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终于明白自己是多软弱无力。这是你留给自己的故事,你在等着把它忘了。忘记它的起因始末,记着现在的起承转合。偏偏他顶着一头红发袭来,即便只是个记忆中模糊不堪的影子,也足够让你错愕个半秒。
你记得大一那会儿有人向你表白。在学校网站的表白墙上,写得言辞凿凿,句里行间透露的情感让你心中发虚。这个始作俑者没透露任何别的信息,连联系方式都未留及。室友争相起哄,你一句话也不说,谁都以为你心中有底,实则你才是最不知所措的那个。你想那应该是个怎样的女孩。大概喜欢漂亮的连衣裙,染了发,脸上兴许还有些青春痘,笑起来很好看。这一切妄想的根源是这段有始没终的表白,中心则是你清楚,一个男孩子说喜欢,与一个女孩子说喜欢有着太多差别。
夜间下起雨来,雨声磅礴带来南国的湿气,夜晚被浸润得像河底黑不溜秋的鹅卵石。你拨了一个熟悉无比的号码,在盲音规律得响起时,你组织好语言打算同一个红发单细胞生物讲述所有的细枝末叶。然而四十五秒后,他接了电话,那端安静得如你这端,你听见他懒懒的“喂”,语音末梢似乎带着酒味。
你在一瞬间不知该说什么,四十五秒的酝酿败走麦城,被一个“喂”字击倒。这一切神奇得跟化学反应似的。你脑海中一堆乱七八糟的记忆蠢蠢欲动,而你的舌头磕磕绊绊地讲着一切变数。
他在你找不着北九曲十八弯的片段里呃一声。这是你语言表达最失败的一次,也是他最安静听得一次。你当然不知道他心底暗涌什么,你只是磕磕绊绊地讲,之后想起磕磕绊绊的过程。
你想起,你们是不够甜蜜的青梅竹马,这词用得牵强因为其实谁也没长在谁的路途上,你们在各自的世界里走走停停,而后相遇,并不止一次。
初遇时,你们还小,大约四五年级,活在绿树成荫的人造金鱼缸中。你觉得他是个稚气未退的刺猬,浑身上下布着毛躁尖锐的刺。他在教师办公室外朝你吐口水,液体黏在你的校服上,在夏蝉的嘶鸣中蒸发,你回过头去看他,他有双金色的眸,内中暗涌的光与他之前的举动截然相反,你不明所以,只皱眉闷声不吭地走。
而后他找你麻烦,没什么策略性,却是比较烦。但你记着他眼底的光,心想他是不是也是孤独,事实是这个发色火红肤色惨白的孩子不太明白孤独的含义,他爱的是暴li和破坏。这点在你们最单纯无知的时光里已可窥见一二,而在一些分离相遇后,你对此深信不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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