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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上过学的哲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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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 ·斯图亚特· 穆勒(John Stuart Mill,1806-1873)是英国实证主义的最早代表,19世纪英国最著名的思想家之一。他没有进过正规学校,在其父詹姆斯 ·穆勒的指导和熏陶下自学成才。
穆勒在哲学、政治、经济、宗教、道德等方面都有著述, 其主要哲学著作有:《逻辑体系》(1843)、《论自由》(1859)、《功利主义》(1861)、《汉密尔顿爵士哲学研究》(1865)、《孔德和实证主义》(1865)、《论宗教》(1874)等。


来自手机贴吧1楼2014-07-02 18:51回复
    对物质和精神的解释
    穆勒反对从一般概念出发的认识论,强调包括物理科学和道德科学在内的一切人类知识均起源于经验,认为借经验直观所认知的真理是一切其他真理所由以出发的根本前提。哲学应当成为研究经验事实和科学方法的理论。
    他提出了两个假设:1,假定心灵(自我、精神)是存在的,它能够形成关于存在的东西以及一切可能的东西的概念;2,关于心里联想的规律是可靠的。他认为根据这两个假定,就可以得出关于外部世界存在的信念。他把物质定义为“感觉的恒久可能性”,感觉与物质的区别不过是现实的、具体的感觉与必将可能发生的感觉(感觉的恒久可能性)之间的区别。人的心灵无非就是人的某种固定的、恒久的、在各种情况下都将产生的精神状态,换言之,就是感受(精神状态)的恒久可能性。


    来自手机贴吧2楼2014-07-02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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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逻辑体系
      穆勒认为,哲学应当成为以经验为基础的一切科学的普遍的方法论,其任务是从主体的经验中去寻找相对稳定和有秩序的东西,即经验之间的因果关系,而这也正是逻辑的任务。穆勒要求他的逻辑方法成为一切科学的方法。
      穆勒把传统的经验归纳法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穆勒指出:由三段论所推出的结论不是新知识,而是已包含在其前提中的知识;并且作为三段论的大前提的全称命题并不具有普遍和必然的意义,更无先天性和自明性,而不过是众多特称命题的汇集。因此,三段论的推理并不是由一般到特殊的推理,而是由特殊到特殊的、经验范围内的类比推理。在他看来,类比是归纳的一种形式,演绎法从属于经验归纳法,演绎的任务无非是对归纳所得出的命题作出解释。
      穆勒认为简单枚举的归纳法和不完全归纳法都不能推动知识和科学的进步,他把制定科学的归纳法当作自己的使命。他认为科学归纳法的基本特征即在于它能通过已知而推断出未知,也就是由考察某个(或某些)事物具有某种属性而推论出该类所有事物均具有这种特性。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首先假定各类事物均有齐一性,也就是同一类事物和现象有共同的、一般的规律,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因果律;其次,归纳推理的目标也正是发现这一齐一性。因此,假定和发现自然的齐一性就成了归纳推理的基本原则。归纳科学的前提是假定每一事件均按因果律发生,它的主要任务就是通过科学实验,发现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归纳法就是发现因果联系的方法。穆勒对因果联系的理解仍然是沿袭了休谟的心里联想主义,把因果联系看做是现象之间的前后相继。至于数学的真理,他认为与因果律没有联系。
      穆勒提出了著名的归纳四法,即求同法(契合法)、求异法(差异法)、剩余法、共变法,再加上求同求异并用就成了归纳五法。归纳五法是西方逻辑思想、特别是归纳逻辑发展的一个新阶段。


      来自手机贴吧3楼2014-07-02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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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赫伯特· 斯宾塞(Herbert Spencer 1820-1903)是19世纪下半期英国实证主义的最大代表。他少年时因病未能上学,除了最初从作为中学教师的父亲那里获得某些指导之外,他基本上靠自学成才。由于他的思想体现了当时欧洲思想的脉搏,加上他知识广博,他在世时即已获得世界声誉,但他个人则过着孤僻、独身的生活,与人往来不多,也没有接受教授职务和皇家学会会员等的荣誉称号。
        他的主要著作有,《社会静力学》(1851);“综合哲学”十卷,即《第一原理》(1862),《生物学
        原理》(2卷,1864-1867),《心理学原理》(2卷,1870-1872),《社会学原理》(3卷,1876-1896),《伦理学原理》(2卷,1879-1893)。


        来自手机贴吧4楼2014-07-02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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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原理
          斯宾塞在《第一原理》中论述了他的基本观点。他认为,科学和哲学均应以现象为研究对象,即研究有限的、有条件的、相对的和可分类的东西。现象虽然是无限的、无条件的绝对存在的意识表现,但绝对存在本身则超出现象范围,从而也超出了哲学和科学的范围,作为现象的终极原因的绝对存在(他有时称其为“力”)是人的认识和概念所无法表达的。
          斯宾塞认为有两种关系,一是时间上的前后相继的关系,一是空间上的彼此并存关系。它们都只是现象的外部关系,不是事物的内在关系。思维就是发生关系,即从时空上将现象材料作连接分类。他把知识分为最低级的知识、科学知识和哲学三类,三者都是关于现象的知识,彼此之间没有内在本质的不同,只有外部相联和抽象程度的不同。
          他承认科学和宗教的对立是各种信念的对立中最古老、最广泛、最深刻、最重要的对立,但以为通过把最高和最后的实在当作不可知的东西,宗教和科学就可得到调和。科学的终点(即不可知的东西)就是宗教的起点,科学和宗教可以并行不悖。


          来自手机贴吧5楼2014-07-02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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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遍进化理论
            斯宾塞认为一切现象的基础是不可知的“力”,由“力”所推动的现象世界的各种运动变化均受进化律支配。进化是物质由不确定的、分散的同质状态进到相对确定的、凝聚的异质状态。进化到顶点时达到一种均衡状态,随后就是解体和分散。进化观念是其整个体系的根本观点。这一观点被他本人及其他许多思想家用来维护资本主义秩序,反对任何形式的革命,认为它会破坏社会的平衡,导致社会的倒退


            来自手机贴吧6楼2014-07-02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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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学
              斯宾塞认为社会学是研究人类社会的产生、发展、结构和功能的学问。在他看来,社会现象也象自然现象一样具有某种齐一性。他的社会有机体论用进化论来解释社会现象,使社会学生物学化。
              社会有机体具有与动物的营养、循环分配和调节相应的三个系统,即劳动阶级、商人阶级和管理者阶级。但它与动物有机体的最重要差别之一是,动物的各个器官(例如四肢)是为着整体的生存而生存的,而在社会有机体中,整体是为了它的各个部分的存在而存在,社会本身不应成为目的。维护公民的个人自由(个体性)是社会的根本职责。国家的调节作用应当是消除个人之间的冲突以及一切对个人自由的侵犯。跟自然界一样,适者生存是社会进化的原则。


              来自手机贴吧7楼2014-07-02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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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看到的,觉得他们很厉害


                来自手机贴吧8楼2014-07-02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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