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一下孝道在西方的处境,可以更好地理解中国的孝道传统。西方没有《孝经》,更没有以孝治天下的思想。孝在西方的价值体系中从来没有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无论古希腊的四主德即智慧、勇敢、节制和正义,还是基督教的三主德即信、望、爱都与孝无关。与中国不同,西方国家中没有哪个地方以孝命名,没有哪个城市以孝闻名,也没有二十四孝这样的孝亲典范。在西方因为渎神而治罪的人难以计数。据统计,从1481年到1808年的327年当中,欧洲天主教的异端裁判所就处罚了34万人,其中用火烧死的大约三万二千人。我们似乎未见到基督教国家中哪些人因为不孝的罪名而被判处死刑,也没有听闻哪个西方国家制定过《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当代西方的法学中孝道也仍然是缺位的。例如,凯特·斯丹德利(KateStandley)所著的《家庭法》详细论述了儿童的权利和父母对孩子的责任,但是没有论述子女对于父母的义务,更没有丝毫关于子女孝敬父母的表述。我们未曾见哪个西方国家评选十大孝星或孝亲楷模,甚至也很少看到西方有人以孝为荣。相反,不孝之行在西方社会倒是司空见惯。更有甚者,美国的影视中竟然有人在自己父母的葬礼上开玩笑,有的人甚至拿自己父母的葬礼开玩笑。这在“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的中国人看来绝对是匪夷所思,大逆不道。在美国求学任教多年的李晨阳教授曾深有感触地说:“假如我们要找一个在中西社会伦理方面意见反差最大的问题,那就应该是关于家庭方面的孝道了。”
对于传统的中国人来说,孝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是家喻户晓的常识,也是妇孺皆知的事实,既无人质疑,也不需论证和解释。那么孝为什么在当代中国却成了一个迫切而重要的课题?这要从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谈起。1840年以后,中国屡受西方国家、日本和俄国的野蛮侵略,中华民族遭受深重灾难,奇耻大辱。中国的知识分子反思这场历时长久的灾难之原因,从军事、工业、政治一直到文化,最终认为儒家思想应为中国衰落和不能有效抵御外侮负责。孝道以及与孝道有关(包括家庭)的思想也随之受到批判。不同思想阵营的知识精英都向孝道开炮。陈独秀在《青年》杂志创刊号上发表《敬告青年》一文,猛烈抨击儒家的伦理思想,指出“忠孝节义”等老教条是“奴隶道德”,严重阻碍中国社会进步;熊十力认为:“家庭为万恶之源,衰微之本,”(《论中国文化书简》)傅斯年亦有“中国的家庭是万恶之源”之说(《万恶之源》);胡适、施存统、吴虞等人则直接将矛头对准儒家的孝思想,“把中国日益深化之危机的全部责任都归之于孝道”(格里德:《胡适与中国的文艺复兴》)。其影响所及,致使现代新儒家人士们也基本上不再看重孝道。而西方的现代性思想也歧视孝道,比如,罗素就认为“孝道……是儒家哲学体系中惟一严重违背常识的地方”(《中国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