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站还要证明信吗?那当然!驿站在古代一直是官方,甚至军方机构专门用来接待公务人员的,可不是谁有两个钱都能住进去。
唐朝明文规定,只有军务紧急报告、在京诸司须用、诸州急速大事须汇报、国事活动时各州的奉表祝贺、诸道租庸调附送驿务[ 诸道租庸调附送驿务,“道”是唐朝的一种行政区域单位,大概相当于现代的临近几个省合并起来的地盘,比如“关内道”就包括现陕西、甘肃、宁夏、内蒙古等几省区部分地区。“租庸调”是唐政府向百姓征收的三种主要税收和劳役。这句的大致意思是全国各地把各自的税收实物送往中央时,押送队伍可以住驿站。]、在外科举人员进京应考、政府要员过往迎送、政府官员因公去世家口还乡照顾等十三种情况下,才能够动用或住宿驿站……
这些住驿站或者在驿站之间传递公文的人员,他们还要从主管机构先领出凭证来,才能上路。如果是在京城领证,那么要去尚书省兵部下属的“驾部郎中”那里申报领取;在地方的话,要从州政府兵曹的“司兵参军”手里领。
根据驿人的身份和任务不同,凭证也分四种:第一种叫“银牌”,由门下省统一发给,是一种宽两寸半,长五寸的银制牌子,上有隶书“敕走马银牌”五个字;第二种叫“角符”;第三种叫“券”;第四种叫“传符”。券和传符都是纸质的,上面也写着字,大致是说明携带人的身份和任务等。 您摸摸身上的口袋,一片纸都没有,显然您进驿站属于非法入侵……这个驿将还算客气,见您和杜工部谈得不错,没好意思翻脸拿人,只叫您速速出驿,休得延误。
这没办法,跟诗圣依依惜别,赶紧走吧。要知道“骚扰驿站”在历朝历代都算个不大不小的罪名呢。
您又问了,公家招待所不让住,我们去哪儿过夜?三更半夜的,难道要露宿不成?这个您别担心,我们不是在荒郊野岭,而是在天下最繁忙的两京(长安和洛阳)驿道上。这条康庄大道,行人众多,几乎每座官府驿站旁边,都有几家私人经营的“逆旅”“客舍”,只要有钱,半夜去砸门,人家也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