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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墨守成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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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素新人,原创,拙劣……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3-04-13 15:56回复
    阳嘉五年,齐赢帝薨,赢帝次子即位,改年号历新,史称齐昭帝。
    昭帝是位明君,举国皆知。开阡陌,奖耕织,行法治,使得齐国在短短3年间,终成一方霸主。
    昭帝即位前,民间关于赢帝次子,也有颇多传言。
    传言齐昭温文尔雅,俊美异常;传言齐昭雅好诗书,博古通今;传言齐昭不喜女色,淡泊名利;传言齐昭深居简出,志在山水。
    但,传言再多,从昭帝即位起,一些就被证明是无稽之谈。
    可是即使太子去得蹊跷离奇,赢帝薨得不明就里,百姓们也只是把这些当做茶余饭后的一些秘而不宣的谈资。何况,昭帝雷霆万钧的手段和行之有效的措施,让人不能不由衷赞叹和敬畏,久而久之,不论是贵族大夫或是平民百姓对于权力的更迭就都没了声息。
    再者,传言仍然有其正确性,比如昭帝的才华横溢,再比如,昭帝的孤家寡人。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3-04-13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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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以前就完成了的,所以更新有保证,要不,我就一起发了,也行。
      大家怎么看?
      忘了说,这里木子O(∩_∩)O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3-04-13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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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庭院深深深几许
        只是一个十分平静的下午,我如往常一般在翠凝轩的院子里小憩。
        刚闭上双眼,黑影一闪,那是一双温润的暖玉,柔嫩,纤细,轻轻地覆在了我的双眼上,“猜猜我是谁?”
        我微笑,决定不要那么快拆穿:“嗯……我想想,胭脂!”
        “错了!”
        “那是谁?好难猜啊。”我皱眉。
        “呵呵……”她笑了,“当然是成规啊。”
        我一把拉过这调皮的丫头,“让你闹,这么大的人了,还不知道什么是端庄规矩,看你怎么嫁人!”
        成规挽着我的手臂,摇了摇,说:“不嘛,我们俩从生到死都只有彼此,不要让另外不相干的外人介入,好不好?”
        我无奈:“姐姐是为了你好,哪有好人家的姑娘到了16岁还不嫁人的?”
        成规不依,一直折腾我,我拿这个以前让人省心,现在让人闹心的丫头一点办法也没有。
        但是,我更希望她一直这样下去,毕竟,现在的她,更加简单,更加无忧无虑。
        成规是我的双生妹妹,每当我看到她和我一般无二的容颜,总有一种我们本该是一个人的错觉。可事实上,两人天差地别。
        但她说的没错,我们从生到死都只有彼此。
        因为是双生的女孩吧,我们逃不了一个弃字。万幸的是,我们始终相依相偎,彼此依靠。
        即使是后来遇到了齐昭。
        我还记得那是个冬日的清晨,睡在破庙里的我们,没有可以取暖的衣物,只能穿着单衣,即使一层一层地把自己裹起来,即使我们抱成一团,即使有个庙宇为我们挡住部分寒冷,我们还是瑟瑟发抖。
        “姐姐出去沿街要些吃的,你要在这里待着。”
        那样一个安静的清晨,却有马车急驰而过的声音,世事也许就是那么怪异,不早不晚,就让我和齐昭遇见了。清晨的大雾未散,我有些辨不清方向,想来那个车夫也是,居然,就这么撞上了。
        那是我见过的最完美的手,当它缓缓掀开帘幕时,我也看到了世上最完美的艺术品。
        “齐叔,不过是个几岁的孩子,何必把她吓着了。”
        如果说齐昭给我的第一印象是惊艳,那么第二印象就是温和,那时我所见所闻所历太少,只是呆呆地望着他,什么也不知道。只是莫名觉着,他可以救我和妹妹,我应该抓住他。
        于是,我这么做了,我抓着他,死死地,不敢放开,仿佛他就是我和妹妹存活下去的希望。可是我什么也说不出来,只能望着他。
        齐昭也许是一时兴起,也许是一时好奇,但总不是一时怜悯,他救了我,在我的固执下,也接到了我的妹妹。
        那时的我,感激,庆幸,欣喜不已,认为那个精致的男孩子就是我在其他金碧辉煌的庙宇里看到的供人们膜拜的神明。可是,现在,我才知道,世上哪里有什么神明?就算真的有,神明又是何时显过灵?
        “你们叫什么名字?”为什么那么不公平?他的家世地位容貌,无一不是令人欣羡不已,连他的声音也是令人如沐春风的惬意。
        我和妹妹都摇头,却说不出一句话。
        于是,他又笑了:“今儿个还真是捡了两个宝,还是长得一模一样的宝。我想想,既然如此,那你们就叫‘墨守成规'吧,姐姐叫墨守,妹妹叫成规,怎样?”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3-04-13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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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也无风雨也无晴
          的确,齐晴对我有情。我与他处了3年,我清楚地知道,他喜欢我,不过他喜欢的不是真实的我,只是我知道他喜欢什么样的我,我就在他面前演成了那样的我。直到,阳嘉五年。
          由和映殿——这个对敬懿皇后和赢帝意义非凡的地方,传出的齐晴非赢帝骨肉的谣言和大量所谓证据,让赢帝震怒了。
          不过赢帝还是压下了一切,调用暗卫明察暗访,结果证实那谣言是真实。
          我不知道齐昭是怎么做到的,我在把齐晴往悬崖上逼的过程中又推了他多远,我只知道,赢帝清洗了所有的知情人,甚至只要与和映殿相关的人,都会招致横祸,但是我,凭着齐晴的庇护,保全了下来。而在昭帝的清洗中,齐昭,从未考虑过我。从那时,我便知道,我是一枚注定会被他抛弃的废子。
          “小墨,我只能做到这些了,以后……的路,我怕是再也不能陪你了,但是,哪怕只有你一个人,你也要走下去。”这是齐晴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那个傻子,事已至此,还在替别人着想。
          他怎么会知道,他从小一起长大的弟弟齐昭设计陷害,不仅是设计他,还有他深爱的母后,让敬懿皇后至死不宁。而这些只是报复,报复敬懿皇后从前对他的不闻不问,对齐晴的疼爱有加。当然,权力的最高峰上永远只有一人,当齐晴挡了齐昭的路,而齐晴不够狠心绝情,只能注定失败。
          他怎么会知道,他倾心以对的女子,一直以来都是他人埋在他身边的棋子,伺机而动,在最危险的时候,给予他致命一击。
          不,光风霁月的齐晴,什么也不知道。
          可是促使这一切发生的我,只能作为旁观者看着,却帮不了他任何。
          “你还要利用我到什么时候?”齐晴被一杯毒酒赐死后,我问齐昭。
          他沉默后,说:“还有最后一次,等那一次了结后,你和成规就都自由了。”
          他的话,无疑给了我曙光,可是没等黎明到来,成规回来了,她疯了。
          我不知道她在周国发生过什么,想来,和我的经历也不会有太大差别。
          兴许,她是爱上了那里的某个人吧。
          我突然觉得成规和我最大的差别,是她太重感情了。而我,觉得所谓感情伤人也自伤。我选择过相信,但是那个曾让我选择相信的人,决绝地斩断了那相信,于是,我不再相信。
          现在,成规回到了她的8年前,而她未完的任务,由我来替,这是墨守成规的最后一次。
          成规,再等等,姐姐将在把最后一点良心失掉以后,接你回家。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3-04-13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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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梦回几许人寥相守
            也许是我与成规的血缘,我们经常会有相似的情愫,甚至会感觉到相似的经历。
            比如,初遇周国的楚清。
            虽然,齐昭告诉我,那是成规在周国关系最为密切的朋友,但毕竟,我没有见过她。可是当我走在一条看似熟悉,实则不可能到过的街上,那个十五岁的衣着华贵的小女孩突然冲过来紧紧地抱住我,泪如雨下:“成规,成规,楚清终于找到你了。我就知道,他们都是骗我的,你怎么可能扔下我,独自去到一个我找不到的远方。所以楚清一直在我们每次偷跑出宫一定会来的地方等你。我,终于等到你了,成规。”
            除了成规外,何尝有人与墨守如此亲昵,即便是齐晴,他也总认为我是个还没长大的孩子。
            于是,我楞住了。
            但是这种温暖,我并不厌烦,或者说,我一直都是个懦弱的人,我害怕孤寂,害怕寒冷,害怕被人抛弃。
            终于,我也缓缓地搂紧了楚清,一字一句地说:“是,成规,回来了。”
            楚清是周国的公主,如今周景帝的同母亲妹。
            而成规在周国的使命也可想而知,作为楚清的侍女,作为齐昭帝的棋子,还能如何呢?
            齐昭告诉我,周景帝楚微就是那个让成规疯狂的人。可是,我感受到的成规的记忆告诉我,那只是部分原因。
            她并不是真的疯了以后才忘记一切,应该说,她是想忘记一切,于是,才选择疯了。
            她无法夹在最好的朋友和最爱的人之间,却要背叛他们。
            可是,她别无选择。
            她帮楚微登上了那个俯视众生的位子,这也是齐昭的授意。因为,和楚微那些野心勃勃的兄长相比,高洁淡静的楚微,对齐国的威胁将是最低。
            这让成规看到了希望,她一厢情愿地利用齐国的势力助楚微除掉他登上皇权巅峰路上所有的障碍,认为人人都趋之若鹜的高位,是她赎罪的最好方式。
            这个傻丫头,她以为齐昭想得到,世人想得到,楚微就一定想得到么?
            那是最龌龊的位子,浸满了皇族的鲜血,刚刚染上的还未干透,就会有更加新鲜的血液,这样一层一层,永无止境。
            成规天真地以为这是赎罪,所以即使对楚氏皇族有愧,她也咬牙做到了。
            直到,楚微发现了他简单纯净的成规,双手沾满了他亲人的鲜血,情何以堪?
            “你还是离开吧,这不是成规。”因为楚微那云淡风轻的一句话,她留下了一具投河的女尸,因长时间浸泡而辨不清容貌,但是有楚清送她的镯子在手腕上。她想让楚微和楚清认为成规已死,楚微却把这件事瞒了楚清。
            成规不是怕死,她是怕她死了以后,只剩下墨守一个人,她不能自私地死去,她只有墨守,墨守也只有她。所以,她疯了。
            可我不是成规,我没有她的感情她的纯净她的为难。
            所以,以为成规因自己的一句话自戕而悔恨不已的楚微,出乎意料的愚蠢。
            “我不管你是谁,你因为什么回来,我只知道,你是成规。我感激上天,把你还给了我。成规,对不起,对不起。”当楚微对我的到来诚惶诚恐时,我的心狠狠地一缩。也许是成规的心吧,成规,你真的那么爱这个人么?
            楚微忽略了我的来历我的目的我的改变,只是一味沉浸在过去。
            他有时会在夜里抱着我入眠,却从未有更多举动。他的确爱成规,爱到觉得若在大婚前对我做出什么,都是一种亵渎。
            是,他要娶我,或者说,他要娶成规。
            我一直认为我与成规先嫁出去的人一定是她,现在,是她先嫁人,也不是她先嫁人了。是顶着成规之名嫁给楚微的墨守。
            让我惊讶的是,最后一次的任务居然完成地那么轻易。
            齐昭让我拿到富甲一方的周国的藏宝所在地的钥匙的另一半。以前的一半,成规已经拿到了。
            楚微对我求婚时,我眨眨眼睛,天真地一笑:“那……你有什么聘礼?”他竟然就把钥匙的另外一半给了我,仿佛早已预料到一样。
            楚微啊楚微,你到底是在骗我,还是在骗你自己?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3-04-13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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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不知道我的生硬叙述会不会把人绕昏,其实我自己打字的时候都昏了……毕竟也是边想边打边改的。如有疑问,欢迎讨论!
              下面,是以真正的墨守的角度来展开的,这样,就知道成规疯了以后的一些事,比如,墨守为什么要让成规以为墨守才是成规,而让成规以为自己是墨守……【这,都乱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3-04-13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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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在看不……我一次性把它传完怎样?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3-04-13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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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同来何事不同归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
                  今天是清明,却没有雨纷纷,断魂?我还有魂魄可言么?
                  成规,姐姐来看你。
                  周国皇室因无直系可接任皇位,且周国古来也有女帝,楚清公主即位了,她再也不会是那个在你怀中哭泣的小女孩,她,长大了。
                  可惜,你看不到,你倾心疼爱的小妹成熟的今日了。
                  是姐姐的错,是我太自私。直到你离开,我才知道自己犯下了一个多么可怕的错误。可惜,即使我有再多的悔意,也终唤不回你。成规,墨守在唤你,你听得到么,你还愿意回答么?
                  当我知道你疯了的时候,我是彷徨和恐慌的。但并不是为你,在我害死齐晴以后,我就有预感,你受不住那样的折磨。
                  我不爱齐晴,仍为他不值;若换成重情的你,结局不言而喻。那时,我甚至做好得知你死讯的准备。
                  的确,我是个狠心的姐姐,我不配做你的姐姐。
                  可是我无法做到不爱齐昭,无法做到爱上齐晴,无法做到疼惜那个齐昭爱上的成规。
                  明明是我先遇到齐昭的,是我先遇到他的,为什么,他会爱上你?
                  当我在棋思神医的授意下成为了你以后,我想我明白了。
                  棋思说:“既然成规把自己当做了你,你就演好成规的角色,让她成为墨守。”
                  当我成为成规,我终于知道齐昭爱的是你的情义,你的纯净,你阴影背后的光明。
                  也许在黑暗中徘徊过久的人,都会无法抑制地期盼光明吧。齐昭是这样,我也不例外。之所以爱上他,不过是因为那年冬天,太冷,冷到,他成了我生命中除你之外的唯一曙光。
                  我瞒着齐昭,在他面前,我就是那个疯了的成规,那个8年前的更加纯真的丫头。
                  在齐昭的温柔中,我就像上了瘾,无法以理智控制自己,只能越陷越深。
                  你去周国时,我想过阻止,我想过由我去,可事实上我还是什么也没做。
                  我那时怨恨你,怨恨齐昭,他让墨守去周国,完成成规的使命,那墨守何以自处?不,他从来都不在乎墨守的死活,墨守早是废子。
                  那时我入魔已深,脑海中回旋的念头只有一个:若是没有了你,我就永远只是成规了。
                  现在,你死了。
                  我们再也不会是从生到死只有彼此了。
                  我悔过,怨过,恨过,但是那些也毫无意义了,不是吗?
                  成规,恨我吧,在我的余生中的每个午夜梦回折磨我吧。放不下齐昭,我试过了,放不下啊。墨守只能选择放下你。
                  我会在白日里与昭帝共享秀丽江山,我也会在午夜间独自承受冤魂纠缠。
                  齐晴,成规,还有更多的人,墨守在这里等着你们。


                  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3-04-13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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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没有了,果然不拖沓对不?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13-04-13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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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在文末的话
                      本来没有这个习惯的,可是“墨守成规”让我想了很多。墨守成规,比喻一成不变,不知变通。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文中(姑且把这看成一篇文吧)的一个所谓年号“历新”没有,“历新”即历久弥新。
                      文中的人物总是多变的,甚至身份都有些扑朔迷离,木子不是故弄玄虚,而是最近发生了很多事,这文也算有感而发。
                      木子是一个守旧的人,也许就像“墨守成规”这个词。可是,即使再不愿改变,也不得不变,即使再不愿改变,也在不知不觉中变了许多。
                      变与不变之间,充斥着太多无奈。
                      最后一句话:It pains someone to grow up gradually.


                      来自Android客户端21楼2013-04-13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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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守成规》是2013.4.4.也就是清明结束的,整篇全是手机码字,更完只用了2天,所以还是很辛苦的。
                        2013.4.13才加入这个吧,把文发在这里。大家的支持和建议让刚加入不久的我觉得吧里很温情。
                        木子也想常驻,可是所谓准高三伤不起,签到都只能就在周末进行::>_<::
                        不过,还是要说谢谢大家的认可!
                        2013.4.13午后


                        来自Android客户端23楼2013-04-13 17:39
                        收起回复
                          今天第一个签到的啊,2级2级2级,赶快!


                          来自Android客户端27楼2013-04-14 00:13
                          收起回复
                            雨潇潇千云轻逸,风泠泠万马齐喑。暮深深尚有歌意,人迟迟何时归期。
                            (原创,轻拍)
                            好吧,的确微晚了,大家晚安~


                            来自Android客户端29楼2013-04-14 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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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神


                              来自Android客户端30楼2013-04-14 16:3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