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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5-02-28 01:00回复
    有些简化字较有争议,例如“羆”是熊的一种,按照字源为“罒+熊”,但《简化字总表》却按照“罢(罷)”类推简化为“罴”,造成表意不明。再如:“聖”简化为“圣”、“僅”简化为“仅”、“鳳”简化为“凤”、“風”简化为“风”等,其中“乂”“又”倾向“符号化”;“陕西”的“陝”简化为“陕”,《简化字总表》列在“夹[夾]”之下,但事实“陝”字右方是“㚒(大+两个‘入’)”而非“夾(大+两个‘人’)”。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5-03-16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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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将不少常用于人名的异体字废除,造成了一些问题,例如废除“浚”的异体字“濬”,会使人混淆晋朝大将王濬和王浚,再如将常用于女子名、带“愉快”义的“媮”字视为“偷”的异体字废除,实际上“媮”除了tōu还有另一读音“yú”。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5-03-16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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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文字学家陈梦家:“文字是需要简单的,但不能混淆。这些简化字,毛病出得最多的是同音替代和偏旁省略。简化后有些字混淆了。”比如“回(迴)”字,“迴”字是“回”加“辶”产生的分化字,表示“迴旋”义,这是一个发展的结果,杜甫的诗句“渚清沙白鳥飛迴”简化字写作“渚清沙白鸟飞回”,难免会让人误解为“飞回来”,从而丢失经典文本的特定语境,所谓的“一简多繁”中还有很多这样的例子。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5-03-16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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