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下了今天演讲的几个要点,下面将介绍那些对我来说最有用的道理和态度。我并不认为它们对每个人而言都是完美的,但我认为它们之中有许多具有普遍价值,也有许多是“屡试不爽”的道理。
1、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这是一个十分简单的道理,是黄金法则。在我看来,无论是对律师还是对其他人来说,这都是他们最应该有的精神。拥有这种精神的人在生活中能够赢得许多东西,不止是金钱和名誉,还赢得尊敬,理所当然地赢得与他们打交道的人的信任,能够赢得别人的信任是非常快乐的事情。
有的时候你们会发现有些彻头彻尾的恶棍,死的时候既富裕又有名,但是周围绝大多数人都认为他们死有余辜。如果教堂里满是参加葬礼的人,其中大多数人去那里是为了庆祝这个小子终于死了。
1、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这是一个十分简单的道理,是黄金法则。在我看来,无论是对律师还是对其他人来说,这都是他们最应该有的精神。拥有这种精神的人在生活中能够赢得许多东西,不止是金钱和名誉,还赢得尊敬,理所当然地赢得与他们打交道的人的信任,能够赢得别人的信任是非常快乐的事情。
有的时候你们会发现有些彻头彻尾的恶棍,死的时候既富裕又有名,但是周围绝大多数人都认为他们死有余辜。如果教堂里满是参加葬礼的人,其中大多数人去那里是为了庆祝这个小子终于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