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自愿的、被动的离职或遗返人员,一小部分会跳槽到其他企业继续工作,另一部分将凭借自已多年打工的血汗钱开始创业或做些小生意。但绝大多数会应对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推动而返回家乡---但他们不会种田,他们会用自已的方式处理具有“70年使用权”的自有土地。比如种植高附加值的经济作物,比如经营养猪、养鸡等传统养殖业,比如承包山林、池塘从事非农业,比如从事农产品加工业等等小规模的“自给自足”的“新农村产业”等。
这些举动将会带动周边农民效仿和跟随,农业产业化很有可能会在这些人手中逐渐兴起。而城市企业的“劳工”却仍会继续出现“民工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