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工作中表现优秀、能力突出的专职队员,经考核合格,满足条件的可以担任站长、副站长、班长、副班长职务,享受岗位津贴200-1200元/月。
(三)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1次,假期20天。
(四)免费提供食宿,统一发放服装和被装。
(五)正式录用后,享受相关社会优待政策,所在单位每年安排一次体检。
(六)报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到太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太和县国泰路与建设中路交叉口南100米)二楼队站部报名,现场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间2022年5月7日至5月10日。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太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参加现场确认,地址:太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太和县国泰路与建设中路交叉口南100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需携带的材料包括(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填写完整准确的《招聘人员信息登记表》、个人近期免冠蓝底2寸照片3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退役证书;
3.学历证书。(大专以上学历需要到学信网开具学历认证报告);
4.体检报告;
5.个人征信报告;
6.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体能测试和面试
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测试,体能测试科目为1000米跑、2分钟俯卧撑、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体能测试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
1.体检、体能测试、面试均合格者进入政审环节。
2.政审由开发区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展开,政审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政审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五)公示
经政审合格后列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天。
1.岗前培训。专职消防员上岗前,由太和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培训,包括政策法规、业务理论、体能技能等内容,培训不合格不予录用。
2.签订合同。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每月2250元,培训合格后由开发区管委会与政府专职消防员签定劳动合同。
3.用工方式。专职消防员为合同用工,实行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