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父亲为了救儿子!
连杀了三个人贩子,这个父亲算不算正当防卫,请大家到评论区讨论一下。
有这样一个案例:父亲领着两岁的儿子来到一个烟酒店门口,他将儿子放下,自己去店里准备买一包烟,就在这一会功夫。
他听到儿子的哭喊声,转身发现,有一个中年妇女抱着他儿子和两个男子一起向路边一辆面包车跑去,父亲看到后,大喊:“放下我儿子!",然后向他们追去,这时一名男子边跑边拔出了一把匕首对他进行威胁,父亲刚好也带着一把弹簧刀,就掏出来,躲过拿匕首的男子,向正在打开车门的一个另一个男子捅了一刀,后边拿着匕首的男子追上来后,男子又转身向他身上刺去。
转眼之间,两名男子倒在血泊之中,中年妇女一见这个状况,扔下孩子拔腿就跑,父亲追了上去一脚将中年妇女踢趴下,然后上前踩住她的脖子,对准她的后心连捅六刀。
儿子得救,两男一女三名人贩子皆死,父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那么问题来了,父亲为救儿子连杀三名人贩子算不算正当防卫呢?
网友们有三种观点:
第一种认为,父亲虽然连杀三个人贩子,仍然是正当防卫,因为这三名人贩子是有预谋的作案,中年妇女抢走孩子,两个男子保护上面包车,而且男子还掏出匕首,至于说中年妇女被踢倒后,父亲又上前连捅六刀将其杀死,这是一种来不及思考的连续动作,目的是为了避免孩子进一步被侵害。
第二种认为属于防卫过当,杀死前两个男子属于正当防卫,但是在已经杀了两个人,就剩一个妇女的时候,她已经扔下孩子跑了,当你踩住她的脖子时,她已经被制服,犯罪行为已经终止,在这个时候被这位父亲连捅六刀,即便是一气呵成,也属于防卫过当。
第三种认为是故意伤害致死,他们认为父亲最后扎这个妇女的行为,连防卫过当都不算,防卫过当,是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是以正当防卫成立为前提的,而一个持刀的男性,踩住了一个趴在地上妇女的脖子时,正当防卫的正确性已经不存在了,所以推断,这个行为属于故意伤害致死。
连杀了三个人贩子,这个父亲算不算正当防卫,请大家到评论区讨论一下。
有这样一个案例:父亲领着两岁的儿子来到一个烟酒店门口,他将儿子放下,自己去店里准备买一包烟,就在这一会功夫。
他听到儿子的哭喊声,转身发现,有一个中年妇女抱着他儿子和两个男子一起向路边一辆面包车跑去,父亲看到后,大喊:“放下我儿子!",然后向他们追去,这时一名男子边跑边拔出了一把匕首对他进行威胁,父亲刚好也带着一把弹簧刀,就掏出来,躲过拿匕首的男子,向正在打开车门的一个另一个男子捅了一刀,后边拿着匕首的男子追上来后,男子又转身向他身上刺去。
转眼之间,两名男子倒在血泊之中,中年妇女一见这个状况,扔下孩子拔腿就跑,父亲追了上去一脚将中年妇女踢趴下,然后上前踩住她的脖子,对准她的后心连捅六刀。
儿子得救,两男一女三名人贩子皆死,父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那么问题来了,父亲为救儿子连杀三名人贩子算不算正当防卫呢?
网友们有三种观点:
第一种认为,父亲虽然连杀三个人贩子,仍然是正当防卫,因为这三名人贩子是有预谋的作案,中年妇女抢走孩子,两个男子保护上面包车,而且男子还掏出匕首,至于说中年妇女被踢倒后,父亲又上前连捅六刀将其杀死,这是一种来不及思考的连续动作,目的是为了避免孩子进一步被侵害。
第二种认为属于防卫过当,杀死前两个男子属于正当防卫,但是在已经杀了两个人,就剩一个妇女的时候,她已经扔下孩子跑了,当你踩住她的脖子时,她已经被制服,犯罪行为已经终止,在这个时候被这位父亲连捅六刀,即便是一气呵成,也属于防卫过当。
第三种认为是故意伤害致死,他们认为父亲最后扎这个妇女的行为,连防卫过当都不算,防卫过当,是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是以正当防卫成立为前提的,而一个持刀的男性,踩住了一个趴在地上妇女的脖子时,正当防卫的正确性已经不存在了,所以推断,这个行为属于故意伤害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