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塘北侧的碑刻长廊,长33米,嵌有三段82方碑刻。
清嘉庆十八年(1813年),直隶总督那彦成将珍藏的褚遂良《千字文》、颜真卿《千福碑》、怀素《自叙帖》、米芾《虹县诗》、赵孟頫《蜀山图歌》、董其昌《云隐山房题记》、《书李白诗》等七种真迹和旧帖,镌刻在38方石头上,定名为《莲池书院法帖》,赠送给莲池书院,为莲池碑刻的发端。
清嘉庆十八年(1813年),直隶总督那彦成将珍藏的褚遂良《千字文》、颜真卿《千福碑》、怀素《自叙帖》、米芾《虹县诗》、赵孟頫《蜀山图歌》、董其昌《云隐山房题记》、《书李白诗》等七种真迹和旧帖,镌刻在38方石头上,定名为《莲池书院法帖》,赠送给莲池书院,为莲池碑刻的发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