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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又冷又明亮》by王小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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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立也是我一个比较喜欢的作者了。文案,找不到【哭】来两张照片


IP属地:江苏1楼2015-08-01 12:34回复

    -2-
      我觉得余裴裴傻X,不是一天两天了。
    套用余裴裴的死党的话,就是:“你挑男人能不能用用脑子?别老看到个对胃口的就急急忙忙把心交出去。谁年轻的时候都爱过个把人渣,但你也不年轻了好吗?什么男人靠谱,什么男人不靠谱还分不清楚?二十五快二十六的人了都,还学小女生玩飞蛾扑火的那一套啊?真要想把自己嫁出去,就该好好用用脑子~”
    死党说着这番话的同时,不忘蜷起手指欣赏自己新做的水晶指甲。她穿一件靛蓝色的、大领口的线衣,栗色长卷沿着耳骨垂下来,发尾扫在肩膀上,锁骨若隐若现。配合她足够白嫩的皮肤,将“自然”与“性感”这两大杀伤力的女性武器,演绎得浑然天成——无怪乎大学时期能够蝉联三年的“传播系系花”。连带着她那颇为俗气的名字“林艳”,也幻化成校园宅男耳中一个动听的传说。
    我坚信一个人的衣着除了彰显身价,还能展露智商。从林艳的一身装扮,就足以看出她是个聪明的女人——或者说,一个懂男人的女人。没什么区别。这样看来,她和余裴裴之间能发展出友谊,也算得上是顺理成章。这个世界是这样,傻X可以和傻X玩到一起,聪明人却大多不愿拍上同类。深怕对方什么时候朝自己放一支冷箭。所以林艳喜欢和余裴裴玩——因为她们互补。
    余裴裴的朋友其实不少,同事、同学、网友、酒肉朋友,就连聊私事的闺蜜也有那么ABCD号。但要说到真正的死党,那就只有林艳一个。
    只有林艳知道那天晚上真正发生的事情。
      我是说,那个余裴裴看到前任男友在商场牵着另一个女人的晚上。


    IP属地:江苏3楼2015-08-01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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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好看,都进来看看吧。


      IP属地:江苏6楼2015-08-01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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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便来介绍一下吧,就是一个很都市很现实的故事,里面对于[朋友]的定义,很深刻,发人深思吧。小说进行到中间会有一个新主出现,很喜欢他哦╭(╯ε╰)╮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5-08-01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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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来了哦~~


          IP属地:江苏12楼2015-08-02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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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人吗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5-08-02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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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人我要刷屏了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5-08-02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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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办法做到真正的强大。
                  但至少,至少我可以从那些所谓的堕落里,找到一丝自以为是的〔气概〕。
                  如今看来,这种做法着实幼稚得可怜,以女孩子的身份去做就更是愚蠢得叫人掬一把伤心泪。可又能如何呢?那的确是当时的我所可以想到的,唯一的方法啊。
                但人终究是不能依靠幼稚和愚蠢取得胜利的——无论我有多么努力。高二的下学年,我还是在〔父母离婚〕的现实里,迎来人生的崩盘。
                  我的父亲抛弃了我。
                  我输了。
                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我过得相当迷茫。哲学点儿的说法,就是“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儿”。我困扰于这些形而上的问题,又想不出具体的结果。就干脆将精力集中上了课本。就这一点而言,〔父母离婚〕倒是对我颇有益处——至少它让我意识到堕落这条路,压根不能让我成为人生的赢家。所以也就没有继续往下走的必要——事实上我既不爱抽烟,也喝不出酒的好坏。翘课什么的,说白了就是一个人在外面发呆游荡。在我眼里,堕落就是〔堕落〕。和〔娱乐〕、〔有趣〕毫无关系。它无非就是一种行为,一个模式。跟〔学习〕、〔工作〕没有任何的本质区别。
                  我就这样顺理成章地成为一名乖学生。上课认真听讲。放学专心作业。我在人们眼中变成了带有悲剧美的正面人物——因为家庭悲剧而终于迷途知返的少女。多么好听的头衔。但我自己清楚,我不过是从一个愚蠢幼稚的人,变成一个浑浑噩噩的人罢了。即便之后我在高考中拿到了好成绩,考上了志愿表上的第一志愿,也依旧没觉得自己胜利了——那不是我要的胜利。我甚至没觉得自己上过战场。
                  直到我遇到了林艳。
                  我这辈子也不会忘记她告诉我她是“高中部那个肥猪”的瞬间。那是我见证了奇迹的瞬间。那个瞬间过后,她的姿态、她的身材、她笑起来的样子,印在我的眼里,扑面而来的都带着充沛的、炽烈的、足以将人炙伤的光。犹如一个巨大而美丽的能量球。
                  一个太阳。
                  原来世界上是真的有像太阳那样的人啊。不但如此,她居然还是个女人。不但是个女人,还是一个……曾经肥得像猪的女人。
                  那个瞬间过后,我终于有了再一次战斗的欲望。或者说,希望。
                  我希望成为像林艳那样的人。


                IP属地:江苏18楼2015-08-03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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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开始刷屏啦!!!


                  IP属地:江苏19楼2015-08-03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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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没人呢!!


                    IP属地:江苏20楼2015-08-03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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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只是我终于还是,失败了。
                        -1-
                      几年前,我在网上看到一张帖子。
                        帖子的标题是《心理学上的一张恐怖图片》。被关键词激起好奇心,我点进来。映入眼帘的,却并非想象中的剖膛破肚、血肉模糊。恰恰相反,那是一张非常干净的照片。
                        是一座冰山。
                        一座庞大而嶙峋的冰山。小半截浮于海面,更多的,将近80%则藏匿于海水中。深蓝色的画面上,那块覆着阴影的巨大冰晶,就像一只深不可测的兽。一些回帖跟在下面:“真的很吓人”。或是,“看得好压抑”。
                        恐怖。吓人。压抑。却没有一张回帖提到〔美丽〕。这让我感到困惑。真奇怪,难道就没有一个人觉得它好看?难道一瞬间感到电击般惊艳的,就只有我?后来我将这张图存进手机,同时用马甲ID回复道:“可是为什么我觉得挺好看的?”一心指望能有高人替我分析分析。无奈刷新了几次,跟着的回复依旧是千篇一律的〔不舒服〕、〔很吓人〕——直到现在,我依旧不晓得那个无厘头的测试究竟意味着什么。而这张图片,一直被我遗忘在手机的某个文件夹里。直到某个晚上突然地想起,我将它翻开在林艳的眼前。


                      IP属地:江苏21楼2015-08-03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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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顶!!


                        IP属地:江苏23楼2015-08-03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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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来顶一下!!


                          IP属地:江苏28楼2015-08-05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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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我终究还是厌倦起来。因为在我眼里,那两个女生压根没有任何问题。我既不觉得她们没品,也不觉得她们做作。甚至恰恰相反,我觉得她们开朗又阳光。完全是我欣赏和羡慕的类型:我羡慕她们能够轻易地交到朋友,羡慕她们能够轻易讨人喜欢,羡慕她们压根不需要觉得〔合群〕是一件得动用〔交换〕或是〔努力〕才能达成的事情。她们彼此之间,一定是因为真正的投契才会如此形影不离。而不是像我这样,将自己困在并不感兴趣的圈子里,内心满满的疲惫,却连挣脱也懒得——〔懒得〕是好听的说法。其实说穿了,就是害怕。
                            害怕体育课上的仰卧起坐,找不到能够帮我数数的另一个人。害怕英语课的口语一对一,找不到能够和我一起练习的拍档。害怕化学课的课堂试验里,找不到能加入的团体。
                              害怕交不到新的朋友。
                            光是从这一点看,我就完全比不上林艳。她是那种即便在肥胖的高中时期,也依旧能过得热闹的人。尽管大家给她取了难听的绰号,但喊叫时却并没有包含厌恶的语气。好几次的下课小息,当我趴在走廊阳台上晒太阳时,就能看到她和一大群人走在校园的林荫道上,阳光在她硕大的背影上流淌下一片欢腾。或许是那个时候起,我就隐约察觉到她该是个颇犀利的人——我可不相信一个肥得像猪的女人,能轻轻松松获得大家的友情。不是歧视不歧视的问题,而是以貌取人是人的天性。换作我变成这副模样,难保不被排挤到教室角落,成为和垃圾桶差不多的存在。这样想起来,对于林艳的佩服,或许从那个时候就已经开始了吧。
                            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IP属地:江苏31楼2015-08-05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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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何况——为什么要反对?林艳的论调虽然冷血,但在某种意义上,的确有着无懈可击的正确性。尤其在半年后,当我终于迎来了人生中的第一次失恋,便更是对她的这一番话深感认同。
                              “傻x男人去死吧!我早该像你一样先甩了他的!”那个晚上,我就是这么一边举着啤酒罐高呼口号,一边朝林艳展示着手机里的和前男友的合照,乃至翻出那张深海冰山的照片,就这么一路将话题延伸上了“想做深海鱼”的无厘头。
                              “我说你这个人,真是怪怪的。”然后林艳说。
                              “什么深海鱼啊?还不和人类打交道呢!真想这样那你谈个屁的恋爱啊?还为一个男人哭成这样?”她看着我,脸被夜色掩去大半,“你怎么回事啊?大学改个名字就真的人格分裂了?啊?余裴裴。”


                              IP属地:江苏35楼2015-08-07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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