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为什么会分家,大致缘由是:1929年-1933年间大萧条导致了分离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的1933年《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的出台,奠定了分业经营的基本格局。那个时候要求同一家银行不能同时经营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所以,摩根集团把其投资银行业务分离出JP摩根,分离出去的投资银行业务成立的公司就是摩根士丹利,从而JP摩根只从事商业银行业务。80年代以来随着分业经营的结束,以金融控股公司为代表的混业经营的兴起,JP摩根重新继续参与投行业务等非传统商业银行业务,摩根斯坦利也在次贷危机后转型成银行控股公司。 再后来 JP摩根在2000年和大通银行以及弗莱明集团合并,就是现在的摩根大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