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 古堡
随着一阵锁链碰撞的叮当声和腐朽门枢的吱呀声,古堡沉重的大门被打开了,随之涌进来的是久违的阳光和新鲜空气。那些原本在黑暗中影影绰绰的石刻怪兽,仿佛畏光的妖魔无处遁形,带着惊怖的神情被定在原地;无数的灰尘在光线下欢乐地跳舞。
一只发了霉似的破旧黑皮鞋——看上去还是大世纪[1]时的款式——费力地跨过门槛;紧接着,是一条枯骨伶仃的瘦长的腿,套着虫蛀的、松垮发黑的长袜,仿佛一碰就会立刻散成碎片似的;紧接着,鞋袜的主人完整地出现了。这是一个六十岁上下的瘦高的老人,一身黑色燕尾服,一丝不苟地打着领结(虽然看起来有点像一团放了几百年的皱巴巴的纸),衣着打扮倒是庄重周全,只除了这身衣服同样是古旧的款式,而且同样像是在棺材板底下压了八百年似的——不仅如此,他这个人就像是发了霉,那头全白发黄的头发,那张毫无血色的铅灰的脸,和这身旧衣服倒出了奇地和谐;而此刻那张脸上带着的极为难看的神情,让他看起来更像个刚从坟墓里挖出来的死人了。
“就是这儿了,公爵大人,”他带着毫不掩饰的嫌恶,咳嗽了两声,“我实在想不明白,一个像您这样的在凡尔赛有头有脸的大人物,为什么要一时兴起跑到这么个穷乡僻壤来。我知道,你们这些首都来的官老爷们没事爱追求刺激,爱追求一些古怪的时尚,我听说那边的贵妇人甚至会把当年的天花流行病设计成发型顶在头上[2]……但您为什么一定要到这儿来?您是知道的,这地方不吉利,这地方被魔鬼诅咒过。说真的,要不是考虑到您和霍华德·史塔克大人这层关系,我压根儿就不会上来给您开门。——您瞧,里面这副鬼样子!这城堡平时根本没人愿意打理,就连我这个当总管的也好几年没碰过这门锁了。即使我能帮您叫来两个人,恐怕大部分活儿还是得靠您自己了……”
“谢啦,斯坦先生,没关系,这不碍事。”后面进来的是个年轻人,高个儿、贵族模样,长腿轻轻一跃,便灵巧地迈过了那过高、过于粗笨的门槛。他有二十七岁左右,身材高挑,宽肩、细腰,相貌清秀英俊;他一手拿着宽檐帽,一手自己提着行李,没有带仆从,身后仅跟着一名毋宁说是朋友的侍卫。不同于当时凡尔赛贵公子们繁复、浮夸、脂粉气的洛可可式装束,他的衣着极为朴素,上身穿着一件样式极简单的藏蓝色外套,仅仅从材质上还透着一丝华贵;那头漂亮的金发,也仅用一条天蓝发带束着,与其说是装饰,不如说免得头发碍事——或许,他是为了方便乡间的旅行。不过,没有过多修饰的衣着,反而更加凸显了他的优美和挺拔,他的高贵源于他自身的品质。
他把行李放在门口,大步流星地在厅里转了一圈——看得出来,他从过军,因为他的步态兼具了贵族的优雅和军人的刚健。他颇有兴致地打量着那些样式古旧笨重的石阶和家具,还有那些无处不在、面目可憎甚至阴森可怖的石雕怪物,尽管此刻,厚厚的灰尘和蛛网让它们显得柔和慈祥了一点。
“我倒觉得这地方不赖,”大致看了一圈后,他宣布,那双蓝眼睛始终闪烁着愉悦,“毕竟,比这糟糕一百倍的情形我也见识过。”
听到这话,紧跟着他走进来的侍卫,山姆·威尔逊,心领神会地点了点头。是的,他指的正是那些在大洋彼岸艰苦战斗的日子[3]。他曾亲眼看着这位来自遥远异国的贵族、同时也是大陆军的少将,始终与他们,普通的当地士兵们,走同样的路、吃同样的食物、住同样的营帐;在没有营帐时,他们只能露天睡在地上,用坚硬的石头当枕头。他还记得,在那些阴雨连绵的时节、路上的泥泞没过了整个靴子,他坚持与士兵们一同步行,而将自己的马匹让给了伤员;他也记得,在那些最惨烈的血肉横飞的战斗中,他始终义无反顾地冲在最前面……
他当然也记得,当那发炮弹猝不及防地朝自己袭来,这位凡尔赛来的尊贵人物,是怎样毫不犹豫地冲过来,将他扑到一边,就好像他这个无名小卒的性命比他自己的重要得多。代价是他自己被弹片击中,受他保护的人则毫发无伤……
从那一刻起,他就誓死要追随他到天涯海角,哪怕肝脑涂地,赴汤蹈火。
“瞧,我说什么来着?”老头儿却仍然郁郁不乐,“我就说啊,你们这些官老爷们,品味可真是够奇怪的。但凡你们肯把这些心思分一点出来关心穷人……咳咳。好吧,如果您执意要呆在这儿,我也没什么好说的,毕竟我也要遵从霍华德·史塔克大人的意思。只不过,要当心!公爵大人,我奉劝您:在自己的房间老老实实地呆着就好,千万不要在这城堡里到处走动,特别是天黑以后!天知道您会在这里撞到些什么。我再说一遍,这不是您该来的地方,您应该舒舒服服地呆在京城才对。啊,公爵大人,当心魔鬼!……”说着,他神经兮兮、嘟嘟囔囔地出去了,好像一秒钟都不想在这里多呆似的。
等到老头的身影消失了,还在原地的两个年轻人,互相交换了一个眼色;接着,他们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
“你知道吗,我反倒为你高兴,”笑完之后,山姆的神情却变得严肃起来,“我倒觉得,这儿比京城更适合你——假如卑鄙无耻、阿谀奉承才是那里唯一的通行证。整个凡尔赛都在纸醉金迷声色犬马,人人都打着自己的小算盘,唯一一个忧国忧民、还在干实事的人却横遭排挤——这样的朝廷,这样的国家,迟早要出大事。你说自己是‘被流放’的?不。我认为,是你流放了他们。”
“霍华德说得对,”对方背对着他,淡淡地说,“但凡我能更‘讲究策略’一点。”
“你已经给这个国家做得够多的啦,找个地方清静一阵没什么不好的。只不过……”山姆环顾了一下四周:太阳已经偏西,山间开始升起一股诡异的淡蓝紫色的暮气,几只怪鸟咕咕大叫着从头顶飞过,仿佛是什么不祥之兆;他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噤,脸上也现出了一丝担忧,“你确定……不需要我在这里陪着你?好吧,我知道,要说你这样的一个人还需要别人的保护,这确实有点荒唐,(他面露一丝由衷的骄傲),不过,天晓得……这地方看起来好像真的不怎么太平。”
“不,山姆,”对方立刻转过身来,于是他刚好对上那双蓝眼睛,澄澈而恳切,“我倒很愿意你留下来——不过,我更需要你在巴黎帮我处理那边的事务。我需要你再帮我到佩尔戈银号跑一趟;还有,我需要你帮我处理好上卢瓦尔省[4]那处庄园的事。在这件事上,没人能比你更让我信任的了。”
“上卢瓦尔省,”山姆从他手中接过一沓材料,不无感慨地说,“如果我没记错,那是你的家乡,也是你名下的最后一处地产了。你知道吗?很快,你就要成为凡尔赛唯一一个一无所有的贵族了。如果哪天,你穷困潦倒到连圣安东最破烂的阁楼都住不起,可不要说我做过你的帮凶哦。”
“我还能怎么办呢,”对方仍然淡淡地笑着,“我努力了那么久的税法改革,现在失败了,叫我如何与圣安东和圣马尔索[5]的人们交代?”
山姆再次点了点头。他完全明白他的意思——在法兰西,每一分钟,都会有人因贫困而死去。是的,他所看到的,就是这句话最字面上的意思。在上流社会,即使是那些最心系国家、关心民生的精英,他们所看到的饥饿、贫穷,也仅仅是在整洁舒适的书房里读到的一篇篇报导、一串串数字;还从没有一个人,像这样真切、痛心地体会着一个个生命的消逝。还从没有一个人,会在深夜里披上斗篷,脚踩着污秽泥泞,行走于巴黎最阴暗肮脏的角落;从没有一个人,会走进那些最简陋的棚屋,在伏案工作最终累到睡着的憔悴脸庞边上留下银币;也从没有一个人,会把手放在害着寒热病昏迷不醒的孩子额上(那孩子或许前不久还亲热地缠着他,要他讲圣经故事),然后信誓旦旦地向那悲伤的母亲承诺,他会尽最大的努力,而一切都会越来越好……
但这努力终究还是杯水车薪……不是说他的个人能力不足,事实上他已经堪称当代最出挑的英杰之列;只是时代已发展至此,已经不是个别英雄的努力能够逆转的。在这个山雨欲来的时代,如果还有人试图以一己之力,阻挡命运巨轮于崖际、挽救国家大厦于将倾,那么一定就是眼前这个正背对着他,兴致勃勃地欣赏着那些古怪雕像的人了,山姆感慨地如是想。
“好吧,那我就彻底不管你了,”心中的千言万语,最终化成了一句简单轻松的玩笑,“我知道,你是不可能耐不住寂寞的。毕竟,宁愿泡图书馆也不愿沉迷花街柳巷,恐怕全巴黎也找不到第二个人了。”
对方转过身来,报之以一个露出整齐洁白牙齿的灿烂笑容,顺便抬起拳头,在他肩上轻轻怼了一下。
公爵的个人物品并不多,随着那辆轻便马车载来的只有三个箱子,第一个较小的里面是一些生活用品,另外两个较大的就都是藏书了。只要两个仆役,一下午就可以把一切收拾停当了。
那位城堡总管斯坦先生说得没错,在这城堡里做工的仆人少得可怜。除了总管自己,还有两个人:一个马夫,负责照顾公爵的车马,胆小且贪杯且懒惰,工钱一到手就不知跑到哪里消遣去了;一个上了年纪的女仆,负责他的饮食起居,年老且耳聋眼花,每让她弄清一句话的意思都要费极大的力气,更不用提搬运重物之类了。公爵便索性不用她,自己把活儿干了。更糟的是,太阳一落山,他们就坚持要回到山下的村子里去,说什么也不肯继续呆在这里;问他们原因,却又谁都说不清楚,公爵只好任由他们去了。
等到把一切都安顿好,公爵独自坐在城堡的书房里,就着昏黄的台灯,开始写信:
“亲爱的霍华德,”他写道,但有那么一瞬间,他想到的却是那个黑头发、脸上还带着点睡意的苍白,却仍然目光炯炯的少年。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先写给父亲,“旅途十分顺利,沿途的风光就像你说过的一样令人赞叹。我已经见到了斯坦先生——是的,他的确是个古怪的人,不过总的来说,他人还不错;多亏了你的盛情安排,我已顺利住进了城堡,一切比我想象得要好得多……”
窗外,暮色已渐深了。那诡谲的、瘴疠一般的蓝紫色雾气,已经完全笼罩了重林,渐渐爬向原野。原野上一片荒凉,渐渐地,随着最后一个晚归的农人牵着牲畜走过,再也看不到他们稀稀落落的身影了。随着最后一抹橘色消失在天边,几只归巢的怪鸟,从窗外惊慌失措地掠过,尖利的叫声划破夜空,令人胆战心惊;至此,夜正式落下了它的帷幕。
山间的夜晚寒气袭人,彻骨的寒意渗透了古堡的冰冷的石头墙壁和地面,他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战,并把刚才干活时脱掉的外套又拉回到肩上。
他望向窗外,外面已经几乎全黑了,不远处亮起了幽微的淡蓝色磷火,仿佛燃起了一团团炼狱的火焰。夜的歌曲开始了它的多重奏:不知名的夜虫、骇人的禽鸟,各种其他的响动,还有远方隐约传来的群狼此起彼伏的长嗥。
在这样一个夜晚,会有什么藏在黑暗中,又有什么在等待着他呢?
[1]大世纪,法王路易十四(1638~1715)在位时间,1661~1715年。本文时间设定为1783年,距离1715年已经过去将近70年了。另外,1783年也是美国独立战争结束的一年,选取这个时间作为故事的开始,也是为了一种前世今生的微妙巧合吧!
[2]这件荒唐事是真的哦。据茨威格在为玛丽·安托瓦内特王后的传记中记载,当时的贵妇人穷奢极欲,时尚花样翻新,复杂的发型居然能表现当天的大事。国王接种天花可以流行出“感染式发饰”,老百姓饥荒抢劫面包则有“暴动式发饰”,所以后面为什么会有大革命就不难想象了。
[3]异国他乡的艰苦战斗,即美国独立战争,期间法国确实为美国提供了支援。所以前世竟在在今生热爱的土地上,为它的独立自由而战斗过?可以这样理解吧hhhh
[4]上卢瓦尔省,法国省份,在法国中部偏东南。
[5]圣安东、圣马尔索,都是当时巴黎比较贫困的区域,分别来自狄更斯《双城记》和巴尔扎克《高老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