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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家里有点事,麻烦朋友们帮忙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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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有老人住在养老院,前一阵子护理员给洗澡时把脚烫伤了,现在马上要出院了,准备和养老院协商赔偿事宜。
基本情况是在医院住了两个月,护工是养老院的人,但是护工和老人的饭费(约3000)以及医药费(约14万)都是我出的,医药费是自付,没有走医保(但大夫说后续可以手工报销,报销后医药费约1万)。
现在我的问题是,除了医药费和饭费,还有哪些费用我可以主张赔偿?
我现在的想法是:无论如何,14.3万是他们必须赔偿的。因为医药费可以后续手工报销,所以,我是否可以跟养老院协商一次性赔付,比如12万,这样他们比14.3万付的少,省的打官司了。
但我的想法里有个核心点我不确定是否成立:如果打官司,法院会不会认为你可以走医保,最后只判赔付医保后的费用。如果真如此,那就是瞎折腾了。同时我又认为这是人为事故,按理来说只能接受自费,走医保会不会是骗保行为?
各位有什么想法?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3-05-16 19:00回复