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级优秀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http://jwch.imut.edu.cn/homepage/infoSingleArticle.do?articleId=4693&columnId=265各学院: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校发 [2012]46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5级优秀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范围
除民族预科班、民族班、采矿工程(职高起点)专业外的其它2015级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已注册在校学生。根据各专业现有学生数,各专业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件一。
二、报名条件
1.无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行为。
2.课程成绩全部合格(不含补考合格)。
三、工作组织及有关事项
为保证优秀生转专业工作的有序进行,有关学院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被推荐学生政治与道德品质审查、成绩审核,并按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确定人选。教务处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查,提出拟转入专业学生名单。
1.申请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名次需在本专业排名前10%以内。
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5%的学生允许在全校同批次(同类别)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5%-10%的学生允许在本学院同批次(同类别)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其中,区外生源学生,按照录取时的招生计划设置,不区分本科一批、二批,两批次间各专业均可选择。
2.平均学分绩点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的统计结果为准。各学院通过“成绩管理—>统计查询—>平均学分绩点”功能,以结果中的平均总学分绩点数值为准统计学生排名情况。
3.对于录取时有条件限制的专业,在接受转专业学生时,继续执行录取时的条件标准。
四、学生申请材料
1.《内蒙古工业大学优秀学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
2. 在校学习期间的《学生历年成绩单》,需加盖学院公章。
五、工作进度
1.2016年8月30日—9月1日:学生本人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优秀学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并交到学院教务中心。
2.2016年9月2日—9月6日:学生所在学院初审,计算学分绩点,确定推荐名单,将材料上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3.2016年9月7日—9月8日: 教务处对上报材料汇总、审核,根据学生排名和名额分配情况,确定转专业学生公示名单。
4.2016年9月9日—9月11日:公示拟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名单。
5.2016年9月12日:转专业学生持学生证到教务处学籍科办理相关手续并到各学院报到。
六、其它
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已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按新转入的专业颁发毕(结)业证书。
特此通知
附件:
1. 内蒙古工业大学2015级各专业名额分配表
2. 内蒙古工业大学优秀学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
3. 内蒙古工业大学优秀学生转专业申请汇总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