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张店城区某驻地部队高音喇叭每天广播,分贝很高,严重扰民。我向该部队有关人员反映,我小区居委会发《关于请求解决高音喇叭广播扰民的函》给该部队,所在街道办事处亦出面反映,通过张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前后反映多达10次以上。
该部队有关负责人接到反映之后,在最初的两天降低了广播的分贝,但之后马上再次提高广播分贝,继续扰民,出尔反尔,甚至说该部队办公楼安装的高音广播喇叭不是高音广播喇叭,指鹿为马,无赖至极,简直给军队抹黑!
请问该部队有关负责人,你凭什么可以罔顾百姓利益和诉求?罔顾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诉求?难道你可以凌驾于地方之上?凌驾于百姓之上?凌驾于法律之上?损害百姓利益吗?
我拥护军队,仅对该部队有关负责人罔顾百姓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诉求,表示不齿和愤慨。望潍坊军队领导敦请该部队有关负责人站在军民关系的大局,换位思考,考虑百姓利益,降低广播分贝(最好据法律规定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降低军训口号分贝,缩短广播时长,为百姓创造安静的生活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第六十三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第四十一条
本法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该部队有关负责人接到反映之后,在最初的两天降低了广播的分贝,但之后马上再次提高广播分贝,继续扰民,出尔反尔,甚至说该部队办公楼安装的高音广播喇叭不是高音广播喇叭,指鹿为马,无赖至极,简直给军队抹黑!
请问该部队有关负责人,你凭什么可以罔顾百姓利益和诉求?罔顾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诉求?难道你可以凌驾于地方之上?凌驾于百姓之上?凌驾于法律之上?损害百姓利益吗?
我拥护军队,仅对该部队有关负责人罔顾百姓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诉求,表示不齿和愤慨。望潍坊军队领导敦请该部队有关负责人站在军民关系的大局,换位思考,考虑百姓利益,降低广播分贝(最好据法律规定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降低军训口号分贝,缩短广播时长,为百姓创造安静的生活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第六十三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第四十一条
本法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