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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nLay」〓170814原创〓欲水(半现/篇幅不定/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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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秋棠一朝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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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望和宿命交缠着相错,彻底沉迷直到你的心和灵魂忠于我
百里秋棠一朝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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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修文。
emmm……也许会和原文有很大的不同……但应该还是部虐文……
就酱……
百里秋棠一朝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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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序章】你太知道,害一个人,怎样害一生
我是在二十岁那年,认识了那个叫做吴世勋的男人。
认识他的经过我实在很不愿意去回忆,那个时候我妈讲课讲到一半晕倒在教室里,紧接着同样在教室里听课的我就接到了我妈同事打来的电话。
一路往医院疯跑的时候我还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在想,我妈肯定不会有事的,我妈肯定不舍得丢下我一个人不管的。
对,肯定不会。
我妈早上临出门前还跟我说,等我晚上回来给我做粉蒸排骨吃。
尽管我已经上了大学,是个成年人,我妈还是不舍得让我离她太远。于是本该去首都大学报道的我留在了家乡,于是本该住校的我办理了走读手续。
我妈舍不得离开我,我更舍不得离开我妈。
后来当我回想起这段往事,总要鄙夷一下自己当时的智商,顺便再翻一个三百六十度的标准回旋式白眼——你丫的是史前时代的原始人吗?你丫的就会用两条腿跑不会打个车吗?你丫的这种智商是怎么考上的大学?
是。我当时的确就是个24K的纯正二逼,不然也不至于,连我妈最后一面也没见到。
等我疯跑了一个多小时赶到医院的时候,几个护士站在我妈床边,正在往下撤仪器。我妈安安静静干干净净地躺在那儿,没有了起伏的身体,已经给盖上了白布。
我傻站在病房门口一动不动,直到看见一个护士把我妈身上的最后一根氧气管——我妈和这个鲜活着的世界唯一的联系,也拔了下来的时候,我觉得我是使足了浑身的劲儿去把那个护士推了一个大跟头。
也算她点儿背吧,我当时就是不清醒,跟疯了没什么两样,她重重地跌了一跤,后脑直接磕在了我妈床边还没来得及撤下去的仪器上,鲜血直流,被我推成了重度脑震荡。
我当时根本就没有心思也没有力气去管谁是不是脑震荡,脑震荡了几回,留下了终身后遗症我一个没工作没收入的大学生该拿什么赔这些破事儿。我只知道抱着我妈哭,不要命地哭,死死地护着我妈,谁都不让往跟前凑,从护士到医生再到院长,谁都劝不动我,我什么都听不进去。
我不知道我哭了多长时间,我只知道我在把自己哭得彻底脱水晕过去之前,随手就拽住了围在我身边的那群白大褂中的一个,对他说,求求你了,救救我妈,没有我妈我会死的。
说完我就两眼发黑地倒了下去,有人接了我一把,然后就是那轻飘飘的一句,“没了你妈,你也死不了。”
等我再醒的时候我还是在医院的病房里,胳膊上输着水袋,我妈的死亡证明和火化彩印件就摆在我床头。
可我已经没力气哭,更没力气动,连眨一下眼睛的力气都没有了,床边压下一大片黑压压的阴影,我不想管那人是谁,他却主动开口跟我说话,就好像断定了我会搭理他一样。
他说,节哀顺变。我叫吴世勋,以后会资助你上大学。
当年我二十,他二十七。我是个刚长大的毛孩子,他是个成熟多金的主治医生钻石王老五。资助我上大学,似乎也不是一件十分不妥的事,尽管之前我完全不认识他。
今年我二十七,他三十四。我被曾经读过书的大学留聘做了讲师可以自食其力,他有了女朋友已经到了该谈婚论嫁的年龄。似乎我们不该再有任何交集,可在相识至今的七年里,我们依旧是这样一种“资助”与“被资助”的关系。
到底是哪里出了差错。
或许上天安排我认识吴世勋,本身就是个比天还大的错误。
有关于他的一切记忆我都不愿去回想,那是毒,是渗进我骨髓里的毒,一碰,浑身疼。
吴世勋,你太知道,害一个人,怎样害一生。
百里秋棠一朝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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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张艺兴】情人
吴世勋掏钥匙开门进屋的时候,我正在厨房里忙活着给那道萝卜丝汆丸子汤起锅,眼睛让热腾腾的雾气蒸得发酸,看不清东西,也没听见什么动静,一不小心还差点让锅盖烫了手,心烦得想骂人。
可吴世勋偏偏这个时候回来了,我总不能骂他两句解解气吧?跟在他身边儿这么多年,就是借我俩胆儿我也不敢骂他啊。
大学里的课程安排相对比较灵活,我今年带的是大三的学生,既不用像大一大二的讲师们那样心力交瘁地挨个儿提溜着点名;也不用像我那个同样留校聘用的副教授师哥一样,手头带着一帮大四的学生,成天把就业指导挂嘴上念叨,还得准备不久之后的论文答辩,忙得连谈恋爱的功夫都没有。
我平时除了在学校上课就是回到这个两室一厅的房子里——我勉强可以称之为家的地方。房子户型不大,住我一个人正好,最主要的是离学校近。吴世勋不常来这里留宿,倒是经常来这儿吃饭。他是心外科的主刀大夫,忙起来没日没夜的,平时洗衣做饭打扫房子什么的,差不多的事儿我都是自己动手,用不着他。
我把饭菜端上桌,看见他沉着脸在沙发上坐着,白大褂都没脱,吓了一跳,一句“你回来了”还没说完,就被他拽过去按在了沙发上,硬生生扯掉了我衬衫上的一整排纽扣,崩落了一地,发出些噼里啪啦的声响。我试图推开他,他却只是把头埋在我的肩窝里,发泄般地啃咬。
显然,我心烦,他比我更心烦。
一般在这种事儿上吴世勋是没有那么高涨的欲望和热情的,只是为了生理需求或者发泄情绪,我就是那现成的免费陪练。
被他这么折腾了快七年,我也算是把皮糙肉厚的本事练出来了。
“能起来吗?”我还愣着神儿,他却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手,微微喘着粗气,好像是有那么点儿后悔地看着我,又重复了一遍,“能起来吗?”
“啊,能,能,没事儿。”我连忙应了几声,也不顾自己还裸着上身,站起身若无其事地拍了拍身上的围裙,顺手解了下来,又坐到他身边伸手帮他脱身上那件白大褂,袖口上还沾着血迹,看来今天是医院里的事儿不太顺。
我想了想,也没多问,把褂子挂到一边的衣架子上,就招呼他洗手吃饭。
“艺兴。”我拉开椅子要往下坐的时候,吴世勋突然叫住我,接着小跑进卧室从衣柜里拿了自己的一件衬衫披在我身上,低头仔细地系好了领口的最后一颗扣子,然后才示意我坐下,却是依旧的面无表情,“容易着凉。”
我看着他,笑了笑,没说话。
不管怎么说,两个人在一块儿过日子,总得有一个人先低头先服软,有时候是我,有时候是他。反正不管是谁吧,只要有一个肯低头,另一个也就没什么话好说,日子就还能继续往下过。
吴世勋这人有个食不言寝不语的习惯,可我却偏偏反其道而行之,话多是天生的,我也没办法。不管是吃饭还是睡觉,我总能找个话头在吴世勋身边喋喋不休,天南海北的胡扯。为着这个我们俩没少吵架,他一般吵急了就直接暴力封口,可惜,腰都快被他折腾断了,也没能把我这话多的毛病给扳过来。后来他干脆放弃了这项目测艰巨实行起来更艰巨的任务,随我怎么闹腾,无论我说什么,他都采取不予理睬的政策,白眼置之。
饭吃到一半,我正在欢快地讲述我们学校有对同性小情侣大半夜猫在小树林里拜天地结果蜡烛翻了差点把一棵杏树烧死的英勇行径,还不忘歌颂了一下二人敢于冲破世俗樊笼为爱情献身的伟大精神。吴世勋一直埋头喝着汤,依旧对我置之不理,直到手机一阵铃声大作,才抬起头看了我一眼,随即不动声色地把手机调成了静音模式。
“怎么不接?”我往他碗里添了一勺汤,没问打电话的是谁,“你赶紧回一个过去吧,万一医院有什么急事儿找你呢。”
“不想接。”吴世勋摇摇头,看着我,“是小婉的电话。”
这个叫小婉的女人是吴世勋的女朋友,或者说是吴世勋的未婚妻,全名林秀婉。人如其名,清秀温婉,是个很懂事也很聪明的女人。我见过她几面,她也知道我的存在。我不知道她对吴世勋是种什么样的感情,但既然答应了订婚就是没有把这段感情当作儿戏,可自从她知道吴世勋身边有我这号关系暧昧不明的人开始,她一次都没闹过,更不张扬,反而还帮吴世勋瞒着家里的长辈,总归是让我的日子好过了不少。
我一直都不明白,她是不想管,还是管不了。
也对,就吴世勋那样的倔驴品种,能有谁管得了他。
吃完饭吴世勋还没歇上一会儿,就又接了一个催命的电话,可能是我的乌鸦嘴显灵,这个电话还真就是医院打过来的。
他穿上白大褂就要走,我当然不乐意,也没说去门口送送他,一直在边儿上犯嘀咕,嘀咕着我上午去超市买菜的时候差点把柜台旁边和口香糖摆在一块儿的某计生用品当成口香糖扔进购物车里,结果最后没买成口香糖买了薄荷糖,绿豆味儿的。
“这什么东西?味道怎么那么怪?”我顺着声音看过去,吴世勋正皱着眉头举着那盒绿豆味儿的薄荷糖,显然嘴里还含着一个。
我立刻就笑出了声,想起上午那个不大不小的误会笑得就更欢实,直到吴世勋狠狠瞪了我一眼方才罢休。我上手夺下他手里的糖盒,不知怎么就没心没肺地来了一句,“哎,吴世勋,你说有没有绿豆味儿的那啥?咱俩哪天试试啊?”
没想到他笑得比我更不要脸,“哪啥?”
我有些支吾,“就是……就是……那个啊……”
“行,随你的便。吴世勋凑到我耳边,语气姿势暧昧至极,“要是有的话就买一盒回来,咱俩今晚就试试。”
百里秋棠一朝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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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吴世勋】自私一点不过分,胜于为你自焚
我认识张艺兴,是在他所熟知的那段七年之前的七年。
那是我的七年。张艺兴从来都不知道。
我七岁那年,大雨瓢泼的夜晚,被我妈扔在他妈家门口,那个时候他妈已经有了九个月的身孕,肚子里装着他,即将临盆。
我妈把我抱坐在他家屋檐下躲雨,转身撑起雨伞对我说,小勋,你乖乖的在这儿不要动,妈妈去给你买奶茶,巧克力味儿的,一会儿就回来。
可我知道,她不会再回来了。
那个我叫了七年妈妈的女人,我的生身母亲,就这样抛弃了我,没有什么原因,只是因为他妈是个不光不彩的小三。
他从来都不知道他妈是个小三,就像他也不知道他爸是谁。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他爸到底是谁,反正不是我爸。
我爸认识***时候,她就已经怀孕了,可我爸还是死心塌地地跟在她身边,死心塌地地抛下了我妈和我,死心塌地地抛下了这个家。
我一直都相信因果报应,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我爸的报应,就是在那个下着大雨的晚上,他妈犯了孕吐,说想吃冰糖葫芦。大冷天儿的,我爸连外衣都没穿就跑了出去,一条街一条街地找。等我妈接到警局打来的电话的时候,我爸的尸体已经在公路边被发现,车祸而亡,满身鲜血,手里还死死地攥着那串害他丢了性命的冰糖葫芦。
等那个女人终于发现我在她家门外,我已经咬着牙挨了一个多小时的冻。我当时的打算是,就算冻死在外头,我也绝不会去敲她家的门。
她害得我爸不要我妈,害得我妈不要我。
她看了我半晌,才叹了一声,步履蹒跚地把浑身湿透的我带进了家门。
她挺着大肚子,强撑着照顾着我洗了热水澡,换了干净的衣服,最后从厨房里端出一碗热汤面,对我说,快吃吧,吃完了我带你去找你妈妈。
我看在她答应带我去找我妈的份儿上,勉强动了筷子。不得不说这个女人的厨艺很好,简单的汤面却出乎意料的可口,我很艰难地控制着自己的吃相。她看着我,伸手摸了摸我的头发,笑得有些悲哀。
就在我把最后一根面条吸溜进嘴里的时候,他妈突然接到了我妈打来的电话,我妈冷冰冰的声音从电话里传出来,充满了整个屋子,我听得很清楚。
——“那个男人死了,为了给你买冰糖葫芦,被车撞死了,现在已经给送进火葬场烧成了灰。我想着你们俩好歹情人一场,特地告诉你一声,好让你为他哭一哭,尽一尽做情人的本分。”
我妈是个温和的女人,我从没听过她那样说话。
我看见那个女人放下了电话,苍白着脸重重跌在了地上,她疼得满脸都是泪和汗,对我说,求求你了,孩子,救救我的孩子吧。
我虽然恨她,恨她害死了我爸,恨她害得我没了家,可我不能害死那条无辜的小生命,他什么都没做过,为什么要承受自己不该承受的呢?
张艺兴是无辜的。至少我当时是那样想。
我用平时在幼儿园里老师教过的常识,拨打了急救电话,跟着救护车去了医院,在产房外等到了母子平安的消息。
后来我被接回了家,好在亲戚们看我身世可怜,轮流把我抚养到了十八岁。那时我已经考上了国内最好的医科大学,有了自己生存的能力,可我心里的恨仍然在不断滋长,不能磨灭。
寄人篱下的无奈,遭人冷眼的苦楚,那个女人和她的孩子可有谁能明白十分之一?
我放不下,我还是恨。
我就是恨。
我一直逼着自己成为最优秀的那个,从小到大都是。为的就是有一天,我用四年的时间读完了别人七年才能读完的课程,申请提前毕业,顺利进入了一家省级医院做临床实习。
我在二十四岁那年,正式被聘用为那家医院的心脏外科诊室的主诊医生之一。在二十六岁那年,已经可以作为主刀医生独立完成一台手术,成为了心外科的骨干医师。
可我万万没有想到,有一天我竟然会接手那个我最恨的女人作为我的病人,她昏迷着被推进手术室,依旧是安排了我来主刀。我强迫自己尽量从一个医生看待病患的角度去看待她,去救治她,可或许是她的报应到了,整整四十分钟的急救,到底也没能将她从死亡线上拉回来。
我爸的报应,是为了给他的出轨情人买一串糖葫芦跨越护栏车祸而死;***报应,则是为了她唯一的儿子劳苦一生,操劳过度急性心衰而亡。
都是报应。
医院正式宣判病人抢救无效死亡的时候,我从四楼的玻璃窗往下看,看到了他疯了似的跑进了医院那条急救车专行的通道,鞋都跑丢了一只,好几个门卫一起都拦不住他。他哭着,喊着,“我要见我妈!我要见我妈!”
是我用***手机,装成同事给他打了电话。
我看着他哭倒在病床边,上气不接下气,红着眼睛疯了似的推开了身边所有的人,死死地护着那个我生平最恨的女人,却也是给了他生命和无限母爱的女人。
那是我在想,或许她不是一个好女人,可她一定是一位好母亲。
我抱起哭晕在地的他,亲手安排了他母亲的身后事,替他安抚了那位被他推成重度脑震荡留下了终身后遗症的护士家属,担负起了所有的治疗费用。
这些他都不知道。
他不需要知道。
我把他留在身边,资助他读完了大学。他很争气,在毕业前夕拿到了学校的留聘书,那个晚上他买了几瓶好酒,下厨做了一桌子的菜,说了很多感谢我的话,我们喝了很多酒,我没醉,他却醉得一塌糊涂。
那个晚上,我们有了第一次。
他毕业的第二年,用这几年积攒下来的钱在学校附近买了一套两室一厅的小公寓,全款付清,没有贷款,也不用我的帮忙。
我陪他去办理房产证的那天,他不知道哪根筋搭错,居然跟我说他弄丢了身份证。我气得险些当场发作,他却摆摆手,十分心大地表示要不房产证上就先登记你的名字吧,等我把身份证找回来,你再过户给我。
我一愣,点点头,说,好。
新房装修好的那天,他兴高采烈地请我去参观,又买了几瓶好酒,又下厨做了一桌子菜。
于是,我们顺理成章地有了第二次酒后乱性。
其实两个人如果要在一起,就像酒后乱性一样,顺理成章,不需要任何理由。
而至今为止,他一次都没有跟我提起过关于他是否找到了身份证这个话题,那套房子的房产证上登记的依旧是我的名字。
尽管我有自己的房子,也有自己的家。
我是在三十岁的时候认识了林秀婉,我现今的未婚妻。
家中长辈见我而立之年依旧单身,加之晚年生活过于无聊,于是从七大姑到八大姨,纷纷开始乐此不疲地给我安排一场接一场的相亲活动,虽然每次都被我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拒绝,他们却越挫越勇,不屈不挠。
我的理由终于被用光,于是不得不去咖啡厅见那个叫作林秀婉的女人,尽管一开始我是很不情愿见到她的,我对相亲向来没有好感。
简单的问好之后,她淡淡地看了我一眼,说,你要不要跟我订婚。
我一愣,然后笑着说,好。
于是相亲宴变成了订婚宴,双方家长目瞪口呆,继而忙得鸡飞狗跳,我们成了未婚夫妻。
后来我问她,为什么才第一次见面,你就要把终身都托付给我。
“没办法啊,我也是家里人催得太紧。”她看上去似乎很无奈,左手中指的订婚戒在太阳下熠熠生光,“我觉得你各方面的条件都很好,至少能给我物质生活上的保障。而且最重要的是,我不爱你。”
“咱们两个各取所需,感情生活各自自由。”她笑了笑,说,“所以我觉得,咱们的婚姻生活应该会很和谐。”
我也笑,“你倒是很诚实。”
“我跟你没必要撒谎。”她看着我,很认真,“所以你也该诚实地告诉我,你到底爱不爱他。”
我一愣,“谁?”
“还能有谁,你的小男朋友啊。”她一副很委屈的样子,“你每次从他那儿回来,就嫌弃我做菜难吃。”
我笑了笑,没说话。
张艺兴的厨艺的确很好,这一点是遗传了他母亲。
“你爱他吗?”她依旧不打算放过这个话题。
我还是不说话,因为没话好说。
爱?
或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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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设与情节皆有较大变动,雷者慎入。
二次首发9027字。预计长篇。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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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然而失眠。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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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吴世勋】好想知道这个世界会有什么人,愿意把第一支枪送给未经污染的灵魂
“你今天看起来很累。”
我抬起头,妆发明艳眉眼却温和的女人坐在对面搅动着瓷杯里的咖啡,看着我,淡淡地笑,用一种很令人舒服的语气询问——“怎么了吗?”
“哦,没什么,医院的那些事情而已。”我漫不经心地摇摇头,自认礼貌性地回给她一个微笑,“别担心。”
“还是要多注意身体,毕竟工作不是全部。”她停下手里的动作,很认真地看着我。
顿了顿,又开口,“世勋,我妈昨天问我,咱们什么时候去拍婚纱照。”
“婚纱照?拍那个干嘛?”我皱起眉,几乎是条件反射似的脱口而出这么一句。
“……结婚啊。”她一愣,随即有些好笑地看向我,“就算是做戏也要做足全套吧?你难道忘了我们已经订过婚了吗?”
“也是。”我朝她歉意地笑笑,同时也惊异于自己此时的过激反应。毕竟无论出于什么目的,订婚或者结婚,都是我亲口答允了的。
“再过一段时间吧,等我手头这几个术后病人的康复期过了再说。”我对她说,“积了几年的假期没休,总算能派上用场了。你想结婚和度蜜月……都足够了。”
“那还真是谢谢你了,工作狂先生。”她笑,“结个婚就够折腾了,蜜月还是不度了吧。”
我点点头,“都听你的。”
“他最近怎么样。”她又问。
“谁?”
“你的小男朋友啊,你们最近都没怎么见过面吧?这几天你要么在医院通宵,要么就来我这儿蹭吃蹭喝蹭住的。”
“什么叫蹭。”我严肃地纠正她的用词错误,“那也是我的房子好么。”
“好好好,婚房婚房,夫妻共有财产。”她举起双手表示投降,作为律师的魔鬼口才也败下阵来,小心翼翼地看了我一眼,才继续说下去。
“你们俩……最近是吵架了?”
“嗯……嗯?没有,没有啊。”我坐直身子,一本正经地摇头。
在那个时候,我终于意识到,自己似乎总是有意无意地逃避着一切关于他的问题,还有心底那份被我拼命压制了许多年的感情。
“好吧。”她耸耸肩,笑了笑,“改天帮我约他见个面,想跟他学学厨艺。”
“你学那个干嘛?”
“好歹我也是要嫁做人妇了,不能出得厅堂入不得厨房啊。”她一脸惋惜又坚定的表情。
“知道了,我跟他说。”我被她逗笑,“不过我觉得你也不用学这些,反正不管结不结婚都一样,不都是各过各的吗。”
我不觉得我是说错了什么,毕竟这是两个人都无比明晰的事实,但她却低着头沉默了好一会儿,方才淡淡开口,“嗯,各过各的。”
“我会尽快拟定一份婚前协议,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到时候你看过了没问题的话签字就好。”
“还是算了,不用分得那么清楚。”我听着她职业化的疏离语调,莫名有些愧疚,“反正咱们俩也不会轻易离婚。”
“嗯,不离婚,除非我找到一个比你更好的男人。”她一脸公事公办的表情褪去,又笑嘻嘻地冲我挤眼睛,“不过那样的话我估计我这辈子是都离不了婚了。”
“多谢夸奖。”我挑了下眉,她也很配合地笑起来。
其实每次和林秀婉,也就是我的这位挂名未婚妻的交谈都是令我十分愉快的,我也不得不承认她是我深入接触过为数不多的女人里最有魅力的一位,如果不是我的性向已定,我大概真的是很乐意同她谈一场风花雪月的恋爱的吧。
她是体制内家庭出身,自小教育严格,父母从不娇惯,自己性子又要强,无论气质还是学识都称得上大家闺秀。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刚刚回国,在慕尼黑拿到双学位博士,已经开始着手构筑自己的律师事务所。
温柔,坚韧,优雅,独立。
偶尔想想也觉得纳闷,这么好的家庭背景和自身条件,怎么会和我这种人一样沦落到被家里安排相亲的地步?
后来有一次问起她,问她这样的天之骄女怎么愿意下凡超度我这种落毛凤凰。
她不出意料地被逗笑,然后却很认真地看着我。
“你是第一个在跟我握手的时候不超过两秒的男人。”
这也算理由?!
我有些哭笑不得。不过也难怪,如果我是个性取向正常的男人,别说两秒,两个小时都有可能。
毕竟对于这样完美的女人,想要一亲芳泽的男人已经不是一句大部分可以承载的数量了。
……真是危险的女人。
出于未婚夫的基本责任,把她送回家又在家中小坐片刻与未来的岳丈喝了几盏极品的明前龙井之后,天算是彻底黑透了。
告别未来的岳父岳母一家,临出门前她却叫住我,悄悄塞给我一串钥匙,说这几天她不打算回到我们的那套婚房去住,想多陪陪父母,让我自己随意安排。
“钥匙别弄丢了。”她披着外套站在门前的灯下,面部轮廓说不出的恬淡柔和,看了看四周,又压低嗓音,“还有,不回去住也多回去扫扫灰,我爸妈应该会派人去查。”
“知道了。”我冲她一笑,接过钥匙驱车离开。
后视镜里,她的身影逐渐倒退,最后变得模糊。
“……不在家。这么晚了能去哪儿?”
我借着公寓走廊里声控灯发出的微弱光亮瞄了眼腕表,九点五十七分,不早也不晚。这个时候他应该在家里,应该还没睡。
抬手,继续敲门,还是无人回应。
难道是睡了?
我蹲下身,从门口的地毯下翻出钥匙打开门,屋子里没开灯,黑漆漆的一片,静得有些令人心慌。
“张艺兴?”我按开客厅落地灯的开关,向周遭扫视一周——阳台,没有。餐厅,没有,厨房,没有。
卧室……
“张艺兴!”
老实讲,认识他这么多年了,见过他如此狼狈脆弱的模样只有两次。
第一次是七年前,他因为亲生母亲的去世而哭晕在我怀里。
第二次就是现在,他发着高烧,脸色红得吓人,整个人都软趴趴地瘫倒在床上,紧闭着眼睛,胡乱说着些叫人听不懂的话。
“我……不去医院……不去……”
他一直都很抗拒医院这个地方。大概那里才是他噩梦的真正开始。
“再这么下去你就烧死了!”我从床上抱起他,身上滚烫,手脚却冰凉。
“吴世勋……”
“嗯。”我抱着他,看着他,这人就算睡着了也不安分,一双好看的眉眼皱到一起,不知道又是做了什么噩梦。
“世勋,别走……”
“嗯,我不走。”
救护车已经停在公寓楼下,医护人员抬着担架急匆匆地往楼上赶,敲门的声音也十分急促。
“……吴世勋?”
同行的急诊医生有些惊异地打量着我和蜷缩在我怀里的一团不明生物,片刻才缓过神来,“你打电话叫的救护车?”
“嗯。”
“病人什么症状?”
“发烧了。”
“……”
大概是因为一向和颜悦色笑起来一准露出一整排整齐白牙出了名的温和幽默好说话的急诊室之光朴灿烈朴医生难得的冷脸低气压,即使平日里堵车率最高的路段也是一路开绿灯畅行无阻。当然,救护车是有随意闯红灯的权利的。
不过现在……我握着担架床上那人依旧冰凉的手,悄悄地瞄了一眼车厢里鲜少像这样正襟危坐一脸沉重的朴灿烈。
“怎么了啊你,笑都不笑一下。”一起共事三年多,又是难得的实心眼热心肠,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心思,所以这人也算是我能大半夜叫出来一起喝酒的朋友之一。
“吴世勋你是有毛病吗?!”他终于忍不住低吼出声,额头上甚至冒起了青筋,“你知不知道现在是急救高峰季节?”
他只不过发了个烧而已,何必让医院浪费一辆救护车。
朴灿烈没说出口的后半句,我知道。
“我知道啊。”我极力压下心底那股因为那人高热不退浑身冷汗而生发的焦躁不安,向朴灿烈扯出个笑,“高烧不退也是有可能会把人烧傻的嘛。”
他冷哼一声别过脸去,不再看过,过了好一会儿,救护车驶进了医院专用的急救通道的时候,才又开口问我。
“他是你什么人?”
我没说话,只是帮着护士们把他抱下车安置在急救病床上,托人安排了一个相对清净的单人病房,做过物理降温打上了点滴,又跟另一个急救大夫确认过没有烧成肺炎的危险之后,我才腾出心思去回答朴灿烈刚才的问题。
“爱人。”
我跟他并肩坐在病房外走廊的长椅上,带着那么点像是重生一回的轻松和安心。
“什么?!”不出所料地,他立刻转过头惊愕地看着我,一双本就漆黑深邃的眼睛睁得更加圆朗,四下里望了望,才压下嗓音问,“那林秀婉呢?”
“她是我未婚妻,又不是我爱人。”我耸耸肩,打了个哈欠,转身走向病房,“帮我保密。”
“你就这么相信我?”他疑惑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嗯。因为你也相信我。”留给他这么一句,我走进去,关上门。
朴灿烈大概永远也别想知道,那次医院科室聚餐他的酒后失态到底是有多失态。
——“吴世勋,我喜欢你。”
“唉。”我走到床边坐下,摸了摸那人不再滚烫的额头,俯下身轻轻吻了吻他的脸,“张艺兴啊,你可要小心了。”
“你的情敌……不在少数。”
百里秋棠一朝落
回头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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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张艺兴】爱人,我悼念我的笨
我住院的这几天一直都有些恍惚,就连带着觉得吴世勋的精神状态也不太正常。
就比如现在,一向习惯性板着脸时刻散发出一股“我不想跟你说话你也别主动招惹我否则你会死得很难看”的强大低气压的吴医生正眉眼弯弯地望着我,笑得连两颗自从过了七岁就鲜少露面的小虎牙也大摇大摆地出来招摇过市,举着两个不同颜色的保温食盒问我喜欢哪个颜色。
温声软语,柔呢轻喃,简直令人不寒而栗。
我抖了抖身上的鸡皮疙瘩,用没在输液的右手郑重地点点那个藕荷色的食盒。
“确定?”他的手在我面前晃了晃,带着点狡黠的笑意,“不许反悔。”
“嗯,就这个。”我再次郑重地点点头。
“好吧。”他耸耸肩,缓缓打开食盒的盖扣,一脸煞有介事,“嗯,没肉。”
“什么!”
不出意料地听到我炸毛的惊呼,他似乎有些小得意,“不能怪我,是你自己笨。我每次都不换颜色的。”
说完打开自己那份,天蓝色的食盒里果然整整齐齐地盛放着我从昨天就开始念叨的两样菜色——软炸虾仁,粉蒸排骨。
我妈的拿手菜。
“吴世勋,你这个大骗子。”我用力吸吸鼻子,看着自己只有西蓝花和炒鸡蛋的单薄午饭,顿时觉得无比委屈。
天蓝色和藕荷色,每次都是给我这两种颜色挑,每次我都会上当。
藕荷色偏紫,我喜欢紫色,他知道。
“想吃?”他挑挑眉了,指着面前的粉蒸排骨,不怀好意地笑了笑。
“嗯。”我忙不迭地点头,可怜兮兮地看着他。
一秒。两秒。三秒。
就在我以为吴世勋又要像昨天那样坏心眼地把那个干脆冷硬的“不”字丢给望眼欲穿的我的时候,他却淡淡笑开,把食盒推到我手边,眉眼难得温柔,“吃吧。”
“啊?!”我有些不可置信地抬眼望他,话说这人真的是昨天中午还恨不得站在桌子上跟我武力抢菜的当代法西斯吴世勋吗?
“吃吧。”他依旧笑着,语气温和,“医生说你的心火已经消得差不多了,今天可以吃肉。”
“这话你前几天怎么不说。”我难掩内心喜悦,飞快夺过他递来的筷子,却还是忍不住小声犯了几句嘀咕,“你不也是医生。”
“这个我说了不算,你的主治医生不是我。”他安抚似的拍了拍我的头发,“快吃吧,要凉了。”
天大地大吃饭最大。一听这话我立马握紧筷子埋头苦吃,吃着吃着忽然发觉吴世勋还是一动不动地看着我。
“你怎么不吃?”我问。在我住院的这段时间里,他基本都是跟我一起解决三餐的。用他自己的话说,不耽误我工作,也不耽误我陪你,两全。
“我吃过了。”他夹了一筷子西蓝花到我食盒里的米饭上,“跟灿烈和小婉。”
林秀婉和朴灿烈?
林秀婉我知道,吴世勋前几天刚跟我说过她有个同事动了阑尾手术,也在这里住院,所以两个人能碰到一起吃饭无可厚非。
至于朴灿烈……
我偷偷瞥了眼坐在我身边的吴世勋,不禁汗颜——那个自称是我主治医生的冷傲家伙,每天例行查房十分钟有九分半都在恶狠狠地瞪我,剩下半分钟循环冷言重复出院之前禁食荤腥……他真的是吴世勋口中温和开朗好相处,众医护眼里的急诊室之光吗?
我自顾呆愣间,吴世勋却已经俯过身子凑近,轻轻吻掉了我唇边沾着的一粒米饭。
“笨蛋,嘴角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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