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隐阁吧 关注:36,669贴子:818,681
  • 6回复贴,共1

一次性说明河洛与智冠诉讼的法律问题

取消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被吞了一次,这次一段段的发
这几天大家都在议论河洛与智冠的案件,各种分析胜率,但很多讨论没在点子上,还在认为这是授权不授权的问题,事实上,案件争议的事实已经是《武林群侠传》的著作权到底是谁的。


IP属地:贵州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3-02-14 01:52回复
    讲这个问题前,咱们先回顾一审到底怎么回事。
    一审中河洛不知道没请律师还是怎么着,完全被智冠牵着鼻子走,智冠说河洛侵权,河洛就拼命证明已授权。当时河洛向法庭出示了一份与智冠签订的《分销协议》,以兹证明智冠知道河洛在开发《侠客风云传》,且同意分销,所以默认著作权已经授权。而这个打法,大家都知道结果是河洛败诉。


    IP属地:贵州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3-02-14 01:52
    回复
      2025-07-28 23:24:21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河洛随之上诉,这次显然请了个好律师(提示各位,这位律师的费用至少是六位数级别的,所以买游戏让河洛出得起大律师的费用,就是在帮他胜利。),河洛的策略已经不在证明我得到了授权,而是要证明《武林群侠传》就是我的著作权。于是河洛举证的是一份委托材料,证明当年老徐是受托完成的《武林》,而不是我老徐是智冠的员工。
      这中间区别很大,一个是雇佣关系,一个是委托关系,雇佣关系下,作品著作权根据不同情况可能属于公司,也可能属于作者,这个不是重点,这里不细讲,关键是委托关系,我们直接上法条。


      IP属地:贵州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3-02-14 01:53
      收起回复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这个是大陆著作权法第十九条,而各地区著作权法都是基于国际条约制定,所以海那边的对应法条虽然不是这么描述,但意思是一样的,委托产品的著作权归属受托人,也就是说《武林》著作权归属老徐,面对这个局面智冠向法庭出示了老徐的社保记录,证明老徐就是智冠员工,而不是委托关系,而法庭并没有采信智冠的意见,很显然即便是员工,也可以再存在一层委托关系,所以本案发回重审。


        IP属地:贵州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3-02-14 01:55
        回复
          那么按照大陆的司法实践,发回重审后改判的可能性比较大,台湾省那边则不清楚,所以现在分析各种结果概率都是空洞没有意义的,诉讼这个事本来也不讲概率,能赢就是能赢,不能赢就是不能赢,现在只能告诉大家,形势对河洛有利,而河洛一旦胜诉,结果不仅仅是不存在侵权的事实,还有权要求智冠支付《武林》的使用费,并赔偿这么些年游戏未能好好销售的损失,也就是说,只要官司赢了,河洛不是满血复活,而是溢血复活,河洛2,侠隐阁2,甚至三国2,金群2都有可能出现。


          IP属地:贵州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3-02-14 01:55
          回复
            是楼有被吞吗?已经写完了,12345楼都看得见就是全部内容。


            IP属地:贵州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23-02-14 09:49
            回复
              好吧,5楼没了,5楼是:
              那么按照大陆的司法实践,发回重审后改判的可能性比较大,那边则不清楚,所以现在分析各种结果概率都是空洞没有意义的,诉讼这个事本来也不讲概率,能赢就是能赢,不能赢就是不能赢,现在只能告诉大家,形势对河洛有利,而河洛一旦胜诉,结果不仅仅是不存在侵权的事实,还有权要求智冠支付《武林》的使用费,并赔偿这么些年游戏未能好好销售的损失,也就是说,只要官司赢了,河洛不是满血复活,而是溢血复活,河洛2,侠隐阁2,甚至三国2,金群2都有可能出现。


              IP属地:贵州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23-02-14 09:53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