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金钟仁吧 关注:0贴子:21
  • 5回复贴,共1

【吧规】2015年吧规 新的开始

取消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一楼不发


1楼2015-05-09 21:40回复
    1.本吧内严禁发布一切对钟仁的负面讨论。例如整容,造型以及绯闻等负面主题贴或回复一律删除。
    2.本吧内严禁发布一切对其他演员的负面讨论。例如外型,事业,作品等一切负面主题贴或回复一律删除。维护本吧与其他贴吧友好关系,是每个开骑的责任。
    3.本吧内严禁发布一切对钟仁或公司发展决定的质疑,包括影视和其他演艺方面以及周边产品。
    4.本吧内严禁发布除外交贴外为其他明星或个人的宣传的主题贴或讨论,如有发现一律删除。
    5.非吧组和吧组承认的各个工作组负责人不得发布以“公告”,“通知”“签到”等标题的主题贴,如有特殊情况,请先PM吧组商量。
    6.吧内一切只有网页连接,或图片连接,没有具体内容的帖子一律视为广告贴,做删帖处理。
    7.★ 本吧禁止宣传QQ群、HI群、微群、YY、网站、CAFÉ、BLOG、CY等一切私人的与钟仁无关的信息★ 看到有人宣传群我们会第一时间删除!!对于屡次犯规并对提醒置之不理的我们采取封ID/IP的处罚!
    8.本吧内严禁发布一切拿钟仁与其他明星比较的主题贴和回复,如有发现一律删除。
    9.本吧内严禁发布对开骑进行人身攻击,恶意调侃以及冷嘲热讽的主题或回复,受害人可PM吧组处理。
    10.本吧内严禁发布一切对百度唯一金钟仁吧造成负面影响的主题和回复,如有发现一律删除。
    11.本吧禁止重复无意义水楼,如每人复制一句我爱你,此类内容一经发现一律删除。
    12.本吧禁止发布无主题的纯粹为个人在围脖或贴吧等地求粉或互粉的贴子。


    3楼2015-05-09 21:45
    回复
      1.会员拉黑:JZ爬墙的会员,ID明显带有攻击侮辱性的会员,ID有其它明星名字的会员,开贴质疑吧规的会员,6级以上却还对吧规一无所知犯低级错误的会员,犯吧规不止一次屡教不改者。
      2.ID封号:顶旧贴(一年以前),连续发格式错误贴,连续发贴却不填楼,及违反吧规其它项。
      3.发帖格式:唯一金钟仁吧统一发帖格式为 【主题】帖子题目 【】里面是两个汉字的长度,可以是4个半角英文或数字,两个全角英文或数字 外请注意自己开楼一楼不能是空楼
      4.回帖及扫楼:回贴要满15个字 英文 标点符号 数字 空格 相同内容都不算 10楼前要5个以上的IP 扫楼(每个楼要满12层)在白天是不需要进行的 只在每天晚上11点后进行即可 ★格式错误的贴子不用扫★
      6.精品:新资源,原创资源可申请精品,相同的资源尽量不要重复发布,重复的将不予加精。发布视频请放缩略图并提供下ZAI链接,否则不予加精。高楼,小说不加精。(申精可以找本吧的申精专用贴也可PM吧主)


      4楼2015-05-09 21:46
      回复
        1.唯一金钟仁要求唯开,除非集体外交,不要穿着军装去唯一金钟仁以外的别的吧发言.去相关剧吧最好ZHU册MJ,因为一部剧还有其它的演员不是准一人的作品,若穿JZ也请注意言词。任何个人无权代表唯一金钟仁吧在其他网站,论坛和帖吧发表言论(包含外交祝福帖等)。
        2.严禁带回其他网站论坛或帖吧里对于金钟仁的负面言论,发布例如:气愤,生气这类标题的贴子让大家一起去吵架。任何情况请先PM管理组,管理组和外交组会出面解决。
        3.对于其他贴吧发来的外交贴,不得有侮辱性及不合适的言语,要展现开骑的风度给予欢迎和祝福等等。
        4.对于本吧外交组所发到其他吧的邀请或祝福帖,有需要的话,管理组和外交组会把链接带回来,其他的由外交组的亲负责处理,请勿以个人名义发外交帖,否则按照无故爬墙处理。
        5.保持本吧与其它网站,论坛和贴吧的友好关系,是每一个开骑的责任。请大家严格遵守以上要求,违反者一经发现,将不解释进行封ID和IP禁言处理!!


        5楼2015-05-09 21:48
        回复
          ★唯一金钟仁吧禁止一切形式的小团体楼★
          不论是家族楼,朋友楼,认亲楼,成亲楼,相亲楼,或以文和图能形式掩盖下的其它小团体楼
          一经发现,吧组会PM楼主沉楼,若劝说无效,不管楼有多高,都做删除处理!!!!!!!!(高楼的楼主都注意一下自己的楼哦)


          6楼2015-05-09 21:49
          回复
            唯一金钟仁吧官方QQ群 458557471 进群请填写验证信息
            有任何问题请在此楼回复或PM吧主


            7楼2015-05-09 21:5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