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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唱】那些年我们寻不到归路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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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4-05-29 16:57回复
    今天一老友来电,不胜唏嘘。
    认识他的时候还是初中,懵懵懂懂的年纪,二的非常有韵味。
    接起电话的瞬间,话题就跑到嘴边了,滔滔不绝说了半个多小时。
    阿弥陀佛,老衲一把年纪了,让谁家大姑娘小媳妇知道老衲跟一男人聊了半个多小时电话,多
    影响老衲这威猛的发型带来的曝光率
    可怜老衲带着黑旋风的脸盘,贾宝玉的心游荡多年,本以为自己卓然世外,练就了一份坦荡胸怀。
    不想一通电话,乱了情怀。
    忍不住在吧里起了一座墓。
    埋葬那些再也回不去的路,再也看不见的风情。


    2楼2014-05-29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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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说过,如果世界上有什么生物无论在男人哪一段记忆里都会出现,那必然是女人。
      那年十四,嗯,其实哥是晚熟的。
      哥不会承认哥那时候很羞涩的。跟一群同样二的小伙伴们勾肩搭背走出教学楼门口的时候,莫名在夕阳下看见一个侧脸。
      那时候哥纯洁的都不知道什么叫女神,哥就知道哥稀罕他。
      因为哥那时候羞涩的心情,哥臊眉耷眼的凑到一家边上:“妹子,哪班的。”
      “是啊,你哪班的。”
      我去,这是我的小白菜啊。
      我怒目望去。
      哥不清楚哥当时是什么心情,但是现在想起来,那时候心理是窃喜的,因为这货比我还丑
      其实我现在有点有点后悔那一眼。那一眼让我结识了人生中第一个损友。也是第一个真心的朋友,我叫他老猫。


      3楼2014-05-29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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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中很多缘分都是孽缘,因我跟老猫。
        这二逼我们最直接的交流是拳头。
        为了小白菜,我狠狠的揍了他一顿,虽然哥体格不怎么样,但是哥有富余的小伙伴。
        但是某年某月,说实话,已经记不清楚。
        我刚跟这货打完架,我的小白菜被个不认识的猪给拱了。
        人生中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失落。
        现在想想,并不是爱情,只是因为有人争抢,躁动的心并不知道什么叫爱情,仅仅觉得,有人抢就是宝贵。


        7楼2014-05-29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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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我觉得两个男人的友谊是从相互尊重开始的。
          当我真正了解老猫那一刻开始,我对他肃然起敬。
          他单亲,持续到现在。
          在我来说,不论父爱或者母爱的缺失都是无法弥补的痛。
          但这货笑的开心,吃的开心。
          其实哥不仅仅是开玩笑的,那年代对于那时候幼小的心灵来说比较黑暗。
          或许现在能安之若素,但在那个年代。我只想说,去特么的。
          针对这颗水灵灵的白菜,或许也并不太水灵。
          对于过了那个年纪的我来说并不太重要了。
          十四五岁年纪的我,会打架、会装逼,但是真正需要你的时候,我会的,仅仅是怂。
          而老猫不一样,那个货从一个陌生的、拱白菜的猪手里抢回了他媳妇。
          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他怎么做到的,但是我有理由相信,这颗白菜,这辈子都是他的。变不了了。


          8楼2014-05-29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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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恋仿佛就是这样。
            心仪过,却总是遗憾。享受过,却总不觉得快乐。
            那时候如此痴呆,却能享受最真挚的情感。
            当你什么都懂了,意味着不仅仅是成熟。更多的是失去。


            9楼2014-05-29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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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眨眼间上了高中,回味过去,除了那只脑残的猫,并没什么值得铭记的东西。
              但生活最有趣的就是最平凡中,它总能给你最深的精彩,就看你能不能发现他。
              懂得欣赏的人觉得生活的滋味很重,自我的人觉得,这特么很无聊。
              殊不知这都很无趣。
              哥觉得生活从来不偏向谁,平淡无味,因为你的行为,却为你添上了各种调料。
              话说远了,其实今天应该说到他。
              给我电话的那个蠢货。
              他从不知道什么叫聪明,一直到现在,哪怕他做了帝都一家公司的高管,我都管他叫蚂蚱,因为他瘦,因为哥觉得,他脑容量不够。
              这货从不做一件聪明事,用周树人先生的话说,趴儿狗而已。
              我目视他从全班倒数第一,走到倒数最后一名。
              他的人生字典只不过两字,枯燥而乏味,却保罗万千。
              “努力”而已。
              老猫曾经跟我说过,这货不死不足以平民愤。
              这丫当年人群面前说句话都颤,却总能让你不自觉的跟随他的脚步去走。
              25岁不到的年纪一脸抬头纹。
              尼玛,屌丝。
              但是以为三年工作经历来看,不论功成名就,亦或者奋斗青年。
              他们所有的内涵,蚂蚱君在若干年之前已经萌芽。
              单纯。
              或许未来一天迫于生活我会去求他,但他永不会来求我,哪怕他把我当兄弟。
              这货的骨头是HRB400E的。
              延展性400,抗震。


              11楼2014-05-29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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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到此为止,翻看一下。笔锋凌乱。
                不符合墓志铭的严肃大方。
                不过不论如何,毕业以后,以今天的酒喝得最爽。
                不论酒量如何,以今天的酒醉的最深。


                12楼2014-05-29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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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韶华易老,青春难复。总是那么让人有装的心情。
                  蚂蚱此君是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派的最好标本。
                  我私下认为,这货本来应该是个脑残,结果歪打正着,把七情六欲给残了。
                  努力奋斗好像我们的下意识。
                  妖孽般的人物。
                  其实当时我们的学校教学质量很次,老师们多数靠经验教学。教学方式典型的填鸭式。
                  哥为了表达那时与命运抗争的心情,果断不做那只被填的鸭子。
                  但蚂蚱君。。。。
                  这丫就是个打入群鸭内部的丑小鸭。
                  当年高考,全校第一,比第二名高出30多分。
                  是我那所底蕴很薄的母校,前所未有的事件。
                  他被写进了校史。
                  而我,也被写进了校史,只不过,是负面的。


                  16楼2014-05-30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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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事还得从白菜说起。
                    作为一个受古惑仔荼毒的少年,当时还有些脑残倾向。
                    所以得瑟的无以复加。
                    事情的起因是我的小白菜被老猫拱了以后,作为初恋还没开始就结束了的伤心人
                    哥表示一定要把自己嫁出去。
                    这过程有多坎坷我就不细说了……太没面子了
                    结果我人生中第一个小天使拯救了我。
                    我用一个字代表她,蓝。
                    蓝是个很乖巧的姑娘,但是骨子里有冒险精神,鲜花的很彻底,当然,我这一坨那什么的衬托也功不可没


                    18楼2014-05-30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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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房姑娘 - 崔健

                      蓝大我两岁,笑起来很迷人。
                      我认为她是独特的一个。
                      她会陪我听黑豹、轮回、唐朝、崔健,听魔岩三杰、听别安。
                      她会陪我听sum41、林肯公园、德国战车、曼森、活结。
                      会陪我练鼓,看着我一个一个鼓点敲起,就是敲不出一个完整的曲子。
                      笑颜如花。
                      我曾经以为她就会是一辈子陪我走过去的人。
                      结果,图样图森破。


                      21楼2014-05-30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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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细节不想再赘述了,并不是什么愉快的记忆。
                        11、12之交,德国战车世界巡演的时候,我想过她。
                        我在北京某家酒吧第一次跟几个臭味相投的哥们上台演出的时候,亲手敲出那刻骨的节奏,我想过她。
                        我在一帮子哥们的介绍下第一次见到崔健的时候,我想过她。
                        蚂蚱君这情商基本为0的货色一次喝酒抽风似的问过我,如果你俩还能见面,你会干嘛。
                        我特么傻缺一样琢磨了一个星期这个问题。
                        回来我特正经的告诉蚂蚱君,我就看看,只看看。
                        那些年在一起的时候,明明不懂爱情,却偏偏以为什么都懂。
                        这些年懂了许多,却偏偏再也不可能在一起了。
                        毕竟留在脑海里的那张脸是那样稚嫩。
                        现在的我们都变了,虽然交叉过,但是不如不见。


                        23楼2014-05-30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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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到这哥突然觉得,某个年龄段那些令人回味的记忆总是串联的很紧,避无可避。


                          25楼2014-05-30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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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财富的价值很高,但经历更贵。
                            有些事有的人懂,有的人不懂,这就源自于经历。
                            惹出了这档乱子,我老爹拎着我的脖领,狠狠的“告诫”了我一顿。
                            我一声没吭,老头子一脸愤怒的盯着我,错了没。
                            我抬头瞥了他一眼,不是不想抬头,一动浑身疼。
                            轻飘飘的一句话,一把笤帚两块五,老同志,你这是在变相削弱咱家的经济基础。
                            砰砰砰。
                            又一根笤帚报废了。
                            事实证明,跟自己家老头装是最二的。
                            但那时候,记吃不记打。
                            当我咬着牙准备享受第三根笤帚的时候。
                            老头点了根烟,还扔给了我一根。
                            他把家里的存折都拿了出来。
                            说:你二舅病了,癌症,你姥爷死的早,你二舅就算是半个长辈。家里的钱都拿去给你二舅治病了。可惜了你二舅没救过来,咱不能没人情去要这笔钱。家里男人倒了,你二舅家也就塌了多一半了。
                            拿去送礼请客的钱基本上就是目前咱家的全部存款了。现在这些折加起来也就两千块钱。
                            你做什么我不管,我也懒得管你,你是我的种,打架惹祸我由着你,帮你擦屁股,不受欺负就行。但你是家庭的一份子,现在家里这情况你也看到了。
                            咱家禁不起折腾了,你自己想想吧。
                            很难说当时听懂了什么,我不是生而知之的神童,仅仅是个混蛋。
                            生活如何心酸,那时候是万万不知的。
                            但是尚算幼嫩的心理,仿佛蒙上了一层什么,有些闷。
                            现在想想,那时候装成熟也不全然是可笑的,你试图去装、试图去模仿的时候,多多少少也能懂得个十之一二,有时候仅仅是这分毫,会让你受益匪浅。


                            26楼2014-05-30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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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我认老猫是我兄弟,是因为他总是陪在我身边那一个。
                              如果我认蚂蚱是我兄弟,是因为这个脑残君居然敢在打群架的时候扑在我身上替我挡拳头。
                              那么我跟农民成为兄弟,仅仅是因为他对我发自内心的好。
                              若干年以后的去年我才知道,这货对我这么好仅仅是因为入学那天我帮他提了他的行李卷,没嫌弃他而已。
                              农民不会跟我们打架,他就是遇事就怕的小农民。
                              农民不会跟我逃课,他不爱玩,他想学点东西。
                              农民不会不挨骂,因为他太小心了,他给自己的压力让他根本学不进去,也没法学习。
                              农民会春游的时候带着我们偷偷摸摸的去掰玉米,生个小火堆,把个头大的都调给我们。
                              农民会在我们懒得不想动的时候帮我们洗衣服,甚至洗内衣。我们都不好意思,他却憨厚的笑:没啥,都是爷们。
                              农民会在那个零下十几度的冬天,在后半夜三点多,步行二十多分钟把我背到医院。
                              有次喝醉了,我对农民说:我说兄弟,你这辈子,有什么事了,先跟我说,在跟你爹说。你要是有什么事,我是第二个知道的,我削你。
                              我在帝都做职业销售经理的时候,因为签了一个够公司吃半年的大单子,老板甩了我一张信用卡,放你一个星期假,好好玩,上班把卡还我。
                              那个星期我喊了老猫、蚂蚱,强拽着农民。那天我们去了莱佛士,老猫一脸无所谓,蚂蚱带着他那破平板看期货走势,农民畏畏缩缩的像个老帽。
                              我工作以后最高兴的不是挣钱,不是升职。
                              而且那年买了四张电影票,一个支教老师、一个白骨精、我、一个农民一起去看那些年。
                              农民的好,就想酒浆一样,越久越上头。
                              我觉得我最开心的事就是能在现在上班的公司里,在下属工程队给他找了份工作,让他告别了黄土地。
                              每次去项目上检查,看着这货晒的跟煤球似,还在那傻笑。
                              我就忍不住骂他,傻×,然后给他个拥抱。


                              29楼2014-05-30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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