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史家均相信《史记》所载,其中以清人梁玉绳为之辩论最力,但梁却跟很多文人,包括明人王世贞[注 9]及汤聘尹[注 10]一样,质疑“不韦献匿身姬”的说法;在他所著的《史记志疑》中,根据唐初孔颖达《春秋左传注疏》所云:“十月而产,妇人大期”,但《史记》却以十二月作大期,此外亦指出若赵姬未足月就生下嬴政,子楚绝无不知的道理,而且修史很多时候服务于政治,为了证明本朝得位“顺天应人”,对前朝故事总有曲笔、污蔑之辞,可信性存疑,由于汉承秦祚、恶尽归秦,司马迁总不能公然在史书中翻案,故此特意记下生秦始皇的年月,至于一般人相信“不韦献匿身姬”一事应为误读《史记》的缘故[注 11]。翻译《吕氏春秋》的外国学者约翰·诺伯洛克(John Knoblock)教授及杰弗瑞·瑞杰尔(Jeffrey Riegel)教授认为这种说法是用以诽谤秦始皇及吕不韦[参 17][参 18],而按照现代医学理论,“吕不韦生父论”中所谓的赵姬“怀胎十二个月”,根本就不可能成立,这是因为人类的妊娠时间只有266天(不足九个月)[参 19]。
近代治先秦史名家马非百不但质疑“不韦献匿身姬”,更指《史记》中“奇货可居”的版本实属伪造,其中最重要一点是吕不韦封邑的记载。据《汉书·地理志》所言,秦代并无河南之名,庄襄王元年初置三川郡,至汉高祖时,始改名河南郡[古 26]。吕不韦之采邑显然不会是河南郡,而是《战国策》所记载的“蓝田十二县”。此外,马非百指司马迁在记述六国史事时,多数引用《战国策》,惟独“奇货可居”一事别据他说,令人奇怪[参 20]。此外,“不韦献匿身姬”一事只在《史记》记载,并没有其他同时代的文献记录,按照郭沫若在《十批判书》的说法,在史学上属于“孤证”,可信性成疑[参 15]。
另一方面,郭沫若亦在《十批判书》提及其他疑点[参 15]:
“不韦献匿身姬”一事与春申君将怀有身孕的李园之妹,献给无子的楚考烈王的情节雷同,过于巧合。
《史记·吕不韦列传》又有“子楚夫人赵豪家女”之说,显然与前文“赵姬乃邯郸诸姬绝好、善舞者”自相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