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帅望吧 关注:7,644贴子:1,172,448

合同及文件语言的理解,爱咬文嚼字的童鞋来PK中国博大精深的文化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合同约定: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①结算工程量按施工图、设计变更和其他工程联系单根据国家工程量计算规范调整,综合单价按中标时的投标综合单价。②如主要材料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按****[2008]106号、****[2008]46号文件执行。若开发区管委会有新的调差文件按新的调差文件执行。
新文件约定:颁布日期之前已完成招标或已签订合同的在建工程,对原招标文件或原合同约定按《关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材料价格异常波动结算调整的指导性意见》(****〔2008〕106号、****〔2008〕46号)、《关于贯彻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要素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杭建市〔2008〕45号)执行或原约定不明确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按本指导意见精神签订合同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并作为工程结算依据之一;
争议问题:
我认为原合同很明确有新文件按新文件执行,没必要重签补充协议。如果不签补充合同就按旧文件调差的话,违背合同签订时的本意。
对方认为合同跟文件结合理解,必须协商一致,看双方意愿,协商一致后约定按新文件执行,才可按新文件调差,否则仍按按旧文件(****[2008]106号)调差。
请对合同法、对博大精深中国语言理解深刻的童鞋门来辩论吧I


IP属地:浙江1楼2013-10-12 11:03回复
    早上讨论下一下之后,针对我的理解,被对方嘲笑,说让我别断章取义,合同及文件好好的结合起来看看再发表意见(我能听到电话那段是不可置否的笑声)。并且会因为这个问题以及各种各样其他的问题,影响评分,我摔!!!


    IP属地:浙江3楼2013-10-12 11:14
    收起回复
      @长笑轻歌 @悦悦zzw @雪如锦 @tianwendi @朱颜2006 @月光下的紫翘I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3-10-12 11:20
      回复
        召唤成功了么?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3-10-12 11:20
        回复
          来了。。。。。不过鉴于我的脑袋最近一直处于浆糊状,可能看一遍都不知道啥意思。。。。


          7楼2013-10-12 11:24
          收起回复
            原约定不明确的,才走双方协商 路线.........


            8楼2013-10-12 11:30
            收起回复
              其实有可能的情况是,根据新文件要扣减施工单位几百万之多,对方去走关系了,然后我们单位一年的咨询费用也就20来万,并且到目前为止,单位中高层都不认识对方直接负责跟我们沟通的负责人。给我们的项目一个工程师从接受资料到出初稿、对账、定稿、送报告……不说中间的纠葛,至少花3-4个工作日,但这些项目能到工程师手上的业务提成只有150元,工程师都不愿意做这些项目,就算强压了做,有时会马虎出点小问题,但是更多时候,是这类文字理解的歧义方面的事情。本来,我觉得这应该不是问题……歧义,你直接给我提个明确的要求,我按照你的要求来执行就可以啦。或者,分歧---讨论---统一意见---实施,都是正常工作的讨论过程,不应该影响到对公司整体印象差,打分低,排名最后的程度.
              I


              IP属地:浙江9楼2013-10-12 11:41
              回复
                这个明显不是合同约定的问题,也不是咬文嚼字的问题,对方是政府吧,那就好理解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3-10-12 11:44
                收起回复
                  然后大点可能效益好一些的项目,我们认真去做了,提了我们的意见,又被反驳,并且被嘲笑了,我深深的无力,跟头提过好几次,这个系统我做不下去了,换人跟进或者干脆让对方把我们公司清退出来吧。老板说,都是从小项目开始做的,因为你们做的不够好,所以系统才会做成现在这样,你多花点时间跟进,尽快扭转这个局面。我努力了,但是好像对方对我及公司的印象更差了。I


                  IP属地:浙江11楼2013-10-12 11:44
                  回复
                    唔,对方是政府的话,你说“我努力了,但是好像对方对我及公司的印象更差了。”这句话就能理解了。。。你努力的方向不对啊亲!
                    你得先知道对方的要求是什么。。。。通常政府的要求都不是他们明面说出来的那些玩意儿。。。。擦的。。。。然后再朝着他们要求的方向努力。。。。
                    他们要求的方向,可能跟你以为的“把系统做得更好更科学更准确。。。”完全南辕北辙。。。。I


                    12楼2013-10-12 11:57
                    收起回复
                      一般情况下这样的合同最后都会加一句,此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你翻翻后面有没有。而且如果你们单位的合作对象是机关事业单位或者直属单位,也就是民众口中的公家单位。基本上这个合同就是拿来当摆设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3-10-12 11:58
                      收起回复
                        噗,出那个新文件和合同对方相对人什么关系?出这样的新文件...你就认命吧...我看你在这里面的角色也就只有认命了,可怜的,抱抱~


                        14楼2013-10-12 11:59
                        收起回复
                          @隽涓 谢谢,还有最近困扰我的问题,比如这次台风造成的水灾导致的损失赔偿,涉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合同法有关不可抗力的界定和索赔,其间也各种理解不同的问题,有什么可以推荐参照的书籍或者案例么?I


                          IP属地:浙江16楼2013-10-12 12:37
                          收起回复
                            我不懂合同的事啊,看的头大,不过我理解的意思是跟你一样,原合同已经规定了如果有新文件按新文件执行,那就执行好了,没什么好补充协议的。理解是这样,但是我觉得可能第二种就是双方协商的话可能在现实中用起来更好一些。


                            IP属地:山东18楼2013-10-12 14:15
                            收起回复
                              根据我自己的经验,跟政府其实没什么合同啊协议啊约定啊好讲,因为如果你要一板一眼的执行合同,基本就没有下次了,应该执行客户至上原则,按客户要求办理,如果有问题,牵涉到亏本啥的,需要策略一些的方式提出,才有解决的可能。


                              来自Android客户端19楼2013-10-12 15:28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