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爱青被凶手以“家教”的名义被诱骗至第一现场的可能性较大。
“刁爱青案”案发于1996年1月19日,至今24年之久。关于“刁案”,绝大多数网友倾向于是陌生人作案(或认识时间很短毕竟刁爱青刚来南京3个月),就凶手的职业,有“屠夫说”、“医生说”、“作家说”、“校工说”等等,对于作案的情节,也演绎出了无数的版本。无论哪个版本,凶手是何种职业,都回避不了一个细节——凶手是如何把受害者诱骗至第一现场的。关于这一点,坊间也是众说纷纭。流传比较广泛的主要有两种:
一、刁爱青喜欢看书爱好文学,凶手可能是在书店盯上刁爱青,接触几次,谎称家里有刁爱青喜欢的书,于是诱骗至家,然后行凶。
二、刁爱青喜欢打口碟,凶手在某种场合接触了刁爱青,凶手称家里有有可以播放打口碟的CD机,诱骗至家,然后行凶。
总结起来就是,“共同的爱好”是凶手能接近刁爱青的媒介,进而以能够满足刁的爱好为由,将刁爱青诱骗至家中。这两种观点的之所以广泛流行肯定有合理的理由,但也有牵强之处:书和CD都是便携物品,以看书和听CD为借口,邀请受害者到家里去,相当于让修手机的师傅上门修手机一样。对于一个刚来南京三个月,性格内向的刁爱青来说,面对这样一个陌生的异性的这样一个唐突的邀请,多数会沉默不语或直接回绝,至多会说:下次你带来给我看(或者听)吧(可能性不大)。这种反应,是再正常不过的一种戒备,是一种本能。
家教,顾名思义,要到家里去。到家里去,这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以“家教”之名诱骗,是最能让刁爱青放下戒备心的一种手段,是凶手特意针对刁爱青的大学生身份编织的“谎言”。相对于“打口碟”和“书”,“家教”谎言,更符合刁爱青的大学生身份,更具有隐蔽性、针对性。
至于凶手怎样和刁爱青建立联系,1996年那个年代,一种可能是固定电话,凶手在学校里张贴广告(或者在扬子晚报上登广告)求家教,留固定电话。说到这里,有人会有疑问,凶手留下固定电话的线索,不怕被追踪到吗?1996年,大学宿舍一栋楼有一两部电话,有的宿舍也会有电话,但是只能接不能打,因为没法计费,宿舍住几个人,没法计算谁打了多少时间。1998年的时候宿舍刚开始有可以打出去的电话(磁卡201卡),谁打电话就用谁的磁卡。所以打电话找家教,是要打公用电话。如果是在宿舍打电话找家教,同学都能听到,事发后排查的时候,同学都会知道当天下午约了家教,jc一查电话就可以追踪到凶手。用公用电话打电话沟通家教,留下线索的几率就小了很多。因为打公用电话的地方,不会关心你在给谁打电话,也不关心你打电话的内容,就是听到你说话,也不一定知道你说的具体是什么事,也不知道你是谁。所以事发后,jc排查的时候,经营公用电话的老板甚至不会记得是不是刁爱青在那打过电话,毕竟一天下来打电话的人也不少,何况经营公用电话的地方同时经营着其他业务,比如小卖部,公用电话只是副业,打电话的时候老板又不在旁边盯着,所以对打电话的人一般不会有太深的印象。如果还是有人觉得凶手留下家里的固话风险很大的话,还有一种可能,刁爱青自己手写家教广告,留着宿舍只能接不能打的电话号码,署名刁同学,贴在小区楼道里或巷子里的电线杆上,凶手用公用电话打电话,指名找刁同学,不管谁接到电话都会给刁爱青,凶手听着是女生接电话,确定是目标,就约出来,如果怕在电话里泄漏住址被室友听到,可以以地方不好找约在某个地方见面,然后再把刁爱青带回家。这样就避免了留下可被追踪的线索。如果还有网友觉得电话沟通还是存在风险的话,还有一种可能,凶手家住在南京大学附近(这是网友普遍认同的观点)经常混迹于校园及周边,目的就是搭讪。在校园里,或者周边,抑或就是在刁爱青失踪的当天,失踪的那条路边,偶遇刁爱青。可以还原一下当时的情景——凶手:你是学生吗?刁:是的。凶手:你能做家教吗?刁:能。凶手:我小孩上一年级(凶手年龄30左右,这也是网友普遍认同。有学龄孩子的样子)成绩不好,要不你到我家教教看,我家离这里不远,如果可以价格不是问题。于是,刁爱青毫无戒备地就跟着凶手到了第一现场。
综上,除了熟人、恋人(这两种身份不被网友广泛认同),“请家教”是唯一能够,让一个背井离乡,在宁仅仅三个月的,性格内向的刁爱青放下戒备心的一个谎言。
“刁爱青案”案发于1996年1月19日,至今24年之久。关于“刁案”,绝大多数网友倾向于是陌生人作案(或认识时间很短毕竟刁爱青刚来南京3个月),就凶手的职业,有“屠夫说”、“医生说”、“作家说”、“校工说”等等,对于作案的情节,也演绎出了无数的版本。无论哪个版本,凶手是何种职业,都回避不了一个细节——凶手是如何把受害者诱骗至第一现场的。关于这一点,坊间也是众说纷纭。流传比较广泛的主要有两种:
一、刁爱青喜欢看书爱好文学,凶手可能是在书店盯上刁爱青,接触几次,谎称家里有刁爱青喜欢的书,于是诱骗至家,然后行凶。
二、刁爱青喜欢打口碟,凶手在某种场合接触了刁爱青,凶手称家里有有可以播放打口碟的CD机,诱骗至家,然后行凶。
总结起来就是,“共同的爱好”是凶手能接近刁爱青的媒介,进而以能够满足刁的爱好为由,将刁爱青诱骗至家中。这两种观点的之所以广泛流行肯定有合理的理由,但也有牵强之处:书和CD都是便携物品,以看书和听CD为借口,邀请受害者到家里去,相当于让修手机的师傅上门修手机一样。对于一个刚来南京三个月,性格内向的刁爱青来说,面对这样一个陌生的异性的这样一个唐突的邀请,多数会沉默不语或直接回绝,至多会说:下次你带来给我看(或者听)吧(可能性不大)。这种反应,是再正常不过的一种戒备,是一种本能。
家教,顾名思义,要到家里去。到家里去,这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以“家教”之名诱骗,是最能让刁爱青放下戒备心的一种手段,是凶手特意针对刁爱青的大学生身份编织的“谎言”。相对于“打口碟”和“书”,“家教”谎言,更符合刁爱青的大学生身份,更具有隐蔽性、针对性。
至于凶手怎样和刁爱青建立联系,1996年那个年代,一种可能是固定电话,凶手在学校里张贴广告(或者在扬子晚报上登广告)求家教,留固定电话。说到这里,有人会有疑问,凶手留下固定电话的线索,不怕被追踪到吗?1996年,大学宿舍一栋楼有一两部电话,有的宿舍也会有电话,但是只能接不能打,因为没法计费,宿舍住几个人,没法计算谁打了多少时间。1998年的时候宿舍刚开始有可以打出去的电话(磁卡201卡),谁打电话就用谁的磁卡。所以打电话找家教,是要打公用电话。如果是在宿舍打电话找家教,同学都能听到,事发后排查的时候,同学都会知道当天下午约了家教,jc一查电话就可以追踪到凶手。用公用电话打电话沟通家教,留下线索的几率就小了很多。因为打公用电话的地方,不会关心你在给谁打电话,也不关心你打电话的内容,就是听到你说话,也不一定知道你说的具体是什么事,也不知道你是谁。所以事发后,jc排查的时候,经营公用电话的老板甚至不会记得是不是刁爱青在那打过电话,毕竟一天下来打电话的人也不少,何况经营公用电话的地方同时经营着其他业务,比如小卖部,公用电话只是副业,打电话的时候老板又不在旁边盯着,所以对打电话的人一般不会有太深的印象。如果还是有人觉得凶手留下家里的固话风险很大的话,还有一种可能,刁爱青自己手写家教广告,留着宿舍只能接不能打的电话号码,署名刁同学,贴在小区楼道里或巷子里的电线杆上,凶手用公用电话打电话,指名找刁同学,不管谁接到电话都会给刁爱青,凶手听着是女生接电话,确定是目标,就约出来,如果怕在电话里泄漏住址被室友听到,可以以地方不好找约在某个地方见面,然后再把刁爱青带回家。这样就避免了留下可被追踪的线索。如果还有网友觉得电话沟通还是存在风险的话,还有一种可能,凶手家住在南京大学附近(这是网友普遍认同的观点)经常混迹于校园及周边,目的就是搭讪。在校园里,或者周边,抑或就是在刁爱青失踪的当天,失踪的那条路边,偶遇刁爱青。可以还原一下当时的情景——凶手:你是学生吗?刁:是的。凶手:你能做家教吗?刁:能。凶手:我小孩上一年级(凶手年龄30左右,这也是网友普遍认同。有学龄孩子的样子)成绩不好,要不你到我家教教看,我家离这里不远,如果可以价格不是问题。于是,刁爱青毫无戒备地就跟着凶手到了第一现场。
综上,除了熟人、恋人(这两种身份不被网友广泛认同),“请家教”是唯一能够,让一个背井离乡,在宁仅仅三个月的,性格内向的刁爱青放下戒备心的一个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