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期间就再也没喜欢过别人了。03年秋天,本屌进入了大西峡二号高。当时分数不够,老爸还掏钱让上的。因为我实在太偏科,语数英都是名列前茅,副科都是不及格。高一的时候跟一个男生坐同桌,他叫L。长得怪帅,个子很高,皮肤白,大眼睛,双眼皮,睫毛很长。他妈妈给他送饭,他跟我分着吃,还把肉都给我。夏天他去买棒冰,从中间掰开,分我一半。他把复读机借给我听歌,那时候有个复读机梦能听个磁带都是让人羡慕的事。慢慢的我发现喜欢他了,越来越喜欢,但一直埋在心里。高二分文理班了,我在文班,他在理班。我跟朋友说我喜欢他,结果她冒充我写了封信给了他。他回信说想好好学习不想谈恋爱,我是个好女孩。但是我仍旧喜欢他,一喜欢就是三年,就是整个高中时代。甚至在每张经手的钱上都写着,LY,我喜欢你。就是希望他能看到,虽然看到了也不知道是写给他的。高中毕业时同学拿了个相机,问我要不要跟他合张影。我说要。那照片里,我笑的跟花一样。现在照片找不到了。后来我就去漯河上大学了,他在一高复习,也没联系,慢慢的就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