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写的
】
初识你,是2008年的夏。某个电视台重播你的《立案侦查》。
惊鸿一瞥,便是五年的迷恋。
《黎明之前》是人生的一个转折点,于你于我。
这部戏给我的不仅是感动,还有感悟。
前些日子再次重温,不止一次泪湿眼眶,而在大结局时更是一次用掉了半盒纸抽。
黑色的屏幕上最后一句话是:
『谭忠恕和刘新杰这对兄弟,这一生再也没有见过面……』
一边哭一边听完片尾曲,然后回房间,关灯,戴上耳机,一遍遍听你翻唱的《兄弟》。
『一起吞下酒的暖,舔过剑的寒,分了天涯,你和我各走一半。』
喜欢你的戏,你的声音,你的情感,更喜欢你的人。
所以,尽管我不是一个称职的波蜜,我也依旧爱你。过去,现在,以及未来。
——————链子刀.2013.8.26 19:27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