实)这种东西,十年前都玩烂了的九流把戏,这帖主也不知道是何方现身的鼠辈,还当是多高级的东西。28那种粪坑,有智商、明事理的人谁稀得去说话啊。你让他把这贴发到SC或者其他更大的综合性社区试试。

看下边的回复,只要是同意楼主的,都得到极大的赞同和默许。

凡是不同意楼主的内容,不仅要被一大堆人轮着喷,然后被扣上“洗地”的帽子,最搞笑的是……还被吧务封一天。


重头戏登场。我就不吐槽吧务有滥用权限的嫌疑了,毕竟这没违法。但是这种P民护短的行为,怎么总让我想起鲁迅笔下的“红眼睛阿义”呢?我更想吐槽是,我记得在过去,能当上吧务的人都得是有一定资格的,或资历老,或水平好,或声名高……这个上来就一通乱封的“怪物”,敢问哪冒出来的?凭什么当上的?二战吧现在的管理人员就这档口儿的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