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两年零一天还要久一点的时候,饶威认识了一个少年。接触了几天,发现对方完全就是自己喜欢的那种:阳光、独立、勇敢而无所畏惧。一点一点的接触,就一点一点的爱恋。至于到后来,就直接害了相思,坐立不安。
如果你问饶威:怎么会如此喜欢一个人?他会像天下间所有陷入情网的傻子一样告诉你:因为是他,所以喜欢;可是如果你突然间问他:你还记得与他第一次见面吗?饶威估计就会楞在那里或者低着头在地上找寻着什么,眉头一会儿松一会儿皱的,最后磕磕巴巴的又遮遮掩掩的和你说“忘了……我……我只记得……记得他当时挽着欧豪的臂,然后……然后就……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