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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漫3版版权,引发纠纷,光线乐视,编剧和作者都插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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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何以的电影版权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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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漫微博镇


1楼2014-12-01 23:25回复


    4楼2014-12-01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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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家三少和另一个作者


      5楼2014-12-01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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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楼2014-12-01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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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楼2014-12-01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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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楼2014-12-01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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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发帖是不是晚了一步


              9楼2014-12-01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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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楼2014-12-01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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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漫看来也很清楚自己没有权利阻止乐视拍这个,所以只是强调自己给于光线的授权,而不提乐视的拍摄。乐视备案是何以小说。然后经过备案,受到法律保护的就是何以剧本的版权。乐视拥有的是何以剧本的版权。所以乐视可以拍。光线拥有的是何以小说的版权。广电要求两年内不能备案同名的,所以光线有版权不能做同名备案。最后就看两家怎么协商解决,乐视已经定好这个月15号开机了


                  12楼2014-12-01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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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大神科普说:按照目前的说法,乐视在期限前20天取得总局的拍摄许可证。
                    乐视拍摄《何以笙箫默》完全没有问题,
                    “对于改编权人来说,只要在改编许可期限内作出改编行为,经由改编而产生的是二度创作产生的新作品,无论是电视剧还是剧本,该新作品依法享有独立于原作的、新的著作权。
                    该新的著作权既不受著作权人基于小说的的著作权的约束,也不受约定期限的限制。被许可人何时拍摄电视剧或作其他使用,完全是自己的权利。“
                    明显是小说的原作者侵犯了法律,明知道已经立项的情况下仍然重买改编拍摄权。
                    光线可以起诉原作者诈骗。


                    13楼2014-12-01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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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觉得买版权也没有什么
                      顾漫好像有点无辜躺枪了


                      14楼2014-12-01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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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碧水看到的


                        15楼2014-12-01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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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楼2014-12-01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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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楼2014-12-02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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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宝非宝微博


                              18楼2014-12-02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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