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老百姓的理由
事实上,摩托车、电动车的危害是不是像官方说的那样?
第一,造成交通拥挤问题。大家到街上去看看,造成交通拥挤的不是电动车、摩托车,而是小轿车和其他机动车辆,长长的队伍中占地方最多的不是摩托车也不是电动车,是轿车和其他大车。
第二,电动车、摩托车不遵守交通秩序,那反过来说汽车都很遵守交通秩序,这样理解没错吧?但是现实呢?不言而喻。
第三,电动车、摩托车造成的事故多。2010年中国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世界第一,超过 10万人。这里面有多少是电动车和摩托车造成的?“我爸是李刚”、“杭州斑马线事故”,到最近的佛山碾压事故、甘肃校车事故,都是机动汽车造成,其恶劣程度可以说是登峰造极。这些,哪一个是电动车、摩托车造成的?
第四,说电动车、摩托车被当成抢劫工具,这跟菜刀实行实名制一样可笑。自己管理不力,打击不力,把责任推到摩托车身上。
第五,汽车造成的污染日益严重。电动车和摩托车,特别是电动车,有绿色环保的特点,无污染无噪音,符合低碳经济环保,适合城内外距离不太大的工作人员使用,又不占大地方。汽车有么?一方面高喊低碳、保护环境,执政为民,一方面打击环保产品,谋私利,说明管理者是多么的虚伪。
第六,所谓超标,依据是什么?汽车不重?速度不快?为什么不超标?电动车光电池都几十斤,重量能降下来么?电动车速度如果限制在20公里内,那还不如走路呢!上一个陡一点的坡,能上的去么?这明显是以莫须有的罪名强加给电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