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式公文在盖印时,要把印的上边盖在年份(比如“咸丰六年”、“光绪十五年”、“民国廿三年”等)的第一个数字上,或者将印的下边压盖在月份上,这叫做“齐年盖月”。明清皇帝御玺动辄重达数公斤,“中华民国之玺”也重达3.2公斤。由于尺寸和重量过大,因此在钤印时通常采用“倒盖印”的方法:将玉玺倒过来固定好,刷上印泥(平时用朱红,国丧时用蓝色),然后把公文正面向下盖在印玺上,用小象牙尺刷印。明清时期宫中使用玉玺之后,要用蜂蜜、熟艾、白芨、皂荚熬制药水,在皇极门(太和门)“洗宝”,以免朱砂印泥日久渗入玉中。
1949年以前中国普遍使用方形公章,例外情况一是圆形的邮政印章(邮戳),一是中国海关日戳。后者是盖在海关单据上用的。这种日戳为双线圆形,上为“中国海关”英文,中间是年月日,下面是地名。民国时期,海关总署以及北京、汉口、镇江、大沽、牛庄等地的海关日戳一共有三十余种。
另外,古代中国还有一种与今天的个人签名类似、具备法律效力的签字方式,叫做花押。南宋周密在《癸辛杂识》中写道:“古人押字谓之花押印,是用名字稍花之,如韦陟五云体是也”。至于周密所说的这个“古”究竟有多古,宋朝有人考证到了北齐、南梁,还有人推到了战国的田婴。
花押在宋朝得到广泛应用,出现在纸币和公用器物上,宋徽宗的画作上也有一个类似于拉长了的“天”字的花押,意思是“天下一人”。宋太祖赵匡胤即位前的花押是“广”字里面一个阿拉伯数字“5”的图案,底下加上一横;宋太宗即位前的花押是“仁” 字上面加一横,宋哲宗花押是上立下巾,宋宁宗的花押是“可”字去掉最后一笔的竖提。
明朝崇祯帝朱由检的花押类似“由检”二字。恭亲王溥伟之子毓嶦回忆说,伪满时期溥仪每次派人去关内天津的银行取存款、字画,也都要在凭据上签上自己的花押。1840年中英《南京条约》是一份很有意思的样本,在其末页既可以看到西式的火漆印章和签名,又可以看到清朝的满文关防和骑缝章,还有中方签约大臣耆英、伊里布等人的花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